“啊、啊、啊”,老乌鸦飞走了!冲突一结束,老乌鸦就走了!不过在温和美丽的天空上,仍然回荡着它自由不羁的叫声。老乌鸦太喜欢战斗了,它是那么具有战斗精神,任何情况下都会选择迎战,而不是逃跑。
族人们的脸上都带着笑容,争相谈论着刚才惊险的场面,以及赞美我激烈的言辞,将一些白人军官和士兵也感化了。还有就是彼此是多么勇敢,面对着这一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在这么高兴的时候,族人们难免有一些夸大其词,夸耀一下自己的勇敢。
水中云儿在旁边说道:“老乌鸦太勇敢了,它留了下来跟我们一起面对黑暗。”
水边草儿则说道:“这是因为它太喜欢我们了!”
水中云儿又说道:“刚才你看起来,是多么的害怕,远没有老乌鸦勇敢。”
水边草儿立即说道:“谁说我不勇敢,刚才我已经准备好了在战斗中牺牲!”
水中云儿又以嘲讽的语气说道“哈,还说自己勇敢,我看到你吓得脸都发青了。”
水边草儿听到后,马上急了起来,一脸稚气地问我:“酋长,你说我是否勇敢?”
我笑着说道:“你是勇敢的,因为你至少没有调转身子发了疯一般地逃跑。而且我们印第安人都是勇敢的,面对死亡不会有任何畏惧。”
水边草儿又问道:“但是老乌鸦飞到哪里去了呢?”
我说道:“它已经飞到了未来,站在未来等着我们了。”
我们印第安人都认为,战死在战场上是最光荣的。而且小孩子们,还有着一种渴望激烈战斗的心理。在我小的时候,我总是认为自己最终都要投入到战争里面去。并且害怕赶不上,小大角这样的大型战役。我们鼓励不怕牺牲的心理,其实只是因为战争是无法避免的。假如真正看到了战争带来的伤害,你就会尽量避免战争了。
族人们又夸奖起了,那个戴眼镜的年轻的少尉军官,说他也是多么的勇敢,敢于顶撞自己的上级。也许是他良心发现,认识到白人对印第安人的非人道行径。虽然白人里面有许多极端残暴的人,屠杀了无数的印第安人民,但是仍然有一些人是善良的,要来阻止这一种非正义的行为。
我则说到了,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战斗精神,勇于跟黑暗邪恶抗争。战斗精神来源于保卫自己的部落,也来源于帮助弱小的群体,也来源于热爱和平的思想。当这些善良的思想抬头时,我们就可以迎来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了。
这个时候,我们的长者火鸟说道:“我已经看到了和平的曙光!”
接着他又再次向绅士表示感谢,他扶着绅士的肩膀说道:“伸出援手是多么重要,要不是您的帮助,我们的部落真的不知道要经历怎样的灾难!”
绅士则笑着说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当然应该伸出援手。其实有许多白人还是善良的,他们只是没有机会帮助你们印第安人民。实际上有能力的人们,都应该更加主动地去帮助别人。”
绅士也夸奖了我们的勇敢,并且又向我们说到了,他在前来美洲之前,就对我们印第安人的事迹有所耳闻。从西班牙人踏上美洲的一刻起,白人就对我们印第安人做出了许多残暴的行为。我们印第安人最令人尊敬的地方是,我们一直都在抗争和战斗。虽然这些抗争和战斗未取得胜利,不过在好几百年里我们还是在顽强的抗争着!
我则向绅士说到了,面对着凶恶的白人,我们不总是想着战斗,而是尽量避开他们。面对这个邪恶、残暴和不公正的保留地法令,我也是选择远远地避开。我们只要还有半点机会,就不会动用武力。这一次我们是身陷重围,遇到了这么野蛮的白人军官,我们是不得不战。
这个时候,萨满天边红日说道:“不过有时候,你不得不面对!”
