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第十五章 突袭遇到了机枪的强大火力

  吃完了午饭后,昆娜就带着安妮去午睡了。为了让下午突袭时,可以有更加多的精神,很多战士族人也去休息了。我没有睡意,而且又想着突袭行动不会进行得很久,也不会太过的劳累,于是就没有去休息。

  想到要帮安妮,将三本书的鹿皮封面做好,于是我就到马车里找出了一张上好的鹿皮,将它们剪裁和缝制。我的打算是,将鹿皮做成书的封面,然后再在上面镶嵌上许多精美的银饰。今天时间是不够了,只能将鹿皮剪裁和缝制好,银饰是要留到下一次去做了。我将书的尺寸量好之后,就开始在鹿皮上画着线条。

  在平常的时候,族人们都喜欢找我来倾诉一下。火鸟常常喜欢讲一些以前部落里的事情,大家都说他话多烦人,但是我却听得滋滋有味。灵草也喜欢找我诉说一下,会挨个说到各个族人的情况。虽然那些事情跟我没有什么关系,都是灵草对这些族人的看法而已,不过我也听得饶有兴致。甚至是游魂也喜欢向我讲一点东西,虽然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

  这一次,游魂看到我一个人在做鹿皮封面,于是就坐到了我的身旁,向我讲起了话来。我则一边在鹿皮上画着线条,一边跟他聊一下。

  游魂向我问道:“野火,你说青色是一种怎样的颜色?”

  在部落里面,长者火鸟和胖麻雀会直接叫我的名字,天边红日也会直接叫我的名字,其他族人则会叫我酋长。但是这个失了心神的游魂,也是直接叫我名字的。

  我想了一下,就对他说:“青色,应该介乎于绿和蓝之间,有时我们会看着它像绿色,有时我们又会看着它像蓝色。”

  我这个人比较认真,跟谁说话都会认认真真的。对长者,对平辈,对妇女,对小孩子,都会认认真真说话。

  游魂又说道:“为什么它有时候像绿色,有时候又像蓝色呢?”

  我说道:“因为在青色里面,包含着绿色和蓝色两种因子。”

  游魂又问道:“那么什么时候会看着像绿色,什么时候会看着像蓝色呢?”

  我笑着说道:“这主要是看你自己的想法,如果你抱着在青色中找绿色的想法,往往会将之看作绿色。如果抱着在青色中找蓝色的想法,就往往会看成蓝色。”

  游魂也笑了一下,说道:“原来要看自己的内心。”

  接着他又问我:“野火,你们这一次的行动,会去杀很多人吗?”

  我笑着向他说道:“那么你看我会像一个屠夫吗?”

  游魂又说道:“我看到这一次的匪帮特别的凶恶,你们可要小心呀!”

  我笑着说道:“他们的凶恶只是表现在自己的脸上,但是他们的身体却都是要吃饭和拉屎的,所以不需要畏惧他们。”

  游魂想了一下,说道:“是的,他们的身体要吃饭和拉屎。”

  我又说道:“而且无论你多么伟大,你都要吃饭和拉屎。无论你多么智慧,你都要吃饭和拉屎。没有什么人是值得敬畏的,你努力去思考和行动,就会做得跟他们一样好!”

  游魂又想了一下,然后说道:“但我是不行的,我的脑海里白茫茫一片,偶尔才能想到一个小事情。”

  我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我知道,这是你的灵魂破碎成了一个一个的碎片,不过也许有一天它们会重新连接起来。”

  游魂听后笑了一下,平常他的笑容会带有一点傻的成分,不过他这次的笑容却带有了一些喜悦之情。他又说道:“不过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烦恼!”

  我说道:“没有烦恼,这样很好。有一些浅薄的人,则很容易烦恼。他们没有自我追求,又没有确定的想法,还会突然产生奇怪的新想法,认为别人有哪里不对,还会去出口出手攻击别人。”

  我将鹿皮裁好后,又将它们包在了书的封面和封底上,然后又将它缝了上去。接着我就将书藏回马车里,因为我不想在完全制作好之前给安妮看到,我想要给安妮一个惊喜。在我将这一些做好后,游魂也走开了。我则独自靠着一个马车轮,坐在了草地上面。

  中午过后,天空就阴沉了起来,一直没有见到太阳的踪影,天空布满了云雾。只是在刚才的一瞬间,太阳在一大片的云雾中间,露出了它的一点形迹。让人可以直视它的身影,可以看到一大片刺眼的光芒。不过一会儿之后,太阳又重新隐去了,云雾经过不断的聚合之后,又将天空遮盖得严严实实的。

