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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就当作为你们敲个警钟

  已经煮了许多水,将水嚢都补充满了,马匹也畅快地喝了大量的水,今天我们要再次启程了。

  由于昨天受到了伏击,所以我高度警觉了起来。在这匪帮就在我们附近的情况下,保持着高度的警惕还是必要的。今天一大早,我就带领天边红日、千里眼、大巴掌、掷矛和折矛赶往绅士的营地。因为我考虑,那些白人劳工们缺乏战斗经验,绅士的队伍又走在前面,还是要在他们队伍的前面,有着更多的战斗人员开路才好。

  我们来到绅士的营地,只见绅士正在帮着将行李放到马车上。昆娜则陪着安妮,坐在了马车前面。昆娜向着我们微笑了一下,她的笑容从一开始就是那么充满了善意。安妮则静静地依偎在白马身上,只不过她似乎并不是在寻找安慰,而是在感受着白马的气息。我向昆娜和安妮打过招呼之后,就向安妮介绍起了马匹的各种部位,马匹的脖子,颈脊,马肩,后背,腰部,臀部,尾根和大腿。

  接着,我又告诉安妮,关于马匹的一个有趣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马的腿上是有三个关节的,实际上我们人类的手和腿上也有三个关节。只不过我们人类的第三个关节之后是手掌或是脚掌,而马匹的第三个关节之后是蹄子。蹄子也就是脚尖,所以马匹的奔跑,实际上是一种脚尖上的舞蹈。不过并不是只有人类拥有手掌和脚掌,兔子、狗、狼和山狮也都是用脚掌接触地面走路的。

  我们出发之后,安妮又睁着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向我说道:“我觉得人们都有个缺点,那就是自私。不过我发现,你们没有这个缺点。”

  我笑着说道:“我们印第安人,十分地推崇慷慨,所以自私的这一种心理比较少。”

  安妮又高兴地说道:“不过我也没有自私这个缺点,也许是我身边的人对我都非常慷慨,所以我才没有这个缺点吧!我以前的家庭女教师,虽然她家里没有多少钱,不过她却拥有非常丰富的学识,而且她还愿意倾其所有地教给我,所以让我没有自私这个缺点。自私这个缺点很不好,它会让人老担心吃亏,产生一种防卫心理。在这种心理下待人处事,就会让你觉得很辛苦。如果你不担心吃亏的话,就可以让你很放松地与人相处了。有时候将钱花在了别人身上,也觉得无所谓,最多就是损失了一点钱而已。”

  安妮这个小女孩,竟然讲出了一番大道理。我说道:“是的,老担心着自己吃亏,心思用到了这里,就无法去关心别人了!”

  大巴掌则在旁边说道:“这就跟怕死是一样的,假如上战场的话,老担心着掉了性命,那么肯定就会逃跑了。如果能够不怕死,就会想办法打败敌人。”

  安妮又笑着说道:“来了美洲也好,来了美洲就不用去上学了!”

  我问道:“上学有什么不好?”

  安妮说道:“我不希望去做一些蠢事!”

  我又问道:“上学要做什么蠢事呢?”

  安妮笑了一下,说道:“例如是站在队列的最边缘合唱!”

  安妮想到了什么,又说道:“不过来了美洲,也让我看不了足球赛了。但是看足球赛也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自己喜欢的球队输了,你就会不开心。我觉得足球场上,就是两方面情感的对决。比赛结束后,必然有一方面的球迷很高兴,另一方面的球迷很沮丧。”

  我笑着说道:“假如两支球队,你都那么喜欢,不就不会不开心了!”