火鸟则说道:“虽然我们最终还是要面对危险和困难,不过我们还是要尽量回避一些不好的结局。”
这一次,我认真看了一下这位白人绅士,他身穿一套灰色的西服,头上是微卷的金色短发。鼻子非常的直,眼睛里透着一种朦胧的光芒。而且他始终带着亲切的微笑,表现出了一种自信和坚定。另外的话,就是他的腰间也挎了一支左轮手枪。
我们又谈了一下,就商量今晚还是到绅士的队伍旁边扎营为好。于是我们整个队伍,就转身向着绅士队伍的方向出发了。这个时候,绅士骑马走在中间,我和火鸟分别在他的旁边。天边红日和黄旭日,则一起走在了后面。
绅士的是一匹栗色马,它的口吻短,耳朵小,眼睛间距宽,姿态高雅,四腿修长,是一匹机敏的马。天边红日的则是一匹很勇猛的黑马,它拥有硬朗的肌肉,十分高的肩部,非常的活跃,时常会腾空而起。
我们说到了,萨满的黑马性子太暴烈了,一个响鼻吓得那个白人军官的大马跳开了几步。又谈论到了我的白马,是一匹头部比较大,耳朵比较长的野马。绅士则说到了,俄罗斯大草原上的野马,都是体格比较小,而头部比较大,耳朵比较长的。在苏格兰更加北面的一个设得兰群岛上面,还生活着一种只有一米多高的矮马。由于设得兰群岛上植物稀少,只生长着很多苔藓和地衣,还有的就是一些瘦弱的野草,所以岛上没有体形大的动物。
我则分析到,一般野马的体形不太大,是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只有人工驯养的马匹,才会倾向于繁殖体形比较大的马匹。而且野马很难真正驯化,驯化后脾气也会十分暴烈,跟其他马匹也不会合群。除非是人类非常的友善,野马才会跟人类成为朋友。
这是一个印第安的秋天,由于我们热爱这个大自然,所以这个秋天是我们的。疾风吹过悬崖,吹过粗砺的岩石,又吹过我们身边的牧草。疾风还吹拂出了英雄,还吹拂出了一种激昂向上的最强真理,任何的人都应该融入这一个旋律。
牧草是秋天的颜色,疾风将干燥的空气吹来了,也将季节的颜色吹来了。这一个圆形的地球,要承受疾风的吹拂,也要承受季节的变迁。疾风好像是将一块绿宝石打碎了,让它显现出了枯黄和棕红的绝妙配衬。
牧草飘拂,它们好像在相互疏离,又好像在一起向着远方呼唤,还好像是进入了一个梦境。直到风停下来了,大多数的牧草也跟着停下了,只有一根牧草还在轻轻摇摆。似乎它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要永远地这样摇摆下去。
一大群的白云,则在向着我们飘了过来。它们好像是一大片忧郁的魂魄,此时已经完全地散开了,正在天空中轻盈地飘动。它们是那么适宜,那些一片一片纤薄的云丝,则是它们张开的翅膀。
我们一边走着,火鸟一边向绅士诉说着我们印第安人的事情:
“我已经老了,身心也已经衰退了,我吃得很少,也吃得很慢。我们是一个混杂的小部落,不过我本来是一个内兹佩尔塞人。在春夏两季里,我们会住在开阔的草原上捕猎和放牧。到了冬季的时候,我们会住在河谷里,因为河谷里有树木,可以用来做柴火。阿尔冈昆人的是圆顶帐篷,我们的则是尖顶帐篷。”
火鸟又郑重地说道:“本来有了马和枪,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地生活了,随便打到什么猎物,再生上一堆篝火之后,就可以饱餐一顿了。不过后来我们才发现,那些枪声比起雷鸣更加骇人。我们陷入了与白人无休无止的纠缠中,我们不能自由地施展自己的手脚了。但是我仍然觉得,并不是说谁的破坏力大,谁就是永恒的真神。虽然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如此黑暗,但是太阳依然在照亮这个世界。”
长者火鸟就是如此,他讲话做事都好像在进行某一种仪式。
火鸟又说道:“白人来的越来越多了,坐牛想要组织太阳盟,将落基山东边草原上的印第安人团结起来,一起来对抗白人。我们则选择躲到落基山里,过起了与世无争的生活。我们的部落很小,不过也机动灵活,因此我们在落基山安稳地生活了十几年。我们会在一个小河边扎营,有猎物的话会生活很长一段时间。猎物减少了,我们就会迁徙。如果是进入更深的山区,就会找一个小溪流的旁边扎营。”
火鸟又忧伤地说道:“以前人们惧怕神灵,现在人们惧怕白人。因为很多白人都怀有恶意,他们会看我们不顺眼,我们的肤色、相貌、服装和表情都会让他们看不顺眼。那一种恶意,会让他们肆意地蔑视和贬低我们。假如看见我们有半点不老实,就会冲上来教训我们。我是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只是担心族人们以后要怎样生活。”
大巴掌在后面大声回答道:“但是我们仍然在大笑和高叫,丝毫没有害羞和畏惧!”