  不过我知道,阳光永远都是那么强烈,是不会变得温柔的。无论是晴天,还是阴天,阳光都会那么强烈。阳光最多就是变得支离破碎了,太阳最多就是被完全遮盖了。不过即使只有一点点光线,它们都永远是那么强烈,而不会是温和的。

  天空中的一群蜻蜓,本来在一圈一圈地盘旋飞行着。但是一阵疾风吹来,它们便开始跟风去战斗了。它们迎着风,抖动着身子,支持着不被风吹走。不过忽然之间它们就放弃了,不知道是因为力量不支,还是一念之间的决定。它们翅膀一收,急切地来了个转向,向着四面八方逃窜去了。不过一会儿之后,它们又重新集结了起来,分批次地向着疾风攻了过去,还以曲折的路线,执着地向疾风攻了过来。

  地上面的一棵野草,拥有着分岔的两个穗子,就好像一个拥有着两个头的小孩子。这个时候风也变小了,变成了一阵令人舒服的清风。它们吹拂着这一棵野草,就好像在向它讲故事。野草听得高兴极了,想要向清风点头致意。但是它有两个头,不知道怎样点头才行。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它轮流将两个头向清风点了好几次。故事讲到后面,它还高兴得将整个身子都左摇右摆了起来。

  清风吹走后,又吹来了一阵劲风。不过这阵劲风没有向野草讲故事,而是逗弄起了野草。野草则一边笑着,一边后仰身子躲避劲风。它的这一个姿态,让人觉得不太好看。其实逗弄小孩子不是一件好事情,这会让他们有了不好的姿态和心理。其实,就如戏弄盲人一样,自己以一个强大者自居,去逗弄和戏弄弱小者,肯定都是错误的。一个人最好不要认为自己是一个强大者,他只需要去关心爱护弱小者就可以了。只有遇到了坏人时,我们才作为一个强大者,去不害怕凶恶的坏人。

  一只小灰蝶,飞过了我的身边,拼命地向着草丛逃命去了。一只大蚂蚁,则拼命地向着前方爬去,在寻找着自己的食物。附近并没有蚁窝,难道这是一只远征中迷路的蚂蚁。也许它并不是在寻找食物,而是在寻找回家的路。族群生活是多么好呀!它们天职般地外出去捕猎,又在窝内悉心照顾幼蚁,又跳着旁人不理解的神秘舞步。

  一只苍蝇在扑腾了两次之后,也降落在了地面上寻找自己的猎物。它爬了一小段距离,就找到了一个缝隙。摩拳擦掌了一番之后,就将爪子伸进了缝隙,开始进食起来。不过它忽然迅急地向后一退,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一样。等了一会之后,才重新爬到了那个缝隙处进食。苍蝇毕竟是肉食昆虫,非常的喜欢进和退,常常要去进攻别人,又要提防着别人的反击,而迅速地退回去。

  我听到了风声,呜呜地在天空中响起。这是天空的箫声,风吹过落基山的山谷,再吹到这个大草原上,便形成了这天籁一般的箫声。它吹起了尘埃,也动了我的心弦,仿佛在述说着一个遥远的故事。

  我心中的那个曲子也响了起来,它还是那么的激昂向上,而且一次一次飞到了更高的天空。不过这一次它不是天空的颜色,而是变成了一种金绿色,就好像青草的颜色一样。原来我心中的曲子,也是会受到环境影响的。它真的好像一根草叶一样,既是在向着天空飘扬,又是在向着天空生长。而且它还会带领着我成长,带领着我去寻找。

  地球极为缓慢地转动,又过了好一会才到了下午四点钟。休息的战士族人们,都已经醒来了。我们到营地外面将马匹抓了回来,然后为它们系上了笼头和马鞍。绅士又将他的那支来福枪借给了我,并且说这把枪在我的手里可以更加好地发挥作用。

  但是安妮说,她也想为这一次的突袭行动尽一点力。她想成立一支鼓舞队,由她来担任队长,为我们鼓舞一下士气。于是由安妮、叶芽儿和水边草儿组成的鼓舞队便成立了,我们都围到了一起听安妮向我们讲一些鼓舞的话语。

  安妮站在马车上,手拿一根小木棒,似乎是想为自己的讲话增加一些气势。她本来摆出了一副掌控大局的架势准备讲话了,但是她凝视了大家一会儿之后却突然快乐地笑了起来。看到安妮笑了,大家也跟着笑了起来。也许安妮还不习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话,所以感到有些害羞才笑起来的吧!