  安妮开心地说道:“是呀!我怎么以前没有想到呢?一个人其实应该喜欢大多数球队,谁赢了都替他们高兴。”

  我说道:“是的,一个人太狂热地喜欢一支球队,是一件不太正确的事情。一个人太狂热地喜欢自己的部落,这也是一件不太正确的事情。如果自己的部落跟别的部落有了纷争,就会立即想着将对方彻底打垮。如果对很多部落都喜欢,那么就会多替别的部落着想,想出一个处理好纷争的办法,让两个部落都好。”

  天边红日也说道:“我们落基山以西的这些部落,还是比较和平的。我们没有太多彼此之分,不同的部落之间有许多通婚的现象。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可以搬到男方的部落去住,男方也可以搬到女方的部落去住。”

  绅士也说道:“确实如此,太过狂热地喜欢自己的国家,也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如果是这样的话,你面对着其他国家的人时,就很容易去跟他们对比一番,又或者流露出耀武扬威和趾高气扬的表情。”

  这个时候,安妮向我们说了一句“你们等一下,我到百宝箱去找一些东西!”,然后就转身钻到了马车里,去翻找起了什么东西来。

  绅士则笑着向我们解释:“那是我放书籍的一个行李箱,现在则成为了安妮的百宝箱了。”

  不一会,安妮就拿着一本书出来了,她笑着说道:“这是一本《埃涅阿斯纪》,我祝福你们好像埃涅阿斯一样,可以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

  我们都很不解,不知道埃涅阿斯是谁。之前与我们打交道的白人,谁也没有向我们揭起过埃涅阿斯。于是安妮向我们解释,由于一些复杂的原因,古代的希腊人曾经围攻特洛伊城十年之久。希腊人最后用木马记,攻陷了特洛伊城。但是特洛伊的英雄埃涅阿斯,带领着逃出来的特洛伊人,经过了千辛万苦,辗转返折地到了意大利地区,最后在那里重新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也就是后来的罗马。

  安妮又向我说道:“我觉得你很坚强,可以去爱护自己的族人!”

  我说道:“我的族人们,多么纯洁,多么无辜。他们都是非常善良的人,你只要对他们稍稍好一点,他们就会十分的感动。虽然我们拥有着悲伤的过去,但是我们也拥有自己的内在力量,要坚忍不拔地去努力,去寻找到幸福的生活。”

  绅士则说道:“不过保留地的政策,却是对你们十分不利的。而且这一种情况,暂时看来很难改变。”

  我想了一下,说道:“保留地政策是一个规则,我们不会以极端方式来推翻这一个政策,而是会尝试从另一个方向去超越这一个规则。我们会先顶住面前的灾难,然后待以时日去思考如何重新发展。”

  安妮又天真无邪地说道:“我相信命运之神会帮助你们的。”

  我笑着说道:“是的,有时候风也会来帮忙,推动着你向着目标前进。有时候我们确实要相信一些神秘的力量,相信奇迹是会出现的。我们不能绝望,不能在悲伤的情绪下去思考,我们应该在一种快乐的情绪下思考。人总是在一种情感、情绪、心理和信仰的基础上去做事情,但是人们又常常做错事,或者是不能将事情做好。所以我们要常常尝试着跳出原来的情感、情绪、心理和信仰,去重新思考自己怎样将事情做得更好。”

  安妮又问道:“你们喜欢书吗?”

  天边红日回答道:“在无崖的荒野里,一个智慧的人创造了语言,用语言来描述这个世界里的各种事物。人就成为了一个载体,承载着各种的事物、故事和思想。书也是一种载体,会承载着各种的事物、故事和思想。但不同的是,你要让一个人开口,他才会将各种的事情告诉你。书则是完全开放的,作者将自己想讲述的各种东西,已经全部写在了书里,欢迎任何人来了解自己的故事和思想。”

  我也说道:“语言很好,它让你可以跟族人交谈各种的事情,你在一天里经历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又或者你在一天里有什么新发现,都可以通过语言来告诉你的族人。书也很好,你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多少,你便了解到了多少,书的好处就是,让你看到更多的世界。”

