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的气味,可以将阴暗记忆完全吹走,昨晚我们都吃的很开心。相比于燃烧木头,各种食物烤熟时都会散发出巨大的香气。哪一种香气最吸引人,就应该是哪一种食物最好吃了。而且跟吃生的肉类比较,大家用火来烤肉类吃,让人们聚成了一圈来进食,也增加了彼此的情义。当然现在生火方便了,人们通常是以一两个家庭的形式聚在了一起进食。而且即使生火方便,两个不太友好的人,也不会各生一堆火。而是会两人共用一堆火,又因此而增加了情义。
但是这个令人绝望的世界,不同的民族在残酷地斗争,却又散发着可怕的荣光。人类不断地繁衍下去,已经有无数人虚度了一生。但是到了现在这一个阶段,有多少杰出的白人,又有多少恶劣的白人,他们合计着从我们的祖先手里抢去了土地。我们又是否要找到他们的坟墓,向他们提出最大的控诉。而他们竟然回答,会归还给你们的,总有一天,会将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归还给你们。这一条死路当然是不行的,我是要找到一条新路带领族人去追求幸福。不过我的壮志凌云还未具体化,而且它还很容易冷却。但是我当然还是会以最坚定的决心,来将这一个神圣的梦想坚持下去。
我为什么让白马去当安妮的安慰师,这是因为她欠缺的是一个温暖的童年,她现在欠缺的实际上也是一种温暖。而在这两点上面,白马都恰好可以给予她。爱是一种温暖的传递,白马可以将自己的温暖传给对方,也可以慢慢地将自己的温柔气息传给对方。但是爱不是要将一切献给对方,不是要承诺愿意为对方献出生命。因为爱不是为了要做对方的奴隶,将所有的一切奉献给对方,将生命也奉献给对方,一切听对方的命令。爱其他应该是,很愿意将各种的美好奉献给对方,有时候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对方。我有所追求,有所爱,所以我是幸福的。
昨天晚上就起了雾,雾气一丝一丝地从夜里飘来。到了今天早上,雾气才散去了一些。这些雾气也许是从落基山谷中吹来的,靠近了落基山就有这个好处,雾气降临在了这里的草地上,也滋润了这里的牧草。由于这一片草地所含的水分更加多,水气蒸发到了天空上也更加容易引起降雨,所以这里的牧草也生长得更加绿了,土地也变得肥沃。
由于大家饱食了一顿,所以昨晚还是睡得十分的安稳。另外,夜晚这一个大自然的法则,也会护佑着各种的动物睡一个好觉。由于昨晚千里眼回来向我报告,说很远的地方有很多的小土丘,更远的地方还有几片小树林,所以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觉。因为小土丘和小树林,都是最容易设下埋伏的。所以昨晚我派了银星放哨之后,到了凌晨两点时我还亲自巡视了一趟。所幸的是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是见到各个族人都在酣睡。
现在雾气又散去了一些,不过我依然眺望不见那些小土丘和小树林。天色则十分的阴郁,天空上面一大片灰濛濛。实际上它们是一大片一大片连结起来的暗淡白云,让一点太阳的影子都没有透进来。
天空下面则飘荡着无数黑色的云丝,不过它们跟暗淡的天空,竟然是那么配衬。有时候真的很奇怪,一个很晴朗的天空不会给你很壮丽的感觉,但是今天这种阴暗的天空却给你一种很壮丽的感觉。
不过大自然里创造出来的东西,永远都是这么和谐。蓝天白云是这么和谐,云雾弥漫又是这么和谐。只不过假如天空是一幅画,那么今天的天空则是花了太多笔墨了。一大片一大片暗淡的白云要覆满在了天空,还要将无数的黑色云丝一笔一笔地画上去,这一幅画才算完成。
雾气让落基山也变得一片迷蒙,虽然现在我们相隔得比较近了,不过却更加看不清了。其中一处像是乌云的地方,我忽然发现那里实际上是一个很高的山峰。那么高的山峰,上面的冰川是永远也不会融化的,不过也许会有崩塌的一天。
在我脚边的几朵野花,也有一些奇怪。这一种野花,开出了鲜黄的花朵。这本来很美丽,不过它的叶片上,却长了许多大黑点。鲜黄与黑色的搭配,就让它变得很可怕了,让人们觉得它是有毒的。这一种野花,将自己装扮成这个模样,并不仅仅是给人类看的,也是装扮给昆虫和动物看的。不过这却让昆虫、动物和人类,在这一刻拥有了同样的心理。
随着绅士队伍的开赴,惊起了几群鸟儿。它们从草丛中飞了起来,向着远处飞去了。它们一边飞一边轻声鸣叫着,好像很胆怯的样子。但是有一只鸟儿,却发出了一个剧烈的叫声,这个叫声肯定不是给谁听的,而是要叫破这个天空。
我们见到安妮时,她正在给白马吃糖果。只见她手捧着一颗糖果,送到了白马的面前。白马将嘴巴伸到她的手上,然后用舌头一舔,就将糖果舔到了嘴巴里。白马津津有味地咀嚼着,似乎吃得非常的香。白马在看见了我以后,则高兴得昂起了头来,嘶鸣了一声。
这一次火鸟也有与我们一同前来,因为他想拜访一下绅士两父女。野小子贝克这次也从队伍的领头位置,来到了马车的旁边。也许是他觉得这里将会有一些更有趣的事情发生,所以也前来与安妮交谈一下。
我们将火鸟向安妮作了郑重的介绍之后,我又将前面有小土丘和小树林,可能有埋伏的事情向绅士讲了。绅士则让卡特他们稍稍走慢一点,留意前面千里眼的动静。
大家寒暄了几句之后,绅士向女儿说道:“安妮,这一次我们真的踏上新的征途了,你看前面的草原不是变得更绿了吗?”