火鸟笑了一下,说道:“请原谅我说的话略带苦涩,不过我们要面对的确实是一个惨淡的局面。也许我说的话,是令人感到想要昏睡的。但是我真希望白人和印第安人,能够成为真正的朋友!”
大巴掌又大声说道:“我们更喜欢老朋友,而不是新面孔!”
掷矛则说道:“当然,白人绅士已经不是新面孔了!”
我补充道:“当然,遇到了新朋友,我们也是会以礼相待的!”
大巴掌又说道:“是的,我们不会去守规矩,但是也不会去伤害任何善良的人。”
天边红日也笑着说道:“当然,白人绅士的友善,是非常难得的,也是非常珍贵的,我们永远也不能拒绝这样一种友善。”
我又向着绅士说道:“我们不会谦卑,也不会傲慢,我们只会真诚地跟人结朋友!”
绅士微笑着向我说道:“不过我看你处事,还是十分理性和谦逊有礼的!”
我则说道:“我的谦逊有礼,其实是一种对人的尊重。我不是看谦逊有没有用,不是看谦逊是否能换来别人的友善。我只是觉得不能傲慢于别人,不能伤害了别人。”
绅士笑了一下,说道:“我们的友谊,是不可或缺的!”
大巴掌问道:“为什么呢?”
绅士说道:“我们的友谊,就像是礼貌一样,就像是微笑点头,就像是说‘你好’和‘对不起’,人与人之间都应该成为朋友。”
天边红日又说道:“在建立友谊的过程中,有些人是想着去领导对方,有些人是想着去关怀对方,这是两种欲望。人们应该认识到,不应该想着去领导对方,而只是真诚地去关怀对方。”
我也说道:“去拥有土地,去得到金银财宝,也都是人们容易拥有的欲望。而我们印第安人对这些都不太珍视,只是珍视那象征勇气的鸟羽冠。”
绅士想了一下,说道:“适当的欲望,还是可以有的。但是如果因为太过的贪婪,而做出了一些十分残忍的事,令自己遗憾终身的话,那就太不值得了!”
萨满又不动声色地说道:“有时候我还真的想去求证,人与人之间是否只有猜忌和残忍。”
这个时候,绅士看了一眼我的鸟羽冠,然后说道:“我知道你们的鸟羽冠象征着勇气,也知道你们还有太阳舞。实际上我对你们的传统文化,还是挺感兴趣的。下次有机会的话,可以向我详细说一下吗?”
火鸟笑了一下说道:“我们印第安人天性自由、朴实和刚强,各个部落虽然星罗棋布于美洲这一片大地上,但是在风俗文化上还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像鸟羽冠、太阳舞和战舞,很多的部落都有。不过有一些古老的风俗,已经好像尘土一样,被遗忘在了历史的风沙里了。”
我看了一眼火鸟,然后说道:“我则觉得,传统的文化,传统的生活方式,好像是我们祖先伸出的一只手。如果我们去握住这一只手,就会感到无限的温暖。一些细节的东西,其实是不太重要的。在历史的长河里,总是会掉失一些的。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是会改变的。随着环境的改变,生活方式就会改变。而且随着我们自身的发展,生活方式也会改变。只不过我们知道,我们是来源于远古时美洲大陆上生活着的先人。我们会以某种方式,常常去接触我们的传统文化,去握住那一只令人温暖的手。”
萨满则笑道:“不过无论如何,那曾经属于我们祖先的太阳、蓝天、白云、月亮和繁星,将陪伴着我们一起前往新的保留地。”
绅士听了我们说的话,也感叹起了自己对故土的怀念。绅士告诉我们,他的家乡在英格兰北部。那里民俗和景色,跟东部和中部都有很大的不同。他的家乡实际上是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边境上,所以那里被叫做边区。那里的人们,也被叫做了边民。英格兰和苏格兰虽然现在同属于联合王国,不过在以前则交战了一千多年。两边属于不同的民族,两边的国王也一直是相互敌对的。英格兰的国王倾向于要征服苏格兰,苏格兰的国王则倾向于向英格兰进行报复。在没有战争的时候,两边的居民会进行很多交流,在风俗和生活习惯上都催于同化。但是战争来了的时候,当获胜一方的军队进入对方的领土,就会血腥屠杀那里的居民。不过在最近的两百多年里,彼此的战争总算是减少了很多,而且也没有那么残酷了。