  安妮又说道:“我很喜欢书,我常常在我爸爸的百宝箱里翻找,找一本喜欢的书来看。我觉得这是一种巧遇作者,你忽然找到了一本书,就等于是遇到了这个作者,他就会向你讲述各种的故事。例如是一个古代希腊的哲学家,他生活在了雅典这一个城邦里。他在生活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他经过了许多的思考将这些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将这些事情全部写在了书里。这些书被许多的人看到了,这个哲学家的思想也就更加地大放光芒了。”

  天边红日笑道:“这个哲学家真是个天才,他用浩瀚无边的语言将这个世界中的各种问题,都讲得清清楚楚的。”

  我则说道:“我们在小时候,也会向父母或部落里的长者,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总是兴高采烈地,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答。语言和书都是讲事情,实际上讲事情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讲的人会很有意思,听的人也会很有意思。”

  安妮高兴地说:“是的,我很喜欢看书,每次看得都十分开心!”

  我笑着说道:“开心就好,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假如一个人一大早醒来,神采奕奕地觉得自己很开心,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呀!假如到了晚上,他又含着笑意睡去了,这又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呀!假如两个族人本来很生气,正在为是谁打到猎物而争吵,后来他们达成了共识,是他们共同的力量打到的,于是两个族人都很开心了,这又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呀!有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心,大家都开心!”

  绅士则笑着说道:“让每个人都开心起来,这真的是一个极大的智慧呀!”

  我也说道:“让每个人都更加善良,这又是一个极大的智慧。”

  安妮又说道:“我有一个大本子,一些华美辞藻的诗句,一些雷霆万钧的批判,我都会记在上面。不过据我所知,你们还没有创立文字,那么你们有了喜欢的东西,就不能记录下来了。”

  我笑着说道:“我们蓬勃奔腾的情感,常常是通过精美又豪迈的歌曲,或者是音乐上的洞箫和排箫来抒发的。不过文字也很好,也是一种非常好的叙述和抒发的工具。”

  安妮又说道:“罗马人用的拉丁字母,是从希腊字母里学习借鉴回来的,你们是否也应该去学习和借鉴一些文字回来呢?”

  绅士也说道:“据我所知,切诺基人在几十年前就创立了自己的文字,而且他们的男女老幼很快就学会了这种文字。他们还用这种文字,印刷了许多书籍出来。你们是否也可以借鉴他们,创立自己的文字呢?”

  我笑着说道:“将智慧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如何创立文字,则不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借鉴别人的文字创造出来,或者完全由自己来创造,或者是直接用切诺基的文字和你们的英文都可以。”

  天边红日也笑着说道:“是的,智慧变成了文字,就可以传播到更加远的地方了。”

  这个时候安妮翻着那本《埃涅阿斯纪》,说道:“我的这一本书,可惜已经有些破了。我还有好几本喜欢的书,也都有些破了。”

  我笑着说道:“破了修补一下就可以,而且你应该为喜欢的书,做一个鹿皮的封面。”

  安妮笑着问道:“你会做鹿皮封面吗?”

  我开玩笑地说道:“我的这双手,除了会开枪以外,还会修理各种的东西,还会打造银饰,还会做各种的鹿皮包。你将书给我吧,几天之内我就可以将鹿皮封面做好。”

  安妮听了十分高兴,又钻到马车里,找出了《华兹华斯诗集》和《物种起源》两本书,连同那本《埃涅阿斯纪》,全都交给了我。

  我们一边走着,一边交谈着。我们谈得十分高兴,不过天色却有点的阴沉。天空上没有一点白云,只有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阴影,以及天空中闪耀着的一些刺眼的亮光。有一大片阴影,后来又幻化成了一大片很淡的乌云。淡得让人看不清它的形状,不知道它的边缘在哪里。而且这片很淡的乌云,很快又被风吹走了。

  我们又走了一段路,天空才明朗了起来。那些一大片一大片的阴影,忽然变成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碧云。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散发着一种很淡的碧绿光芒。而且它们布满了大半边天空,还在快速地向四面八方延伸。