安妮笑了一下,说道:“是的,千篇一律的大草原,终于有了一点变化。”
绅士又向火鸟笑了一下,说道:“在这里牧草丰美,草叶饱含营养和水分,如果在这里养一些牛羊,将会十分的适合。”
火鸟笑着说道:“比起我们故乡瓦洛厄谷的草场,这里的牧草还不算丰美。当然以这里的牧草来看,也已经是十分适合放牧牛羊了。不过我们要前往的保留地,却是在沙漠的边缘地区。那里干旱的气候,以及贫瘠的土地,不知道会生长出怎样的牧草来。泥土和雨水是多么重要呀!不同的泥土和不同的雨水,就会生长出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来。”
绅士跟火鸟正说着,安妮则向我说道:“比起那些牧草来,白马更加喜欢吃我的糖果!”
我向安妮问道:“你喜欢白马吗?”
安妮笑着说:“喜欢!”
我又问道:“为什么呢?”
安妮想了一下说道:“因为它看着我时候,目光非常的温暖。还有就是它会向我点头,又或者用头来蹭一下我,来亲近一下我。除了眼神明亮之外,它的呼吸也十分的顺畅。”
我笑着说道:“这说明你是一个善良的人,白马喜欢你。白马会分辨,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
安妮则说道:“我不是一个太过善良的人,不过我有自己的意志,有自己的善良,白马还是分辨了出来!”
我笑了一下,说道:“是的,你得到了白马真诚的爱。白马对人没有偏见,不会去区分人的种族、高矮、男女,大人或小孩。但是白马会分辨,一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
安妮又说道:“虽然最终我将会强大起来,但是我现在还是有着各种的缺点。”
我抚摸了一下白马的额头,说道:“你要去拥有一种勇气,这种勇气并不在你的身体里,你去观察自己的身体,并不会找到这种勇气。你应该在这个世界中,寻找到一件伟大的事。然后你在脑海里想像一遍,在你经过了怎么的努力后,那件伟大的事最终是会达成的。接着你就去开始自己的努力,那么一种勇气就被你产生和拥有了。在这一种勇气产生之后,各种的缺点都不重要了。”
安妮又问道:“在此过程中,肯定还会有不少的痛苦。”
我笑着说道:“是的,不过没有人应当独自承受痛苦,所以上苍就派了白马来与你共同承受痛苦。”
这个时候,白马也低鸣了一声。安妮抬头看着白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并且伸出手轻抚了一下白马的鼻梁。
我又说道:“你和白马之间的语言是触碰、依偎和拥抱,你心中有不开心的事情,白马完全可以感受到。白马拥有着惊人的情感,会与善良的人建立紧密的感情纽带。当我很紧张的时候,白马就会很机警。当我放松下来的时候,白马也会轻松自在起来。”
安妮笑着说道:“以后我要用嫩叶、鲜花和藤蔓,为白马编织一顶花冠。”
我也笑着说:“你跟白马相处,可以积累很多的爱。一个人得到的爱越多,就越可以爱别人。”
安妮听了之后,非常高兴地抱起了一个放在身边的布娃娃。
这个布娃娃已经有点旧了,不过眼睛仍然很明亮。她拥有是一双小手,一双长腿,身穿一条米黄色带有许多深绿色小圆点的连衣裙。这条连衣裙有点脏了,不过粉红色的两条长辫子却仍然很新。一条小弧线,就代表了她的嘴巴,不过却让人觉得她很可爱。
安妮又想起了什么,就问我:“可是白马为什么老是用鼻子喷气呢?”