  安妮顿了一下,说道:“你们的意志闪闪发光,一定可以打败那些匪帮!”

  安妮说完了这一句,大家都连连叫好!

  等了一会之后,安妮又接着说道:“我知道你们拥有巨大的勇气,再大的困难你们也愿意前往,请你们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假如你们凯旋归来,我们会将最辉煌的赞美送给你们。我的职责,将是在这里默默地支持你们,并且为你们向上帝祈祷!”

  安妮说完,绅士的脸上露出了快乐的笑容。

  萨满也立即说到:“你的鼓舞,非常有力量!”

  我也赞美安妮道:“这简短的几个句子,代表着的却是十分激越的灵魂!”

  火鸟也郑重肃穆地向大家说道:“安妮的鼓舞发言,说得非常的好,对激励斗志作用非常大。看着你们一张张勇敢的面容,一双双坚定的手,而且又在我们勇武绝伦的野火酋长带领之下,我相信这一次肯定可以打败匪帮!”

  大家听了,情绪再次激昂起来。一种英雄的情怀,也仿似是涌现在了大家的心中。

  我也说道:“我们坚忍克己的部落战士,我们要蔑视一切困难,将匪帮杀一个人迎马翻。这一次的突袭行动,大家要英勇地战斗,不过也要避免冒不必要的风险。”

  萨满则开玩笑地说道:“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变成愤怒的疯子,而是会非常冷静机智地战斗。”

  大巴掌则向安妮开玩笑地说道:“安妮,你的讲话,怎么像我们的指挥官呀!”

  安妮笑着说道:“因为鼓舞队长确实十分重要,鼓舞队长是代表着大家讲话,你们则是为了大家而战!”

  火鸟说道:“说得好,以前我们是为了部落而战,这一次除了是为了部落之外,还是为了绅士和安妮,以及其他的白人朋友们!”

  火鸟说完,大家又连连拍手说好。绅士、黄旭日、昆娜、雪莉和老绅士,也显得特别的高兴及兴奋。

  大家准备出发了,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

  乐观硬朗的大巴掌说道:“兄弟们,今天是我们显示勇气的日子!”

  千里眼则叫道:“今天我们要干点大事了!”

  掷矛也说道:“你们看到我头上的火焰了吗?你们知道我今天会有什么表现!”

  萨满的脸线条分明,拥有一副刚毅的脸部肌肉。他骑上了自己神骏的黑马,也说道:

  “这一群匪帮,过的是不光彩的生活,他们缺乏着真正的勇敢精神,只是拥有着一些冒险精神而已,我们一定可以打败他们!”

  我昂起了头,用双手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乱发,然后也说道:“使用武力的原因,可以是保护自己,也可以是阻止欺压。我们这一次的突袭,实际上是一种伸张正义。虽然这个世界上的恶人太多,我们不想惹太多麻烦,但是我们这一次却真的是要去伸张正义,狠狠地教训他们一顿。”

  我觉得梳理自己的乱发,有一种迎风展翅的感觉,能够增加自己的男子汉气概。所以每次重要的场合,我都会不自觉地梳理一下自己的乱发。

  在我准备上马的时候,萨满已经散发飞扬,飞驰而去。在他身后跟着的,则是掷矛和折矛,还有另外两名战斗族人。他们是从右路,向匪帮展开突袭。由于匪帮人数众多,我们这一次将会以非常散开的队形,从不同方向朝匪帮侵袭过去。

  我这一边的队伍里,则是大巴掌和千里眼,以及另外两名战斗族人。新补充进来的族人闪影,也是在我的队伍里。我的安排是,千里眼在最右边,我在右边第二的位置,闪影则在中间。由于他的战斗经验不足,将会落后我们一段距离,起到一种增加声势的作用。而且他在中间,也可便于观察我们前面四人的情况,起到掩护我们的作用。假如谁出现了危险,他可立即前去增援。

  我的白马则十分的平静,不过它其实是将力量藏了起来,准备蓄势待发奔跑起来。它拥有着强壮有力的大腿,优美又均衡的身姿。过激流走山路,长途跋涉,它在落基山里长大,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和耐力。拥有了白马这个坚固可靠的伙伴,我们将更加容易打败匪帮了。