  我的身边,还飞来了一只蝴蝶。它在拍翅飞舞着,由于它翅膀大,身体小,所以让它的飞行,本身就是一种舞蹈。当一阵轻风,将它吹了起来,它还将在花丛中起起落落的身形,用在了这一片轻风中的舞蹈里,几个扑闪之后,才随风飞去了。

  这个时候,前面传来了千里眼和卡特的喊话声。内容大概是说,前面发现了一个小树林,为了避免遭到埋伏,我们要稍稍向着左边走,跟小树林隔开来福枪的射程距离。

  我们改变了一点方向后,又再缓慢地前进。当经过小树林时,我远远地眺望了一下,发现这是一片杂树林,只不过松树会更加多。这些树木们,杂乱无章地长出了一大抹一大抹的枝叶,于是就构成了这个将地面遮蔽起来的小树林。不过一些小松树的枝叶,还是十分嫩绿的。它们将娇嫩和挺拔,集合在了自己身上。这也说明了在同一个地区,不同形式的植物都可以生长得很好。

  忽然之间,我还看到有几只乌鸦在树丛里嬉戏打闹,其中一只不是老乌鸦吗?怪不得两天前老乌鸦将整袋肉粒都叼走了,原来它认识了这一伙新朋友,肉粒是拿给新朋友分享的。一会之后,老乌鸦还飞到了一个树丛的最高处,向着我们这边眺望。它的几个新朋友,也各飞到了几个树丛的高处,向着我们眺望。

  在这个时候,又刮来了一阵大风,但是这些热衷于战斗的乌鸦们,怎么会轻易放弃斗争呢?只见它们站立在各个高处,在飘摇之中与大风战斗着。不过当风更加吹大时,老乌鸦的几个新朋友,已经飞回到树丛里面去了。只有老乌鸦还是独自站立在了高处,跟大风在战斗着。老乌鸦的战斗精神是多么强,誓要与这一阵大风对抗到底。

  当风小一点的时候,我伸出手臂向着老乌鸦呼唤:“嗨!老乌鸦!”

  老乌鸦听到后,真的向着我飞来了。这一只大鸟,它羽翼丰满,飞行得是这么的自在。只见它的翅膀拍动几下,就会在空中滑翔很长一段距离,很快它就飞到了我们的面前。不过也许它是为了吓唬一下我,它在空中忽然来了一个跌落,然后随即一个翻腾,又重新飞到了天空上。

  老乌鸦是这么的灵活,它在我的头顶转了一圈,然后翅膀一收就向着我的肩膀降落下来。在稍稍张了一下翅膀后,就十分轻巧地落在了我的肩头。在老乌鸦将装肉粒的小袋子叼走后,我已经重新做了一个小袋子,等着老乌鸦回来了。不过我将驼鹿肉粒,换成了盘羊肉粒,让老乌鸦可以换一下品味。

  我连忙拿出了盘羊肉粒给老乌鸦吃,安妮则高兴地说道:“你的这一位友人,它没有忘记老朋友,它又来看望你了!”

  接着安妮又向老乌鸦叫唤道:“老乌鸦!”

  不过老乌鸦没有回应安妮,只是斜眼投过去一瞥。

  安妮又叫唤道:“老乌鸦,你没听到吗?”

  我则为老乌鸦解释道:“它听到了,只不过它也许有些心事,对你的呼唤不太在意。当它高兴的时候,自然会去找你的。”

  老乌鸦吃了两粒盘羊肉,就没有吃了。而是站在我肩膀上,“啊,啊,啊啊啊!”地用它粗糙的声线叫了几声,这叫声让人感觉憨厚无比。老乌鸦,你这个人间的天使,难道你找到了几个新朋友,就让你这么高兴了吗?