我笑着说道:“因为它的呼吸大,呼吸大才跑得快。人类在跑起来之后,呼吸也会非常快速。假如你用舞步来走路,呼吸也会稍稍加快!”
安妮惊奇地笑着问道:“用舞步来走路,是像节日大巡游时那些表演者一样,一边跳舞一边巡游吗?”
我本来不知道节日大巡游是怎样的,不过听安妮一说,我也大概了解了。我回答道:“应该是类似的吧!总的来说就是在走路时候,要带有一些弹跳的动作在里面,而且又让自己走得很快乐。”
安妮笑着说道:“为什么要这样走路呢?”
我笑着说道:“因为这样走路的话,一股活泼的气息就会在你的身体里流淌,而且你还可以感受到自己步伐的自由,这些都会让你感到很快乐。另外的话,还可以让你拥有更加健康的身体,更加旺盛的精力,更加快乐的性格。而且还可以更加富有爱心,不轻易去轻蔑于别人。”
安妮将自己的下巴放在了布娃娃上,然后向我说道:“好吧!有机会的话,我会试一下的。不过那些大人们,为什么那么急于要教小孩子知识呢?”
我知道肯定是绅士向安妮说到了,以后要亲自向安妮讲授各种知识的事情。于是我说道:“这很正常,在各种动物里面,也是这样的。那些各种动物的爸爸妈妈,都会那么迫不及待地要教导自己的儿女。那些鸟类的爸爸妈妈会教导儿女飞行,以及各种捕食虫子的技能。狗妈妈会用玩耍的形式,教会小狗使用爪子和牙齿,以及怎样追踪和扑腾。”
安妮又问道:“但是为什么人类和动物,都那么热衷于教导自己的儿女呢?”
我想了一下,说道:“也许是假如小动物们没有掌握生活的技能,就会在大自然中饿死掉,或者是被别人吃掉。人类的话,也是要学会生活的本领,而且要学会不被别人欺负。一个社会如果过于的险恶,父母们就会更加迫不急待地要去教儿女。又如果是一个很和谐的社会,父母就可能没有那么着急了。就好像我的父亲,他从没有急着要教我什么本领。但是他去世后,我母亲的情绪就有点变了,变得迫不急待地要将各种的事情教给我。”
安妮看了我一眼,说道:“你妈妈死的时候,你伤心吗?”
我说道:“当然非常伤心,那个时候甚至不能去回忆,一旦回忆起以前的事情,就会觉得这个现实很难接受。回忆就好像一个深渊,会让我痛哭流涕泪流满面。而且当时我还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的黑暗和寒冷。我相信再那样伤痛下去,自己的心真的会窒息。不过由于族人的关怀,让我认识到了这是一件生命中必然的事情。慢慢地伤痛不再是我生活的主旋律了,我将自己兴趣放到了关心族人上面。”
这个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原来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天空中的阴暗已经不知不觉全部驱散了。此时的天空蓝得这么美丽,是这么明丽,又是这么柔和。而且这淡蓝的天空,还拥有着一种新鲜的感觉。
天空中的云彩,则是那么淡淡的,呈现着一种飘散开来的形态。这些云彩都好像是被人们不经意地拉扯出来的棉花,而且都分别演变成了一些美好的形态。它们有一些好像是薄薄的轻纱,有一些好像毛绒绒的羽毛,有一些则好像环绕的炊烟。
在远方的天际上,实际上也有着一些云彩,不过它们是更加的淡了,淡得没有谁会去留意它们的存在。但是假如高瞻远瞩的话,你会发现它们拥有着更加美好的形态。它们是一条弯曲延绵的宽绸带,正在向着我们飘散过来。
假如当这一条宽绸带,飘到了我们的头顶时,它将会完全地幻化开来。我估计它会幻化成一头美丽的白色母驯鹿,虽然它将没有角、没有头、没有蹄子、也没有尾巴,不过朦朦胧胧的将仍然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形态。
这时长者火鸟也向安妮逗趣道:“安妮姑娘,我出一道迷语,看你是否能猜到?”
安妮开心地说道:“迷语?你出吧!”
火鸟笑着说道:“那口中喷火、浓烟滚滚、迅猛异常、轰然有声的怪物是什么?”
安妮笑着说:“在欧洲,这是一种恶龙,它出现之后通常会去害人或捉人。只有非常厉害的骑士,才可以打败它们。而且还往往是要两三个骑士合力,才可以将恶龙打败。”
火鸟笑道:“哈哈,哈哈,安妮姑娘,我说的其实是你们白人的火车呀!”