  在我飞身上马时,大巴掌和千里眼也早我一步出发了。鸟羽在他们的头发上飘动着,让他们显得是那么的威武。自古鸟羽就系在我们印第安人的头发上,鸟羽除了代表勇敢之外,还代表着智慧和力量。如果说千里眼非常的勇敢,那么大巴掌就是十分的沉着了。这两位勇猛的战士,也是我们取得最后胜利的保证。

  我轻拍了一下白马的脖子,白马就奔跑了起来。在出击的时候,我往往是最后一个出发的。因为我的白马健壮有力,可以很快地从后面赶上去。特别是经过了长距离的奔跑之后,白马还可以保持极高的速度。再从事一两趟的冲刺,也完全没有问题。

  我骑着白马,是如此的轻快。我喜欢马匹,喜欢马匹的力量,喜欢马匹的速度,我希望马儿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马匹十分适合在北美生活,这里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可以让它们自由自在地奔跑,以及随时低头吃脚边的牧草。

  我的白马,拥有着光辉的祖先,遗传给它精神上的秉性。而且落基山里的一个个山谷,还有这个一马平川的大草原也造成了它。它足够的健壮,眼睛清澈透亮,拥有稳健可靠的步履,闪耀着白色的光芒。但是白马头大耳朵长,不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而是让人觉得十分的亲切。

  不一会儿,我就追上了大家。轻捷是速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体格过于大的马匹通常速度不快。白马的步履大方潇洒,动作矫健优美,还能够大胆地越过障碍。我们跑了这么大一段距离,白马还是那么的轻松,它还没有怎么喘气。

  白马的鬃毛起伏着,奔跑时的复杂舞步,全部都掌握在了白马的身体里。它一生下来就在用这种舞步来奔跑,并且向着它的母亲学习。白马是一个无产者,它不拥有金钱,也不拥有任何东西。它以一个生命个体来存在,它只拥有身体里面的各种东西,而不将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东西据为己有。

  白马步履轻盈地跑着,越过了一个小土墩之后,又继续向着前面飞奔。就在白马越过小土墩的时候,我心中的那支曲子又再响起。我心中的这一支曲子,跟我战斗中的激情有着很大的联系。白马对困难的跨越,也帮助这一支曲子响了起来。白马对困难的超越,就仿佛一条飘动着金色绸带,它飞入了我的心里,跟我心中的曲子完全融合,而且融合得是那么的好。这一支曲子,仍然是那么激昂向上,不过却增加了许多激情,激励着我向着敌人冲过去。

  我们奔跑在这个有点起伏的广阔草原上,这一次不是生命的搏动,而是生命的舞动。一只蜻蜓也在我旁边飞行,它好像经过了无数气流的打击,不过却一次又一次地经过了抖动之后,曲折地一直向着前方飞去。我说出来了也许没有人会相信,它飞行的速度还超过了我和白马。

  天空还是那么阴郁,一层层的阴云布满了天空,只能看见一点点蓝天。一大片的乌云,将太阳完全遮盖住了,但是太阳在云层的后面,还是撒下了许多的光线。而且由于高空中的气流,这一个天空从来没有安定过。许多的阴云和云雾,还有一些黑色的烟云,它们铺在了整个天空之上,在气流的驱使之下,在飘荡和飘散着。

  一大团的乌云,则格外地抢眼。它好像一个实物一样,飘浮在了天空上面。这一大团的乌云,水和火都藏在了里面。经过气流的剧烈冲击,它就会雷鸣电闪,以及降下盆沷大雨了。不过虽然天色阴暗,但是并没有气流对它进行冲击,这一大团的乌云依然慢慢地翱翔在了天空上面。

  我忽然想到,假如云层可以有序地分布在天空上,按照植物和动物的需要,依次地降下雨水,这将是多么美好。而且蓝天和云彩搭配着,也构成了一幅更加美好的图画。但是风云永远只能变化,云彩永远只能被风驱赶,而风也不能控制自己,只是被这个世界驱赶着。

  此时一只金雕,也飞翔在了乌云的下面。它的飞行姿态多么优美,翅膀水平伸展着,高高地飞行在天上,绕着大圈在盘旋着。我曾经看见过金雕的起飞,它们会迎着太阳展开翅膀,然后进行一次弹跳,就可以飞到天上了。再拍打了几次翅膀,就可以滑翔在天空中。不过它们降落在草地时则有些狼狈,会踉踉跄跄地小跑好几步,然后摔倒在草地上。