  实际上老乌鸦还真的是比较幽默随和的,甚至有些滑稽。它目光锐利,但是不会像鹰隼一样深沉凝视。它没有太过大的力量,也没有鹰隼的那种威严感,不过它却可以更加英勇无畏地,好像闪电一样扑向敌人。

  我又说道:“老乌鸦是我们部落里的一名黑色成员,虽然它的行为有一点粗野,不过却有着自己的神韵和风采。而且它还很聪明,比狗要聪明多了。狗除了能够在陌生环境,找到小湖和小溪这样的水源外,其余按照人类命令做的工作,其实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而已。狗成为了人类的手下之后,就变得没有那么聪明了,远远没有灰狼聪明。但老乌鸦是独自思考的,以前它就是乌鸦首领,现在也是径自行事,从来不是别人的属下,从来都要自己思考做决策。”

  天边红日也说道:“确实,狗的聪明主要来源于它们灵敏的嗅觉,主人还没有靠近,它们就可以凭着嗅觉感觉到了。甚至在很晴朗的天气里,它们可以凭着嗅觉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但是听候命令,然后行动,就让狗愚蠢了下来。狗会得跟人类玩耍,实际上也是一种小孩子的能力。人类在很小的时候,已经可以学会跟别人玩耍。对大自然的感知,则是要等到成年才能学会的。”

  就在这个时候,老乌鸦在我肩膀上轻轻向上一跃,然后拍打了几下翅膀,就飞到了天空上去了。它在天空上盘旋了一圈,然后发出了一声报警的长鸣。我向着前方一看,果断有情况。只见千里眼正在向我们飞奔而来,在很远的地方还有十数骑正在向我们缓慢靠近。

  这十几个人,应该都是匪帮。绅士的队伍里有七八个人有枪,千里眼、大巴掌、掷矛、折矛、天边红日和我加起来是五个人,总共也有十几个人。不过为了我们能够占更大优势,我还是连忙叫大巴掌到后面去,让银星将另外几个战斗族人也叫上来。

  千里眼回来之后,也连忙告诉我们,他远远看到这十数个人气势汹汹而来,所以连忙回来报告。绅士也连忙让队伍停了下来,并且要安妮和昆娜回到马车里去,又让黄旭日坐到马车前面,保护好安妮和昆娜。绅士自己则骑上了他的那匹机敏的栗色马,并且将来福枪插到了马背上,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这一次安妮倒没有怎么害怕,还将马车的窗口打开了一条缝,偷看着外边的情形。

  大巴掌和银星,带领着其余的几个负责战斗的族人,也来到队伍的前列。现在我们的战斗人员,终于要比匪帮的要多几个了。我们分成了两排,静候着匪帮的到来。匪帮缓缓前行,到了比较近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马背上都插了来福枪,身上则挎着左轮手枪。只不过他们都没有将枪拿在手上,只是骑着马缓缓地向我们走来。

  到了更加近的时候,一个刻薄小脸,细尖鼻子,头发服帖的小个子,高声向我们喊道:

  “不要开枪,我们这里有一个游侠,要拜访一下你们的快枪手酋长!”

  这个刻薄小脸的小个子,脸色死气沉沉的,我从来没有见到一个这么阴沉的人。在他旁边的一个人,嘴里叼着一支雪茄,面目显得有一些温和,甚至还有点英俊,不知道是否就是那个游侠。而哈里斯和林恩,则只是在队伍的旁边。那个亚当斯没有在队伍里面,也许他回去传话后就开溜了。

  白人劳工们都将来福枪拿在了手里,但是没有将枪口对准匪帮。我的族人们则是将来福抱在了胸前,后仰着身子骑在马上,镇定地迎接着匪帮的到来。当匪帮来到我们面前时,卡特立即跳到了马车顶上,用来福枪对准匪帮喊道:“你们谁想惹事,我的这支枪是不会放过他的!”