这一个笑话,在我们印第安人里面是很流行的,通常是用来向一些善良的白人开开玩笑。绅士、安妮和野小子听了,也都大笑了起来。因为这描述太过维巧维俏,而且又太过像是在说一种怪物了。
安妮笑完后,又急着向火鸟讲述,她乘船来美洲时,看见了巨大的鲸鱼向天空喷水柱,以及从水底下面跃起。她还详细描述了鲸鱼的大小,是什么颜色,脸部是怎样,鱼鳍是怎样。而且在鲸鱼浮出海面时,在那一张很大的脸上,找不到它的眼睛。也许它们在浮出海面时,都是闭着眼睛的。又说到了,一开始她感到鲸鱼很可怕,不过慢慢地又觉得鲸鱼很可爱。
接着绅士又问我,我的酋长身份是世袭的,还是选出来的。我则告诉绅士,我们是新成立的一个小部落,没有确定说是应该世袭,还是应该选出来。不过在母亲死后,大家都愿意簇拥着我做酋长,所以就由我担任了酋长。在其他的大型部落,则有一些是世袭,有一些是选举的。
绅士又告诉我们,实际上英国最早的民主思想,就是从我们自然之子的思想里学习过去的。当时有一批法国人在美洲,看到了我们有一个部落的酋长制度,酋长是由族人选举出来,假如在担任酋长过程中不称职,还可以被族人们罢免。这一个政治机制,深深触动了那些法国人。被传回了法国和英国后,又极大地震撼了英国人民的大脑。在传言和议论了很长时间之后,最终由英国哲学家洛克确定为“被治者同意之政府”的思想,最后又被托马斯·杰斐逊引用到了美国的《独立宣言》。杰斐逊在我们印第安人心中的形象是不太美好的,不过我没有向绅士提出来。
绅士又告诉我们,英国边民的性格还是跟我们印第安人民很相似的。英国边民都热爱自由,称自己拥有温暖的灵魂。当然其实他们的性格是太过暴烈了,所以除了抵抗政府之外,还侵害了印第安人民。不过他们热爱自由却是真的,美国1794年威士忌税的时候,在美国的北不列颠边民立即就暴发了起义。虽然在政府军还远未到达的时候,他们就作鸟兽散了,不过从中也可看到,这种热衷于作出反抗的可爱。
帕特里克·亨利十分推崇的一种“天然自由”,这一种后来成为很多美国人共识的一种自由概念,实际上应该就是来源于一种北不列颠边民和印第安人民自由概念的结合。帕特里克·亨利这一位谁也管不了的人,到处去演讲推行自己的理念。《不自由,毋宁死》这篇演说,除了传遍了美国,还传遍了欧洲。他后来还成为了《独立宣言》的执笔者之一,对人权法案的建立也起了巨大作用。
火鸟则说到了,绅士说的那种由族人选举酋长的制度,在很多部落里都是如此。在易洛魁人中,还有一种族母的制度。会由族母和其他女族人,一起选出一个酋长。如果酋长不及格,族母会发出三次警告。第四次则会直接罢免了酋长,重新选一个酋长。
我们谈论到了,这实际上是要求酋长必须要让部落里的女性满意。这也许又是正确的,因为一个部落是否运作得好,很重要一点就是看族人们的生活是否幸福。有时候男族人们贪图勇武和功绩,会过多地向别的部落发起挑战。但是这种情况,却是部落里女族人不允许的,如果酋长不进行管辖,族母就有权进行罢免。
之后火鸟又说到了,易洛魁人一直与英国人结盟,帮助他们赶走了法国人,又帮助他们跟美国军队打仗。不过英国人最终落败,而且一下就退到了加拿大去了。不过英国人还是念旧,在加拿大留了一块保留地给易洛魁人。
绅士请火鸟多讲一些易洛魁人的事情,火鸟又讲到了他们的“伟大和平”五族联盟。这个联盟里有三个原则:身体健康与个人及部族的和平,正确的行为和思想与对人权的正义和尊重,准备抵抗与奥伦达实力的维持和加强。
我们都说到了,易洛魁人是非常有思想的,而且思考得非常的周密。当他们思考个人身体的健康时,马上想到了部落的和平。当他们思考到思想和行为,马上想到了既要尊重别人,又要求自己是正义的。强大的力量,则是用来抵抗的,这种力量要维持,也要加强。维持和加强是连在一起的,不是无限地加强这种力量,而是在维持的过程中,合乎需要地进行加强。
实际上绅士对我们印第安的文化已经颇有些了解,不过他还是请火鸟向他再讲一些其他部落的事情。火鸟则说到了,在这美洲之上,我们印第安的部落太过的繁杂,他也未能尽数了解。如果是说东南部的五大文明部落,就是切罗基人,乔克托人,奇克索人,克里克人,以及克里克人的一个分支塞米诺尔人。白人为了侵占他们的土地,要求他们统一迁徙到俄克拉荷马去。他们经过了许多的抗争和战斗,最终还是被迫迁到了那里。切洛基人在迁移过程中损失了四分之一的人口,一次克里克人和契洛克人的押运迁徙中一万四千人死亡了四千人,那一条迁徙之路,从此就被称为了“血泪之路”。
塞米诺人则是特别的顽强,由于在沼泽区有打猎的需要,他们拥有许多枪支和使用枪支的高超技术。他们曾经多次打败美国军队,但是各部落最终还是被各个击破,被迫迁往俄克拉荷马。不过有一些塞米诺人,还是顽强地留在了沼泽区,以打游击的方式来生活。这些游击生活的塞米诺人,跟我们这支生活在落基山里的小部落,又是多么的相似呀!