他的家乡有着许多雄壮的高山,也有着许多茂密的植物。山峦、山谷和湖泊,还有很多小径,湖光山色的,风景秀丽又优美。在他小的时候,他常常一大清早去爬家门口的一座小山。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他具有那么大的气力,一口气能够爬到山顶上。然后他就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那些没有植被的岩石山峰。这些景色绅士都记得十分清楚,挥别了故乡后,思念将永不间断。
绅士又告诉我们,实际上他出身贫寒,并不是什么绅士。他的父亲一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军官。因为穷人家的子弟,只有凭着入伍,才有可能闯出一条路来。因为在军队里,只要你训练刻苦,又不怕牺牲性命,即使出身贫寒,也有晋升的机会。假如能够晋升到少校级别,就可以有不错的薪俸,以及比较高的身份了。
不过绅士却一心想着,离开英国到海外闯一番事业。在他十九岁那一年,他终于跟着一个富商到了亚洲投资。起初他们是在印度经营茶园,茶叶是在英国很受欢迎的消费品。最早的时候,英国的茶叶都是从中国进口的。但是自从英国人在中国拿到了茶树的种子后,就开始到印度去种植茶树了。到了现在,英国市场上的茶叶,已经有90%是印度产的。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印度也一直在谋求自治。不过在绅士来到印度之前,就已经有许多的自治法案失败了。而且印度除了有许多大象之外,还有很多老虎。英国的许多富翁,都以在印度捕猎老虎为荣。
到了后来,这个富商又听说在马来西亚投资锡矿更加赚钱,于是绅士就跟着富商去了马来西亚。绅士也是在马来西亚认识黄旭日的,因为当时在那里有许多中国人。有一些中国人是经营小锡矿的,还有大量的中国人是锡矿的劳工。富商向一个中国人收购了一个小锡矿,黄旭日就是这个锡矿中的管理人员。富商留用了黄旭日,因此在同事的过程中,绅士和黄旭日成为了朋友。
但是富商在收购锡矿之后,由于缺乏经验,又加上管理不善,所以开支非常的大,经营了三年,年年都亏本。这个富商又想着将锡矿出租给中国人,自己投入到种植园的经营里去。当地的许多种植园,也都是中国人在早期创建的。就在富商到处寻找种植园,想将之购买下来的时候,绅士萌生了退意。因为那一个富商,平时跟各色人等打交道很慷慨,但是对手下的职员却十分刻薄。刚好在这个时候,绅士已经存下了一笔钱,所以绅士就考虑离开富商,自己创办一个事业。
绅士为富商做事一共十年,其中有一年多回英国结婚,并且生下了现在这个女儿安妮。不幸的是,在女儿出生的时候,妻子就因产褥热去世了。绅士曾经考虑过,将女儿带到印度抚养。不过考虑那里条件不太好,而且费用又比较高,所以就请了远房亲戚昆娜做女儿的奶妈,放在家里面抚养。
绅士到美国西部来开办牧场和农场,则是经过多方打探的。实际上来美国的白人,英国占的是最多的了。从最早时马萨诸塞的清教徒,到后来弗吉尼亚的保王党,再到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最后则是英格兰北部、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大逃亡式迁入。在一百多年前,绅士的家族中就有人前来美国了。之后陆陆续续的,又有很多人来到了美国。但是美国哪里是冒险者的天堂,穷苦的人到了美国是半点机会也没有的。
家乡的那些边民们,无论是在英格兰北部,还是来到了美国南部的高地,他们没有钱,只能成为佃农,租别人的地来种。合同都是一年两年这样签的,所以房子也不敢盖得好。由于随时都要走人,所以地里面也不会施肥,怕肥了后面的人。于是地就越种越烂了,人也越来越穷了。