  我们绕了一个很大的圈,正在几乎是从正左面扑向匪帮。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见他们,他们好像一些黑色的小人一样骑在马上,远远近近错错落落地分布在了我们的前面。匪帮头子也许是深谋远虑的,不过心胸狭隘的霍尔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那就将他们的精力错用在了,我们这一群不重要的人身上。这一伙匪帮又也许是耳聪目明的,此刻他们可能已经看见了我们,而且还知道了我们的行动计划,不过他们将毫无半点办法,因为我们已经向着他们冲过去了。

  白马是那么的矫健,我们已经奔驰了这么远的距离,鼻息一点都还沉重。我们其他的马匹,也都是那么的优秀,到了现在它们的步伐仍然是那么强而有力。我们这一支部落自卫军,将要向着匪帮的黑衣军,发起一次最猛烈的侵袭了。

  我向大家喊了一句:“冲啊!”

  大家便开始以最高的速度,向着匪帮们发起了冲锋。我们五匹马昂首阔步地,马蹄声好像闷雷一样轰隆隆作响,飞一般地向着匪帮疾驰而去。此刻飘舞在天空中的激情,可以说更加多地是来源于我们的马匹。甚至可以说,这个大草原之上,我们内兹佩尔塞人狂放不羁的性格,也是来源于那些成群结队奔跑着的野牛和野马。

  我真为白马感到骄傲,因为它拥有着逆天的力量。白马重重地喷着鼻息,以极高的速度奔驰着,显然它拥有着更加旺盛的精力。肺部真是一个伟大的器官,它将那么多的新鲜空气送入了身体。当然心脏也是一个伟大的器官,它将那么多的血液输送到了身体各处。

  我的身体前倾着,骑在白马的背上,一起一伏地奔驰着,我和白马融为了一体。高速的飞驰让我们充满生机,就如那些高山激流中的溪水,是那么剧烈地奔腾着,又是那么的轻盈灵活。我们的激情,也融为了一体,在天空中跳舞。

  到了更加接近匪帮的时候,大巴掌还站在马镫上,高举着来福枪,一边叫嚣着,一边冲了过去。白马也更加亢奋了,我们好像一股暴风一样侵袭过去,即使是撞在一个悬崖上,也可以让它崩析破碎,让所有黑暗都望风瓦解。

  到了这个时候,我对外界的感知力,也变得越来越强,准备要迎接战斗。在战斗中就是这样,你一方面要燃起一股狂野的激情,另一方面又要保持着冷静。就这样我们一边勇往直前地奔驰着,一边又在时刻注意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离我们最近的那些匪帮,一枪都没有放,立即调转马头逃命了。只不过在霍尔的督促之后,那些离我们比较远的匪帮改变了阵形,以一个散开的队形向我们迎了上来。并且截住了逃跑的匪帮,还纷纷举枪向我们射击。

  虽然还在射程范围之外,但是匪帮一放枪大巴掌就马上趴了下来。我们也纷纷前倾着身体,伏在了马背上。在接近射程范围的一刹那,我们一起大声地呐喊了起来,这呐喊声十分的雄壮,同时又像是匪帮的噩梦。我们的呐喊确实还是挺有用的,可以显示我们骁勇的精神气质,又可以对敌人起到恐吓和干扰的作用。

  此时的情况是,匪帮在前面有六七个人,正在对我们进行射击。霍尔则带着五六个人,在后面五六十米的地方督战。霍尔还在叫嚷着:“谁也别逃跑,谁逃跑我就打死谁!”

  我选准了一个要进攻的目标,便让白马径直向他疾驰而去。我的考虑是,射杀了这一名匪帮之后,就从他的位置切入到匪帮的阵形里去,然后向其他匪帮展开攻击。让匪帮造成混乱,觉得自己不堪一击,而且感觉四面都是敌军,产生一种惊慌。希望匪帮受到了这次教训,以后看见我们就会望风而逃。

  我再次用左脚勾住白马的背部,将身体藏在了白马的右侧。但是我没有立即开枪,希望可以在更加近的距离,一枪将那个匪帮击伤。白马用最快的速度疾驰着,这一种疾驰是一种冲破任何障碍的感觉,任何的阻碍和困难都不能将我们困厄。这一种疾驰,也是一种穿越的感觉,穿越了所有子弹,向着匪帮扑过去。而且这也是一种超越,超越了所有的危险,就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白马又跑了几步之后,我将来福枪悄悄地从白马的脖子旁边探了出去。瞄准了那个匪帮的右边肩膀,然后抠动了扳机。“怦”的一声枪响,那个匪帮大叫了一声,将来福枪扔了开去,然后就坠落马下。他摔在地上之后,还在一边喊叫,一边痛苦地打着滚。