北方部落的话,就是加拿大和美国交界处五大湖地区的易洛魁等部落,北部东海岩附近的阿尔冈昆部落,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曼丹人和希多特萨人,西南地区的普韦布洛人和纳瓦霍人,平原地区的就是苏族人了。
在最早的时候,也就是法国人和英国人都没有来美洲的时候,西班牙人曾经进犯过北美印第安人。不过他们遭到了重创,因此他们的马匹也流散在了北美。经过大量的繁衍生息,形成了奔驰在北美大草原上的野马群。
我们内兹佩尔塞人和卡尤塞人,从人数上来说并不占优势。只不过恰好生活在了爱达荷处落基山的两边、俄勒冈东北部和华盛顿东南部,这些牧草丰富面积又比较广阔的地区。所以就比较擅长驯养马匹,以及拥有大量的马匹。拉科塔的话,其实是苏族里面的一个大部族。
我们和拉科塔人一样,捕猎野牛,住圆锥形的帐篷。曼丹人住的则是草屋,将木质柱子固定在地面上,到了上面将将柱子向中间压弯,然后捆在一起。屋顶上再缚上厚厚的茅草,就成为了一个蓬松又坚固的大草屋。他们还使用有公牛船,将野牛皮撑开,套在轻木搭成的框架上。
波尼族生活在内布拉斯加州,他们种植玉蜀黍,住固顶的土屋。捕猎野牛的时候,也住圆锥形的帐篷。他们曾经有一个晨星仪式,要将一个少女绑在一个木架子平台上面,以她的心脏来献给晨星。直到有一次,一个年轻的勇士将木架平台砍倒,将那一名少女救走了。等这个勇士回来时,没有任何人指责他,反而还受到了大家热烈的赞扬,从此这个晨星仪式就废除了。
我们谈论到,这个仪式太残忍了,实际上人们早就厌倦了这个仪式,只是一直无法将它停止下来。由于某一种的需要,又或者是在某一种的情绪下面,这一种仪式开始了。但是人们的内心最终是憎恨残忍的,所以这个仪式最终被废除了。而且由这个勇士来废除非常的好,人们非常愿意看到他带着少女策马飞奔的场面。
安妮则感叹到,白人犯下了多么大的罪孽,将这么多的印第安人民赶到了保留地里。土地是最重要的,各种的印第安人民原本生活的都是一片一片美好的土地,绅士和自己来到美洲也是为了一片美好的土地,当年犹太人民寻找的也是一片神应允的以色列地。我则感叹到了,我要带领族人去追寻幸福,是否应该打破土地的这个框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前方传来“怦”的一声枪响,紧接着又是“怦、怦”两声枪响。在又传来一声枪响后,又传来了一片枪响。我听出这驳火的枪声,其中有一枪是千里眼放的,其余的都是匪帮放的。而且匪帮肯定不止两三个人,最起码有五六个人。
枪声距离我们比较远,不过这一大阵的枪声还是引起了骚乱。大家都非常紧张,纷纷探视着前方,又相互询问,是什么事情。几匹马也嘶叫了起来,一匹拉货车的马还受惊了,一个白人劳工将之死死地按住。
老绅士阿瑟从马车里探出了身子,用混乱的辞令问道“前面,前面发生什么事了?”
不知道安妮是否真的害怕,不过她立即就很大声地尖叫了起来。绅士则连忙将她拉回马车,让她坐在马车里别动。
总而言之,枪不是一件什么好东西。枪声一响,无论什么人都会变得缩头缩脑的,或者是探木探脑。
野小子则愤怒地说道:“肯定又是那个哈里斯,他找人来骚扰我们了!”