  那个刻薄小脸的小个子则皱着眉,向我们说道:“我的名字叫霍尔,是他们的头目。平常我们也做一些杀人越货的事情,但是这一次我们的到来是另有目的。”

  萨满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霍尔,说道:“你们这些不速之客,这一次来是有何贵干呀?”

  这个阴沉的霍尔,指着他身边那个面容比较温和的人,说道:“这一次我们来了一位贵客,他是著名的游侠巴里。他知道你们这里有一位快枪手酋长,所以特别前来想比试一下。”

  这个巴里正抬眼盯住我,他脸上温和的表情已经全部消失了,变成了一个冷面杀手。实际上他的心又冷又硬,是一个冷面魔鬼而已。此时的他咬住一支未点燃的雪茄,好让自己的面部肌肉更加凶悍一些。不过他骑的却是一匹好马,这匹棕灰色的马足够精悍,四蹄有力,步履也十分稳健。也许他是花了许多功夫,才让自己骑上了这匹好马。相反霍尔的马则不怎么样,这一匹枣红色的马,虽然体格很大,肌肉发达,但是却十分的笨重。

  这个巴里皮笑肉不笑地,向着我说道:“是啊!想必你就是那个快枪手酋长吧?”

  我则回敬他道:“你是一个游侠,应该见多识广了。但是现在你怎么替人卖命,成为一名枪手了?”

  从亚当斯那里,我已经知道他是匪帮头子重金聘请回来的快枪手,所以我直接揭穿了他的身份。

  巴里听了,满脸的不高兴,他没有直接回应我,而是说道:“实际上我也是个快枪手,飞快的拔枪,可以获得尊敬,所以这次我要特意来跟你比试一下!”

  他一边说着,还一边飞快地将左轮手枪拔了出来,在手中转了一圈之后,再重新插回枪套里。他的那匹棕灰色的马,也神气地小跳了两步。在这个险恶的西部,手里耍着一把手枪,或者扛着一支来福枪,看到了什么就打两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不过在这两军对持的情况下,他的行为还是太过自大,而且粗暴无礼了。

  我们这边的人,都迅速将枪口对准了过去。卡特则站在马车顶上,声色俱厉地训斥道:“别动,你是需要几粒灼热的子弹是吧!”

  巴里则得意地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放心,我是个在决斗场上最谦逊有礼的人,不会随便开枪的。”

  我看穿了巴里的意图,只是想拔枪耍一下,所以我没有拔枪。

  我一脸严肃地向他说道:“拔枪开火只是一些小技能而已,没什么好比的。实际上我才是游侠,我的拔枪只是为了保护族人,以及除暴安良。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你们可以先回去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这个时候霍尔又说道:“酋长,如果你够聪明,就不要管我们的事。你们自己上路,不要跟这些白人同行!”

  萨满则轻蔑地向霍尔说道:“原来你们这次到来,还有其他的目的。我们拥有的财物不多,除了一些不值钱的帐篷和风干肉之外,就是这些可以奔跑的马儿了,当然是没有什么价值了。不过我们与这位绅士同行,却是美国骑兵队的命令。而且这位绅士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是不会丢下他不管的。”

  这时绅士也盯着霍尔说道:“我已经多次表示过,马车上只有一些牧场和农场里用的物件。你们从我这里是捞不到什么油水的,我劝你们还是趁早打消主意吧!”

  那个霍尔又说道:“不过你们要去加利福尼亚办牧场和农场,总要带着一笔钱去买一块地吧!我有一个建议,那就是你给我们三万美金,我们就再也不找你们的麻烦了。”

  绅士则厉声说道:“我带的钱,远远没有你说的数目多。而且这笔钱是我辛苦攒下来的,是不可能给你们的。不过你们一场劳累,如果答应不再纠缠我们,我愿意付给你们三百美元酒钱。”

  霍尔叫道:“三百美元,你当我们是乞丐呀!”

  卡特则在马车顶上喊道:“兄弟们!老板的钱是用来买地的,被他们抢去了,大家就没有奔头了,大家拼了命也要将钱保住!”