不过穷人越穷,富人却越富。边境的一些贵族,到了美国之后,大量地购置土地,又进一步成为了更大的富翁。实际上那些贵族,也从来不住在边境,他们都住在伦敦,或者是法国巴黎。他们只是会雇一个人,替他去将土地出租,以及收租金就可以了。
在美国南部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高地,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我想搬走的时候,关上门,叫上狗就走。”可见他们是十分贫穷的,一切都不是固定的。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财产,假如有的话,就是养在树林里的几头牛和猪。
由于清教徒、保王党和贵格派,都是早期前来定居的,所以当英格兰边民来到的时候,美国东部已经人满为患了。因此这些边民们,也是不受欢迎的。他们往往是一路地迁徙,首先是来到宾夕法尼亚,又从宾夕法尼亚到了卡罗来纳,又从卡罗来纳到了密西西比河谷,又从密西西比到了德克萨斯,再从德克萨斯到了加利福尼亚,不知道他们的最后一站将会是在哪里。他们在美洲流浪,到了加拿大的北省,又到了墨西哥的南部,又到了太平洋海岸。但是由于没有土地,到了哪里都那么贫苦。
在英格兰边境的时候,由于生命得不到保障,这些边民们都形成了骁勇斗狠的性格。他们傲慢和自大,具有攻击倾向,还很喜欢暴动。由于不受早期移民的欢迎,这些边民就到了贵格派和印第安人的缓冲地带。当时在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这些边民们与当地印第安人暴发了最激烈的战争,还屠杀过和平的印第安人。
绅士向我们表示,如果他家乡中的一些人,在以前伤害过印第安人民,他感到万分的悲痛,并且向我们作出最诚挚和深切的道歉。不过这些边民,在英格兰北部的生命危机中,在美国南部高地受尽地主恶毒踩踏的情况下,也让他们养成了一种不服从命令的性格。他们经常不服从上级的命令,对待上级的命令常常是反抗和暴动。除非他们被说服了,认为这个命令是对的,认为这个命令是合理的,他们才会执行命令。
当时在英格兰北部、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都沉浸在了一种亲朋远离家乡,逃亡到美洲新大陆的离情别绪之中。假如有船只出发来美国,在岸上送行的人们看到轮船慢慢远去,都会感到无比的悲伤。而且在那个时候,苏格兰还兴起了一种舞蹈,舞蹈的名字就叫做“美利坚”。舞蹈的内容是,首先人们围成一个很大的圈,然后两个人在圈里面面对面起舞。接着就各自去圈里找一个舞伴,一直这样起舞、另找舞伴,直到将大圈里的人找完。
也是出于对家乡的人们到了美洲后情况的了解,所以绅士才没有首先选择到美洲来冒险,而是跟随那个富商到了亚洲。等到现在存了一笔钱后,才考虑到美国来发展,并且将目的地确定在了加利福尼亚。
绅士从马来西亚回到家乡后,就从亲戚和邻居里面招募来了这一批劳工,一起前来美国经营牧场和农场。这一批劳工大部分是十分善良的人,只有一两个是比较粗野顽劣的。因为性格比较粗犷和激动的人,已经早就来美国了。
这一批劳工之前都很贫穷,有一些是佃农,有一些是牧人,有一些是矿工,有一些是纺织工,有一些是工匠。当然在牧场和农场开办后,他们就都成为牛仔了。绅士是以替他们代付船票,免费为他们提供伙食的方式,将他招募进来的。他希望以后大家通力合作,在有了收成之后,就付给他们薪资。
绅士还说到了,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他还希望凭着自己商业上的经验,成立一个大型的牲畜和农产品贸易公司。不过自己这一次前来美国,实际上也是一次很大的冒险。假如这一次投资失败了,他这十年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就花光了,他将再也没有财力进行其他的投资了。
听了绅士的叙述,长者火鸟叹了一口气,说道:“天下喧嚣,白人的世界里也不平静啊!”