我说道:“应该是这样,他找了人埋伏在前面,还向千里眼放枪,千里眼现在应该正在往回赶。”
然后我又镇定地向大家喊道:“大家别慌,万一枪声近了,大家就找个地方掩护。找不到掩护的,就趴在地面上。”
这个时候,大巴掌、银星、掷矛、折矛和落巢,都已经策马跑到了我们的旁边,热血沸腾地准备好了战斗。白人劳工里的卡特、野小子、亨利、爱德华和汤姆,也手持着来福枪准备随时加入战斗。绅士也从马车里拿出了一支来福枪,一边捋着袖子,一边眺望前方。但是越活越糊涂的伯特,却在死活说自己绝对不会参加任何战斗。绅士则向他说,不需要他参加战斗,让他找个地方躲起来,看着行李物件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千里眼已经策马向着我们飞奔回来,当他来到我们的面前时立即喘着气说道:
“是哈里斯和林恩,带了另外的三个人来伏击我们。他们躲在了土丘后面,远远地就向我放起了枪来。我回了一枪,然后就飞奔回来了!”
萨满狠狠地盯住前方,说道:“想不到这个哈里斯,这么诡计多端。上次得了教训,这次又来设下埋伏!”
野小子则叫道:“但是他们只有五个人,又怎么能够奈何得了我们呢?”
我说道:“他们这些凶恶之徒,应该没有想过要打败我们。他们这次设下埋伏,应该只是想打伤我们一两个人进行报复。可惜他们没有想到我们派出了哨兵,让他们的诡计落了个空。”
绅士则表情严肃地说道:“但是他们守在前面,我们就无法过去了!”
卡特也说道:“确实,他们训练有素,而且又躲在土丘后面易守难攻,我们怎样将他们赶跑呢?”
千里眼则说道:“酋长,我看这是我们召集军队,向他们冲杀一趟的时候了!”
我一直都想避免冲突,将仇恨消弭于空气之中。但是这一次哈里斯和林恩,挡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也只有去赶走他们了。我知道千里眼所说的,就是利用我们高超的骑射技能,迅速地向着匪帮冲杀过去,躲开他们的子弹,然后干掉他们。
这个时候萨满也说道:“这几个狂妄之徒,只可惜他们不知道我们是骑术高超的内兹佩尔塞人和平头族人。”
我看了一眼绅士,只见他神情紧张,充满了焦虑。
我向他说道:“艾伯特先生,你们的人缺乏战斗经验,这一次的战斗由我们来进行。我们会利用自己的骑术,巧妙地躲开匪帮的子弹。你们请放心,我们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你们小心警戒着就可以了。”
然后我向大家说道:“大家准备战斗,天边红日、掷矛和折矛从右边绕过去,千里眼、大巴掌和我从左边绕过去!大家小心,尽量不要伤他们性命,让他们多知道一点厉害就好!”
接着,我又转身问道:“谁能借我一支来福枪?”
绅士将那支从马车里拿出来的来福枪递给我,说道:“这支来福枪是全新的,你拿去用吧!”
我接过了枪,这一支温彻斯特杠杆上膛连发来福枪,跟大家的来福枪其实是一样的,不过却真的是新崭崭的。我拉动手杆,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
这时,绅士又说道:“你们一定要小心呀!”
我则微笑了一下,说道:“一般来说纯真禀赋都斗不过凶狠老辣和阴谋诡计,不过当你真正鼓起了勇气,又动用了自己的智慧,是可以打败他们的。”
我的双脚踩在铁质的马蹬,它给我产生了一种意志坚定的感觉。
然后,我以果决的语气喊道:“大家出发!”
我话音未落,千里眼就骑着他的银灰色战马,好像一团火一样飞驰而去了。他长发飞扬,系在头发上的鸟羽也在飘动着,是多么的威武呀!那匹银灰色的战马,也拥有着优秀战马的一切必要条件,长长的鬃毛从脖子一直延伸到了膝盖。
我和大巴掌马上跟了上去,天边红日、掷矛和折矛也向着右边飞奔而去了。我骑的这匹驮行李的棕色马,身上拥有大片的雪花斑纹,也是非常优秀的马匹。它身体结实,跑得很轻快,而且很有毅力。
我们绕着一个大圈,在向着前方奔驰而去。我们的想法是,从两个方向发起进攻,让匪帮首尾难顾。在落基山里面,我们虽然是与大自然结成了一个联盟来好好地生活,不过大自然里的狂风和暴雪也对我们进行了许多粗暴的打击。在落基山的外面,我们也曾很多次地跟恶意白人,进行过很激烈的战斗。无论如何,我们所经历的这一切,都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了。