  萨满也呵斥道:“我完全有资格,给你们指点迷津。如果动起手来,你们十几个人都会把命丢掉。从这一次件事中,你们要得到教训。在生命中应该避开危险,而不是担心错过了危险。如果你们遇到其他人,还可以横行霸道。但如果你们遇到的是印第安人,就要提防着将小命丢掉了。”

  在绅士、卡特和萨满说话的时候,我的手已经随时准备拔枪了。有时候在这种群体近距离的战斗中,左轮手枪的威力要比来福枪更加的大。因为左轮手枪是一种真正的连发枪,它的枪管和枪膛是分离的,弹巢就是枪膛,每开一枪后,弹巢转动进行换弹。而来福枪则需要拉动手杆,将子弹进行退膛和换弹。我的特制左轮里有七粒子弹,如果每一粒子弹打中一个匪帮,对面的一大半匪帮都会立即倒地毙命。所以我的拔枪开火,将是极为重要的。

  而且我还一直留意着,对面所有匪帮的动静。我留意到了,霍尔肯定是一个酒徒。因为在他的腰间,还挂着一个铁质的酒杯。而且在匪帮里面,有两个匪帮可能是一对父子。这两个匪帮并排骑在马上,面容十分的相像。一个三四十岁,身穿灰色衬衫,外面是一件背心,眼睛里充满被风吹出来的泪水。另一个十七八岁左右,样子十分的稚嫩,穿着条纹衬衫和背带裤,外面是一件棕褐色的外套。而且他们看起来,并不怎么凶恶。也许他们是因为没有钱,一时走投无路才加入匪帮的。如果我要开枪的话,可能会对他们手下留情。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后传来了“啊”的一声,异常巨大的叫声。这一种威慑的叫声,从老乌鸦的胸腔喷涌而出。也许是匪帮的残暴不仁和嚣张气焰,激发出了老乌鸦这么巨大的叫声。这一伙饮血的野兽,老乌鸦要用这种愤怒的威慑声,发泄内心里面的憎恨。

  紧接着老乌鸦就好像一道闪电一样,向着匪帮飞了过去。老乌鸦是这么具有战斗精神,面对这么多匪帮也丝毫没有胆怯和畏缩。它径直飞到了那个刻薄小脸的霍尔跟前,霍尔以为老乌鸦要用喙啄他眼睛,于是立即扭头躲避。谁知道老乌鸦并没有用喙啄他眼睛,而是一个转身将一泡屎甩到了霍尔的右边脸颊上。霍尔顿时成了一个大花脸,不过他担心遭到进一步的袭击,就抱着头挥舞着手臂要将老乌鸦赶跑。就在大家都在偷笑时,老乌鸦已经趁机飞离了匪帮,连飞带走地钻到了一个草丛中去了。

  老乌鸦除了非常具有战斗精神,还是非常具有战斗智慧的。此时此刻,狂妄嚣张的霍尔需要的,也许正是这尖刻无情的嘲讽。老乌鸦,你这个黑天使,将你这最粗野的一面,送给了这个霍尔,也许是最为合适的。

  当霍尔知道自己已经摆脱袭击,就一边拿出手帕擦脸,一边气急败坏地呱呱骂道:“你这只黑乌鸦,你嘴臭屎也臭。老子什么时候得罪你了,你要这么痛恨老子。你跑到哪里去,看老子怎么教训你。”

  这个时候,那个巴里邪恶地向我说道:“快枪手酋长,如果你不跟我比试枪法,那么我就要跟你决斗了,这是一场你不可拒绝的决斗。”

  我还没答话,萨满已经说道:“枪手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业,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白人在从事这个行业。”

  我则向巴里说道:“伙计,那个匪帮头子,就是要你干这个活儿吗?”