我们都非常的感叹,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好像野兽一样,彼此撕咬,互相毁灭,杀得血肉横飞,很希望对方能够完全消失。不同的两个族群,生活在同一个大陆,是应该达到某一种平衡,还是要自然地交融在一起。假如互相地敌对,总有一个族群最终将要灭绝。
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没有成为永远的朋友,这是人类世界最大的失误。假如双方可以相互帮助,相互关怀,不去侵犯和伤害对方,不去猜忌和提防对方,想到了对方内心就感到很温暖,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如果要达成这一件事,也许是需要双方都去提高自己,双方都去强力地改变自己。
这个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我们也已经走到了绅士队伍的旁边。天边是一大片晚霞,它们是如此热烈,好像大自然在舞动。而且我们头顶的蓝天,还在散发着淡淡的绚丽光芒。如果此刻有一颗流星划过,肯定可以划出一条不一样的轨迹。
我让族人准备扎营和生篝火,自己则跟天边红日和大巴掌一起送绅士和黄旭日回他们的营地。这个时候,白人劳工已经吃过晚饭了,几个白人劳工在嘻嘻哈哈地试穿一种带穗的裤子。我们走到了他们跟前,绅士向我们介绍,这是一种皮套裤,是那个怀俄明的朋友送给他的。这种带点亮光的皮套裤,很适合牛仔在野外工作时穿着。可以保护双腿不受荆棘的划伤,在冬天里还有防寒的作用。直接在上面划火柴,也是可以的!
这几个白人劳工,分别穿着棕黑色、蓝黑色和灰黑色的方格绒衬衣。绅士指着一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削的中年劳工向我们介绍:
“这位是卡特,是昆娜的丈夫!”
卡特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十分亲切的微笑,然后说道:“我最在行的就是照料牲口!”
绅士又指着另一个白人劳工,向我们介绍:“这位是伯特!”
这一个白人劳工,戴着一副眼镜,眼镜的两只耳朵上,还系了一根绳子。他向我们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是一个糊涂虫,我活得很蠢,而且越是思考,就越是糊涂!”
这个时候,第三个白人劳工自我介绍道:“你们好,我的名字叫贝克!”
卡特则开玩笑说道:“他的外号叫野小子,而且还有着热闹非凡的一生!”
这个野小子,拥有一双冰蓝的眼睛,相貌十分的帅气。他笑着说道:“别听他瞎说,实际上我也十分擅长放牧,他说的只是那些在我身边叫唤着的牛羊而已。”
卡特又正色地说:“实际上他还挺讲义气的,有一次我和他出去打短工,我不小心打烂了东西,雇主说要扣我的工钱。他还跟那个雇主大吵了一顿,连自己的工钱也不要了,跟我一起走了。”
绅士也笑着说:“野小子其他方面都挺好的,就是性格有些太刚烈了!”
在向这几位白人劳工将我们介绍了之后,绅士又将我们与骑士队之间的事情,简单地向他们说了。在说完了之后,那位名叫卡特的白人劳工,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告诉绅士,在绅士离开的时间,来了两个可疑的白人。当时大家在忙着修车轮和休息,未留意他们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他们则自称水喝光了,想要借一点水喝。而且还希望能够随同着一起赶路,直到下一个有水源的地方。卡特他们当时好心,立即就拿了水给他们喝。不过后来发现他们鬼鬼祟祟地,围着几辆马车转悠,好像是想窺探马车上装的是什么货物。另外就是,他们两人除了在马背上插着来福枪之外,腰下都还挎着左轮手枪。
听了卡特说的,天边红日马上说:“走,我们去看一下这两个人,看看他们是不是匪帮。如果是的话,一定要狠狠教训一顿。”
绅士则表情严肃地说道:“最好不要当面拆穿他们,让他们知难而退就好了,我们不想惹麻烦。”
于是我们一行七人,就径直去找那两个家伙了。我们转了一圈,原来这两个家伙,正坐在稍远一点的草地上吸烟。当我们走到他们的面前,发现他们两人确实不像好人。一个年纪大一点的,满脸大胡子,头发老长,嘴巴里叼着一支香烟,脸上的肌肉则在抽搐着。另一个年纪轻一点的,也长得阴险狡猾,一双老鼠眼,眼珠子还在溜来溜去。看到了这两个家伙这样的相貌,我的心里马上警惕了起来。
我们相互点头问好,并且作了介绍。原来这两个家伙,年纪大的名字叫哈里斯,年纪小的叫林恩。客气了一两句之后,绅士就礼貌地问他们:“你们这是要去哪里,怎么这么巧,刚好遇到了我们。”
那个叫哈里斯的家伙说道:“我们要去犹他州,我们在那里有一个朋友。不巧迷了路,水又喝完了,刚好看到了你们,就跑来找你们帮忙了。”
萨满又问他们:“在这个大草原上,怎么会迷路呢?”