我们很有耐心,绕着一个很大的圈。我们知道越是绕到匪帮的侧面,就越是可以让他们手忙脚乱。我们飞快地奔驰着,我们的马匹身体强壮速度又快,前支和后驱,都是那么矫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跟马匹一起玩耍了,不知不觉中就学会了骑马。我们将马匹放养在了山谷里,它们自己在里面吃草,到溪流那里喝水。我们小孩子也在山谷里玩耍,练习完了弓箭就去骑马。我们与马匹一起生活,彼此非常熟悉,可以说是心有灵犀。而且部落里的所有马匹,我对它们都非常熟悉。
没过多久,我们就遇到了那些小土丘。我们还没看到匪帮,他们就已经放枪了。马匹立即紧张了起来,将耳朵竖立向前方。但是我们并未很紧张,只是稍稍缩着身子,因为我们知道这个距离子弹是打不中我们的。我们只是让马匹继续轻快地奔跑,等到更加近的时候才全力冲刺。而且我们的马匹受过训练,不会惧怕枪声或剧烈的响声,还可以灵活地穿过树林。
等到更加靠近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看见趴在土丘后的匪帮,以及他们身后的马匹。由于我们是从两个侧面进攻,所以那些小土丘并没有将他们的马匹掩藏得很好。本来我们可以射杀他们的马匹,不过我们还是考虑要冲杀他们一趟,吓唬他们一下。
我们呐喊了一声,就全速向着匪帮奔驰了过去。我们并驾齐驱,马匹的最大潜能被激发了出来,身上的肌肉筋健清晰可见。马匹在疾驰着,四肢迅疾而又优美地奔跑着,就好像飞行在草原上。
我的激情,也再次在天空中跳舞。在此一刻,我不会感到任何恐惧,也不会感到任何疼痛。在此一刻,我无所畏惧,无论敌人多么强大,无论有多少敌人,我都将以横扫千军的气势,向着敌人冲过去。在此一刻,我已运用自己的所有力量,向着敌人发起最猛烈的冲锋,即使是粉碎于风中。在此一刻,所有其他的一切,都已经被抛到九宵云外,我只会变得更加勇敢。所以我常常觉得,这一刻是十分浪漫的。
就在这一刻,我一下将身子移到了马匹的右侧,只是用左手挽住马脖子,用左脚勾在了马背上,将整个身体躲藏在了马匹的右侧。就在我感到一粒子弹从我头顶飞过的时候,我已经在马脖子的旁边伸出了来福枪,瞄准匪帮开了一枪。这一枪未必能命中匪帮,因为毕竟在马匹上比较颠簸,另外风向也是脱靶的原因。不过这一枪打了过去,至少可以让匪帮低头躲避,将他们的火力压制下去。
我在骑马打枪上是一个天才,这一方面是我长期练习所成,另一方面又是浑然天成的。我在马匹上感到非常熟稔,又因为拥有极强的平衡感,所以可以一气呵成地做出腾挪躲避和瞄准射击的一系列动作。
在开了这一枪后,我又飞快地转移到了马匹的左侧。并且在此过程中,我已经拉动手杆为来福枪进行了换弹上膛。当我再次回到右侧的时候,又瞄准匪帮开了一枪。我本来左手也可以开枪,不过在不太紧急的情况下很少使用。
我们疾速飞驰着,当匪帮再次抬头时,我们已经距离很近了。这些匪帮吓得慌了手脚,连忙转身上马逃命。我本来想着放他们一马,但是又想着抓一个匪帮回去审问一下,向他讲清楚厉害。
五个匪帮之中,哈里斯和林恩我是认得的。不过这两个家伙太狡猾了,于是我瞄准了另一个匪帮,向着他的肩膀开了一枪。这个匪帮正要上马,中枪后马上痛得大叫了一声,趴倒在了地上。他的那匹马,也惊吓得仰起了身子。
我们飞快地奔驰到了,那个受伤匪帮的跟前。这是一个脸庞瘦削,下巴很尖的中年汉子。他转过身来还想挣扎,但是看到我们数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就马上流露出了惊恐和胆怯的表情。
这个时候哈里斯、林恩和另两个匪帮,早已经逃得不见了踪影。大巴掌下了马,制住了受伤的匪帮,并且从他衣服上撕了几个布条下来,为他简单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他的伤并不重,并没有伤到骨头。这时千里眼也将这个匪帮的马牵来了,我们便让他骑上马跟我们回去接受审问。我还跟他说,让他不需要害怕,我们只是审问一下他,并不会要他性命。
匪帮上马后,就由千里眼牵住马的缰绳走在前面,我们五个人则跟在了后面。这个匪帮慌慌张张的,向着前面眺望一下,又回头看我们两眼。这些匪帮就是如此,酒足饭饱后胆子就壮了起来。也不考虑事情的结果,就冒然来骚扰我们了。现在被抓住了,才知道了害怕。