  我又向着其他匪帮说道:“实际上那个匪帮头子并不比你们高明,现在的他肯定只是双手插在裤兜里无所事事。但是他只花了一点小钱,就要你们为他卖命。”

  绅士也说道:“我们不是石头,除了保持克制,还是会全力反击的!”

  这个时候,霍尔的眼睛里放出了一丝凶恶的光芒,他说道:“巴里,给他们一些厉害看看!”

  巴里则划着了一根火柴,点燃了嘴巴叼着的雪茄,跃马走出了队列,向我说道:“快枪手酋长,开始决斗吧!”

  这个冷酷的魔鬼,原来他的雪茄一直不去点燃,是留到决战时刻来点燃的。难道点燃了这一支雪茄,可以让他在撒泼行凶时更加兴奋吗?

  我盯着巴里的举动,说道:“当你要进犯别人时,一定要考虑再三,看看后果是怎样。不要一下狂妄了起来,就拿自己的生命冒险。”

  萨满也说道:“我们印第安人古板的性格,会让你们的凶恶和狡猾都没有丝毫用处!”

  这个时候巴里的手,慢慢地向着腰间挎着的左轮手枪移动,眼睛中则流露出了一丝残忍的光芒,他向我叫道:“拔枪呀!为什么不拔枪,我就在这儿!”

  这个时候双方都安静了下来,屏息等待着这场决斗的开始。我的身体也早已进入了一种迎战状态,一种意识,在我身体里流动,激活着我的全身,让我的每一块肌肉都感到兴奋,策划着一次无比迅疾的拔枪开火。

  这个时候,巴里紧闭着双唇,神情异常的紧张。在这最紧张的一刻,我大脑中一丝意念,闪电一般的飞过。我要以变幻的战术,给予敌人措不及防的打击。

  我忽然指着巴里左上方的地方,叫道:“老乌鸦!”

  就在巴里将头转过去的一刹那,我已经发挥自己最优异的潜能,以最高的效率,一气呵成地拔枪开火。“怦”的一声枪响,巴里的雪茄已经被打灭了。当他回过头来,已吓出了一身冷汗。

  就在匪帮都惊得张口结舌时,我冷峻地说道:“我的这一枪,不知道有没有冒犯你,不过至少没有取你性命,希望你知难而退吧!”

  霍尔虽然也吓了一跳,但他还是以嘲弄的语气说道:“你这身手,可以到台上表演了!”

  我则回敬他道:“这不是一种娱乐活动,这可是要取人性命的!”

  霍尔又傲慢地说:“假如我们的人再多一些,结果又是怎样呢?”

  就在他话还没说完的时候,我手中的特制左轮又开火了。“铛”的一声响,霍尔身上挂着的那个铁质酒杯已经被击中。

  我向着霍尔训斥道:“今天就当作为你们敲个警钟,杀戮是看不到尽头的,我劝你们还是及时收手吧!死亡也是冷酷的,我希望你们不要再来冒什么风险了!”

  剧烈的撞击,就发生在霍尔的身上。霍尔顿时吓得目瞪口呆,也不敢再说什么话了。他向其他的匪帮说道:“我们走!”然后就调转他那匹体格高大的枣红色马,带着其他匪帮悻悻地离去了。就在他们转身离去时,族人和白人劳工都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大同已定,危险已经烟消云散。掷矛向我咧嘴笑着,野小子则向我竖起了大拇指。大家都纷纷赞扬我,野小子还向我问道:“少年酋长,你是怎么做到这么迅疾地拔枪开火的呢?”

  我谦虚地笑了一下,说道:“拔枪开火就像是螃蟹疾驰时那一连串动作,每一个决定性的细节都深深地记在了脑海中,再多多地练习,就可以了。”

  水边草儿和水中云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前面的队伍里,水边草儿嚷道:“嘢,看啊,我们的少年酋长多么厉害呀!”

  我向着他笑了一下,说道:“我们在一呼一吸之间开枪和叫嚷,绿叶则在一呼一吸之间制造着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