哈里斯盯了一眼萨满,然后狡猾地回答说:“在这个大草原上,迷了路很正常。我们一下没注意,于是就走错了方向。”
绅士又向他们问道:“犹他州很干旱,你们的朋友是做什么的呢?”
哈里斯干笑了一声说:“他是一个矿主!”
绅士又问题:“那么请问他经营的是什么矿山呢?”
哈里斯眼珠子一转,说道:“他的矿山可多了,有好几个。”
又说了几句之后,我们就走开了。我们商量,这两个家伙很可疑,他们不像有矿主这样的朋友。他们很有可能就是匪帮,这次他们是来打探情报的。即使他们不是匪帮,我们也不应该带着这两个家伙赶路。
我提议,应该告诉他们,在这里讨不到什么便宜。等一下可以让卡特送点吃的给他们,然后假装诉一下苦。说马车上都是牧场和农场的旧工具,又笨重又不值钱,拉着这些东西赶路太慢了。不过老板贪图便宜,怀俄明的朋友说愿意送给他,他就让大家全部装到马车上了。
卡特还要向那两个家伙说一下,听骑兵队的人说附近有匪帮,不知道是否真的,问他们有没有遇见过。还要说,本来他们很担心匪帮前来抢掠,不过现在总算多少放心一点了。因为老板结识了这一班印第安朋友,他们有十多支枪,而且个个能征善战,匪帮来了也打不过他们。
绅士认为我的这个计策很好,叫卡特就按我说的去做,看看他们明天是否会告辞。萨满则认为,假如明天他们还不愿意走,就说我们印第安人对他们产生了怀疑,毕竟他们是陌生人,一同上路不太方便。大家又商量道,现在我们毕竟总共有十几支枪,匪帮真的来了,也不惧怕他们。
在我们告辞的时候,我还告诉绅士,我回去后会将千里眼叫过来。因为他是一个十分机灵的人,如果是由他来放哨,是肯定不会打瞌睡的。今晚由他来暗中盯住这两个可疑的家伙,那么就万无一失了。
这一天的事情,真是够多的。在晚饭之后,很多族人都去睡了。野草应该也去睡了,因为我没有听到他的洞箫声。我紧张的一颗心,到此刻也终于平静下来了。我坐到了一块大石头上,快速地练习了几次拔枪的动作。而且我又在脑海里,将各种拔枪的动作都默想了一次。拔枪向前射击,转身拔枪射击,在摔倒的瞬间拔枪射击,我全部都默想了一次。这些默想是很重要的,它们提醒着我的身体,应该怎样快速拔枪,而且在不利的情况下也要尽快拔枪。
慢慢地,我忽然回忆起了,在童年时坐在一条小河旁边,聆听流水的声音。生活中其实充满了意义,感受阳光的照耀,聆听流水的声音,都能够令人快乐。我又抬头看着月亮,这美丽的月亮,总喜欢悬停在森林和原野之上。而且皎洁宁静的月夜,会让人产生更多的温情。假如你抬头接受月光的照耀,那么就会让你内心感到非常的宁静。我又想到了,月亮是否被地面上的人类打动了,所以才静静地凝望着人们。月亮是为了善良的人们,才每天夜晚悬挂在夜空中,静静地凝望和安慰着人们。
这个时候,我心中的那支曲子,又响了起来。这一支曲子,清新明亮,拥有着天空的颜色,带有着一种轻快的力量,一次一次地去感动我,激励着我向着前方迈进。我忽然想到,这神秘的曲子永不会消失,是我们的祖先遗留下来的,遗留在了我们的身体里。这激昂的曲了,是一种不朽的精神,让我的斗志永不会磨灭,终将飞上一个属于我们的顶峰。
啊!我的心是多么的自由,已经随着那曲子飞到了那么高的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