我们回到大队伍的时候,已经是吃午饭的时候了。不过大家都在等待着我们,远远看到我们就高声地欢呼。白马看到我也异常地高兴,它的嘶鸣声比很多欢呼声都要高。火鸟在开心地笑着,迎接着我们的胜利归来。水边草儿、水中云儿、叶芽儿和叶片尖儿,也到了队伍的前列里来,大声地为我们喝彩。我知道水边草儿,确实将我当作了心目中的英雄。假如我取得了什么成就,他就比谁都高兴。
我们回到队伍里,灵草马上端了一杯水给我。绅士、卡特和野小子他们也围住我们,纷纷向我们问好,以及询问刚才的战斗。安妮没有走过来,仍然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不过她的脸上也流露出了钦佩之情。
接着大家便一边准备吃午饭,一边准备审问这个受伤的匪帮。当食物准备好了后,我们又拿了一些食物给这个匪帮,接着便开始审问起了他来。这个匪帮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叫亚当斯,他所在的这支匪帮名字叫黑衣军。
我们都说奇怪,一个匪帮为什么还要有名号?但是亚当斯说不知道为什么,他也是两个礼拜前才被招募进匪帮的。他本来是替别人打杂工的,但是不巧几个礼拜前到赌场里将钱输光了。一个匪帮里的小头目,就将他招募了进来。这个亚当斯实际上肯定是一个赌徒,不过我们都没有说穿他。
他又说到了,这个黑衣军的匪帮现正在大量地招兵买马,在各种赌场、妓院和朗姆酒店中招募各种的堕落之徒。进入了匪帮之后,除了有吃的有喝的之外,每周还有十五美元。另外,他们还正在游侠和赏金猎人中招募快枪手,据说是要做一些什么大事。
至于这一支匪帮会做什么行当,一个叫霍尔的小头目曾经向他讲过,打劫银行、劫掠货物、经营赌场和妓院,他们什么都会做。这个霍尔是匪帮里的四号头目,匪帮头子则名叫洛克。霍尔还说过,总而言之他们的匪帮头子很有实力,有着大把的金钱。他还跟一些黑帮有合作的项目,每个月都可以得到大笔的金钱。
这个亚当斯进入了匪帮后,两个礼拜前被送到了离这里一天路程的一个废弃牧场里。那个废弃牧场是由几兄弟合办,本来这里太过的偏僻,一般人不敢来这里办牧场。但是那几兄弟自持自己也是十分凶悍的人,就跑来开办了牧场。一开始他们还运作得可以,但是自从匪帮头子看中了这个地方后,经不住匪帮的多次骚扰,那几兄弟就逃走了。
现在废弃牧场里就有十几个匪帮,据说几天之内还会有快枪手和新的匪帮过来。另外还有个叫汤普森的三号头目,则会每两三个礼拜过来视察一下。在废弃牧场的附近,有一个秘密的地窖,里面藏了许多食物、罐头和烈性酒,可供匪帮长期食用。他们会派人在两三天路程外的地方假装赶路,发现美国骑兵队过来了,就会趁着骑兵队夜晚扎营,快马赶回去报信,让匪帮暂时撤离废弃牧场。
至于他们平常要干些什么,那个汤普森曾经说过,抢劫、绑架、杀人越货,他们什么都可以干。而且干完之后,要留下他们黑衣军的名号。他们要大振声威,免得其他匪帮前来找事。这里只是他们其中的一个据点,他们在其他地方还有好几个据点。假如有大买卖的话,匪帮头子会过来带着他们去办的。
我们问的,亚当斯都详细回答了。到了最后,萨满忽然举起来福枪对准他,严厉地问道:“你没有骗我们吗?”
亚当斯吓得哆嗦了起来,他苦着脸看着萨满,用无可奈何的语气说:“没有,我没有骗你们!”
萨满又说道:“我只是要你知道,我们的子弹比你们匪帮头子的子弹更加可怕!”
亚当斯又哆嗦着说道:“是的,是的,我不会再回去当匪帮了,我马上就逃得远远的。”
绅士则说道:“不过我们还需要你回去传一个话,那就是我们没有什么货物,马车上的只是一些牧场工具而已。另外我也没有多少钱,为了这一点钱大动干戈,死几个人是太不值得的。你传完了这些话,就可以找机会溜走了。”
亚当斯连忙说道:“好的,好的,我一定帮您将话传到!”
这时我也说道:“每周十五美元,你就为匪帮头子卖命了吗?假如在刚才的战斗中你将命掉了,这是多么不值得呀!”
亚当斯又慌张地说道:“都是那个哈里斯,说要替他报仇,说守在土丘后面保证没事。不过我这样一个人,生和死又算得了什么。我太弱了,什么也干不成。”
接着,我们给了亚当斯一些食物和水,就放他回去传话了。亚当斯跑得飞快,没一会功夫,就骑马走得没影了。
不过我们都觉得很惊愕,觉得这是一个十分奇怪的匪帮。当然,这个匪帮头子才是幕后的老板,最终他肯定是要这伙匪帮为他做一些刀光剑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