  我将他射落马之后,并且没有改变方向,还是径直向他疾驰而去。接着,我从白马的右边,换到了白马的左边,在动作上没有半点羁绊。之后,我观察着另外几名匪帮的动向,考虑着怎样击伤前面和后面的匪帮。

  千里眼,这个机灵鬼,原来他也射杀了一个匪帮。而且他在转到马匹的另一侧时,还转过头来向我笑了一下。千里眼的骑术和枪术,确实是十分的高超。而且他跟自己那匹银灰色的战马,也配合得毫无间隙。躲到马匹的一侧,伸出枪瞄准射击,他的动作是那么轻巧,可以一气呵成地进行。

  大巴掌和另一名族人,也各放了一枪,可惜他们没有打中目标。闪影则在后面快速跟进,对我们进行掩护。前面的那些匪帮,看见自己已经有两人被射落马下,于是连忙再次调转马头逃命。

  霍尔看见这些匪帮转身逃跑,连忙叫嚷道:“不准逃跑,不准逃跑!”而且他还指挥着后面的匪帮,要他们冲上来迎战。这些匪帮虽然是亡命之徒,但他们也是贪生怕死之辈。他们哪里会听霍尔的命令,纷纷调转马头逃命了。霍尔说是要杀了他们,但是他们集体逃跑,霍尔也不好开枪杀人。

  不过在这五六个匪帮里面,却有两个匪帮策马迎了上来。我一看,原来是那一对父子。这一对父子,是太过的愚蠢了,他们早就应该偷一点匪帮的东西,然后就找个机会溜掉。但是他们却老老实实地留在匪帮的队伍,还这么听霍尔的命令。

  我决定放这两父子一马,于是快速地向他们奔驰而去。并且瞄准那个儿子的马脖子开了一枪,这一枪擦伤了那匹马的脖子,它立即嘶鸣了一声,然后高高地跃起,将那个儿子抛在了地上。我又立即向他们喝道:“还不快快逃命,下一枪就打中你们的心脏了!”

  那个父亲连忙拉住了受伤马匹的缰绳,让儿子爬到了马背上。他们向我看了一眼,点了一下头后,就立即转身逃命了。

  不过就在这时,我感觉自己的左前方有危险。于是我转头一看,果然上次来刺探情报的,狡猾又野蛮的哈里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正在举枪向我瞄准。虽然这个距离他不一定打得中我,但是我也立即一个翻身滚到了地面上。在连续进行了几个翻滚之后,趴在地上瞄准哈里斯的心脏开了一枪。哈里斯中枪后颤抖了一下,然后就旋转着身体摔到了马下。这个哈里斯是太过凶悍了,所以我在这一次终于决定结果了他的性命。

  在这个时候,霍尔也早就逃命去了。我骑回马上,就和大家一起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追赶着。因为在刚才,大巴掌也击伤了一名匪帮,我们已经一共击毙击伤了好几名匪帮。希望霍尔知道了厉害,就不再纠缠我们了。一名匪帮在逃跑的过程中,马失前蹄摔倒在了地上。我们也没有上前去击杀他,而是任由他狼狈地爬起来,骑回马上继续逃命。

  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放了三枪。于是我在追赶匪帮的过程中,为来福枪补充了三粒子弹。因为我战斗的习惯是,瞄准、射击和变换目标确认没有其他敌人,然后补充子弹。这一种温彻斯特来福枪的内置式管状弹仓,一次最多只可以装填五发子弹,所以要时时记得补充子弹。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从匪帮的后方奔来一辆马车,正在高速地向着我们奔驰而来。而且随着这辆马车奔驰而来,霍尔和一些散落的匪帮也跟着这辆马车奔驰而来。我们都觉得十分惊奇,不知道这辆马车是干什么的?

  我们注视着这辆马车,看看霍尔又在搞什么花样。不过当马车还没有进入来福枪的射程范围时,它就进行了一个转弯,将侧面对住我们。在扬起的尘土之中,我竟然看到马车上有一台机枪,而且在机枪后面和旁边各有一个射手。

  就在这时,这台机枪已经开始向我们射击了。由于我们是呈分散队形,而千里眼又跑在了最前,所以机枪是首先向着千里眼射击。机枪开始喷射之后,一大排子弹就朝着千里眼扫了过去,情势非常的危急。不过幸运的是,千里眼恰好在两粒子弹之间穿过。但是有一粒子弹,还是打在了千里眼肩膀的鹿皮衣上,将鹿皮衣击成了许多小碎片。

  子弹扫过千里眼之后,又开始向我扫了过来。千里眼则叫道:“小心,机枪很厉害!”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向大家喊了一声“卧倒!”就抱住白马的脖子,一边让它转向,一边将自己的身子坠到了一边,将白马掀翻在了地上。这是一个在白马小的时候,我常常跟它玩的游戏。就如两个小伙伴,搂抱着玩的时候,常常将对方摔倒在地上一样。白马跟我心领神会,在草地上打了一个滚后,就侧卧着没有动了。

  大巴掌他们,虽然这种快速卧倒的动作,没有我和白马这么娴熟,不过也快速地下马后,将马匹卧倒在了地面上。大家都伏在地上后,我又向大家喊道:“慢慢调整到地势低的地方去,然后伺机反击,别让他们靠近。”

  因为我们现在虽然卧倒了,只是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比较小的目标,但是机枪还是有可能击中我们的。只有到了一些地势低的地方,才能确保机枪无法击中我们。在机枪挨个扫射的过程中,我们快速地腾挪移动,很快就转移到了地势稍低的地方去了。

  这一群匪帮,真是一只巨大的魔鬼。之前的几个快枪手,还有这些乌合之众,只是它伸出的几个爪子而已,现在的这一台机枪才是它露出来的牙齿。而且这一台机枪,还不是老式的手摇机枪。我们还从来没有见过,火力这么大的这种新式机枪。

  我悄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台机枪有一条帆布子弹带,在将子弹源源不断地送到枪膛里。这台机枪的自动射击,应该是依靠机枪的震动力,以及弹簧力,将子弹推动到位。而且这台机枪非常的险恶,因为它形成了一个可以连续射击的稳定平台,即使是在一个很差劲的机枪手操控之下,只要跟踪着目标一直扫射过去,就很容易将目标射中。

  这台机枪还在不断地扫射着,强大的火力从枪口喷射出来。一片一片的子弹,从我们的头顶飞过,可以感受到这台机枪威力很大。从子弹飞过引起的空气震动,你可以感觉到这是一种大口径的子弹。而且它的射程还很远,大大地超出了来福枪的射程。所以那辆马车远远地就停了下来,向我们开始了扫射。

  随着子弹的飞过,一阵辛辣的火药气味也飘了过来。这应该是高速射击造成,短时间内这么多的子弹发射,燃烧了大量的火药,才发出了这么浓烈的气味。本来马匹闻到这么辛辣的气味,是很容易烦躁和暴烈起来的。因为马匹的嗅觉灵敏,对具有敌意的气味会有很大的反应。但是我们内兹佩尔塞人的马匹都经过很多训练,所以它们现在都安静地侧卧在了草地上。

  这真的是一件最适合屠杀的武器,如果是两支军队在交战,突然使用这种机枪来进行射击,肯定可以扫倒成片的士兵。这真的是太残暴了,这么肆无忌惮地屠杀大批生命。虽然在最早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拥有了许多善良的人士,但是一种强烈的反残暴心理,还是没有能够普遍地出现在人们的身上。人们实际上是认同残暴的,认为被打败的一方可以遭到残酷屠杀。也许只有当人们都看到了那些血腥残忍的场面,感受到了那些血流成河惨绝人寰的恐怖,一种反残暴的的心理才会出现在人们的身上,这个世界才会和平下来。

  恶,非常强大,因为它非常凶悍,一门心思想要向你进攻。而且会动很多脑筋,找来更加强大的武器。而你则太喜欢和平了,一味地对恶进行退让。而且在交手的时候,一种善良的力量也会禁锢着你,让你无法冷酷地向恶全力开火。

  不过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更加邪恶,谁就更加残忍,谁就更加倾向于得到威力更加强大的武器。邪恶的魔鬼,才会有那么锋利的牙齿,帮助他们将残忍凶悍的火焰,向着善良的人们喷射过来。而我们善良的人,只有凭着自己的一双手,凭着自己的大脑,以及自己的勇气,去打败强大的敌人。

  现在是严峻的时刻,我的思绪极快地在大脑中输送着,各种的危险,还有可行的方案,飞快地在我的脑海飘过。面对着这一台威力强大的机枪,我们本来应该马上逃离,然后再想其他对策。但是假如我们转身逃跑,让族人的背影暴露在匪帮机枪的面前,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一次的突袭,我们本来占尽上风,但是这一台机枪的出现,却将我们压制得抬不起头。在地上爬容易,站起来则难。婴儿是不会站立的,只会在地上爬行。只有通过了长期的练习,才可以蹒跚走路,才可以眺望、行走和做事。一个人躺着和坐着,是做不了什么事情的。站起来需要技巧和力量,还需要欲望和意志。所以要经过许多的努力,一个人才能够站起来。

  不过好在我是一个挫败感不强的人,也就是说出现了什么巨大的失败或挫折,我会没有什么反应,不会很激动或愤怒,而是会冷静地继续思考。这一台机枪压制着我们,但是其他匪帮也不敢贸然靠近,因为我们的枪法太好了,他们一靠近就会被射杀。但是我们长期这样趴着,也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这一台机枪,还在将强大的火力向着我们源源不断倾泄过来。那些强人和狂人,实际上是在挥舞着金钱来战斗。他们花了大笔的金钱招募了这一伙匪帮和快枪手,又花了大笔金钱购买了这一台机战回来。机枪喷射出来的火焰,既像魔鬼残暴的笑容,又像魔鬼幽暗的眼神。

  我继续观察着这一台机枪,刹那之间一个念头涌上了我的大脑。那个帆布子弹带上套着一粒一粒子弹,假如这个子弹带损坏了,机枪不就可以暂时停止射击了。我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了大家,让大家都安心趴着别动,由我来伺机毁掉子弹带。

  就在机枪刚刚扫过我头顶的一瞬间,我冷静地吹了一声口哨,白马立即跳了起来,并且向着我跑来。一股不可抑制的激情,也涌现到了我的全身,我飞身跃到了白马背上,然后让白马向着机枪扫射相反的方向跑去。

  白马是多么的勇武超凡,以它精致结实的前肢和后驱,向着前方飞跃而去。我则一手抱着白马的脖子,一手拿着来福枪,紧伏在白马的背上,以减少空气的阻力。白马在飞驰的过程中,还打了一个重重的响鼻。也许是它侧卧在草地上的时候,有一只小蚊子飞到了它的鼻腔里面。

  不过匪帮的机枪手,立即发现了我的行动,于是连忙将机枪向我转过来。机枪猛烈地射击着,密集的子弹从我身后猛追了过来。就在子弹要射中我的一刹那,我又抱着白马的脖子向着机枪的方向,跟白马一起翻滚到了草地上。我向着机枪的方向,猛地进行了好几个翻滚,然后再伏在了草地上。这个距离还是太过的远了,不过我决定还是尝试着进行射击。

  我集中了自己所有的注意力,瞄准机枪手开了一枪,但是没有打中。我拉动手杆换弹后,再次集中精神瞄准开了一枪,但还是没有打中。就在这时,我听到另一边有很大的喧嚣声,原来是天边红日他们攻过来了。

  在机枪转向天边红日他们的时候,我连忙吹响口哨再次骑上白马向着机枪靠近。霍尔看见我们从两边攻过去,于是连忙指挥匪帮向我们射击。在这接近来福枪射程的距离,子弹呼啸着从我身边飞过。

  在这紧急的关头,世界分成了生与死两边。我躲在了白马的一侧,飞快地向着机枪疾驰。在跑了一小段距离之后,我确信已经肯定可以射杀机枪手了。我翻滚到了地面之后,瞄准机枪手一连两枪。随着“怦、怦”两声枪响,那两个机枪手立即被击毙。

  匪帮头子利用着大笔的金钱,将这两个机枪手的邪恶性激发了出来,但是他们也将自己的生命过早地挥霍掉了。他们现在正前往的,是一个多么阴暗、潮湿和腐败的地方呀!虽然他们不是极端邪恶的人,不过这也是他们应得的下场了。

  在击毙了这两名机枪手后,我立即爬起来再次向着机枪奔去。更加靠近之后,“怦”的一声枪响,将那条子弹带打断了。此时其他的匪帮,一些躲到了马车的后面,一些则伏在了地上。我为来福枪装了五粒子弹后,一连向着匪帮发射了出去,射杀了一名匪帮,并且将他们的火力压制。然后就连忙奔向白马,骑上白马迅速撤离了。

  我们迅速地撤离,在离开了机枪的射程之后,才稍稍慢了下来。因为那台机枪只是暂时不可以使用,匪帮将剩余的子弹带或新的子弹带装上去,就可以重新吼叫起来了。接着大家还跑到之前被击伤击毙的匪帮处,捡起他们扔在地上的来福枪,缴去他们身上的左轮和子弹带,并且将他们的马匹也牵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