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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我们确实可以开设一些餐馆

  我们走了一会儿,就遇到了千里眼和卡特。远远地见到了他们,白马就轻快地小跑了起来。也许白马也意识到了,刚才经历的是一场恶战,现在见到了自己的战友,所以心里特别的高兴。

  我们见面后,都开心地笑了起来。千里眼和卡特告诉我们,在午饭前的时候就隐约听到枪声。不过想到我技艺高超,所以还不算太担心。接着他们就让掷矛、折矛、巴伦和汤姆把守在溪流边上的哨位处,他们自己则一直向着我们这边搜索着前进。由于担心中了匪帮的埋伏,所以他们前进的速度并不快。现在遇到我们了,总算放下了心来。

  我和安妮将怎样打败十名匪帮的经过,也告诉了千里眼和卡特。千里眼听完后说到,他一路上听到不断的来福枪声,就知道我们一直在战斗。而且只要枪声没有停下来,就代表着我们还没有受到伤害。后来他们听到了左轮手枪的枪声,就更加的放心了。因为用左轮手枪战斗的话,我是不可能会输的。

  接着,千里眼又将那名匪帮的双眼也蒙上了,然后我们才重新上路。他认为我们还是小心谨慎才好,虽然我们的队伍没有太多的秘密,不过也不要让这名匪帮窥探到什么东西。我们的队伍里有多少枪,有多少青壮的男人,都不要让别人窥探到。

  卡特又赞扬道:“少年酋长,你真厉害呀!一个人打败了对方十名匪帮!”

  千里眼笑着说道:“在我们的部落中,少年酋长具有很高的威望。在这样一位强力酋长的保护下,族人们可以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了。没有人能够比少年酋长更加勇敢,也没有人能够比少年酋长更加勤劳。”

  我笑着说道:“事实并非如此,大巴掌就比我勇敢,萨满就比我智谋多,你也比我更机警。不过如果大家都很喜欢我的话,我的生活也因此充满了乐趣和满足。”

  接着我又说道:“这一次安妮也很勇敢,她手举着那支单发手枪,指吓着那些匪帮!”

  卡特笑着说道:“安妮,你会开枪吗?”

  安妮笑着说道:“我当然会开枪,抠动扳机就可以开枪了,只要将子弹发射了出去,就可以将敌人击毙。我已经练习过开枪了,只不过没有击毙过匪帮而已。而且我觉得跟匪帮战斗很有意思,我以后也要做一名战士!”

  卡特开玩笑地说道:“哦,安妮,原来这一刻才是真正的你!”

  安妮笑着说道:“不是的,哪一刻都是真正的我,战斗和写诗都是真正的我!”

  卡特又打趣地说道:“安妮,你要去跟匪帮战斗,你不怕死吗?”

  安妮笑着说道:“我不怕死,我会一手拿住十字架,一手拿住左轮手枪去战斗。假如我英勇战死了,我也不会感到遗憾。因为我拥有着真理,我是携带着真理死去的。”

  我笑着说道:“虽然人类不能去避免死亡,不过却应该尽量少地去见到或想到这件事情!”

  千里眼也笑着说道:“我们一定会打败匪帮的,安妮你是不会死的!”

  安妮笑着说道:“不过我不害怕谈论死亡,如果我英勇战死之后,将会被埋葬在青草地和岁月里,但是我的诗句将会留存下来。当有一天,自己尘封了的诗集,被一个陌生人翻开,那亡魂一般的诗句,就又苏醒了过来。当那些白纸黑字的诗句,被吟咏诵读了起来,那些我们一起歌唱过的梦想,就又会飘扬在这个世界上了。”

  安妮说完,又问我:“少年酋长,你害怕谈论死亡吗?”

  我笑着说道:“那墓穴里的寒冷,我当然是知道的,不过我也不害怕谈论死亡。只不过我不会向别人主动谈论,但是假如有人要向我谈论死亡,我也会愿意谈论一下。有一天我长眠于坟墓,但实际上我的灵魂已经飞升天上,并且随星光撒在了山间和绿野。”

  安妮又问道:“假如是临死之前,你会感到伤感吗?”

  我笑着说道:“我会的,不过假如有一双温柔的手,放在我快要死去的身体上,我就会感到欣慰了!”

  安妮笑着说道:“不过你不会死的,你拔枪是那么快,枪法又是那么准。我从来没有担心过你会死,我知道你一定会打败匪帮的!”

  我笑着说道:“是的,开枪就像是一缕闪电,总是在狂风暴雨之中,或者是阴沉的天空中。不过我们却总是在迎着朝霞走去,迎着那个我们构想出来的美好世界走去。”

  安妮笑着说道:“少年酋长,我觉得你是一名优雅的羽冠战士。一名优雅的羽冠战士,既可以十分冷静地打败敌人,又可以非常自信地走向朝阳。我觉得你的内心里,拥有着十分强大的力量,在遇到匪帮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慌张,一点也没有激动,你是怎么做到的呢?”

  卡特也笑着说道:“少年酋长,你确实十分的沉着呀!不慌不忙地将一个又一个匪帮杀死和制服了!”

  我笑着说道:“我遇到事情确实不怎么会慌张,也不会有很大的反应。我只是会在大脑里思考,应该怎样来处理这个事件。而且遇到了敌人,我不会马上想到要去战斗,不会马上想到要去杀死对方,不会马上想到要冲着他的脸打一拳,而是会先想一下是否可以避开他们,不去与他们纠缠。当然我的心也绝不会退缩,不会去害怕敌人。而且我还会想着,自己是自由的,要用超出敌人想像的方法,去将敌人消灭掉!”

  安妮高兴地说道:“超出想像的方法,肯定可以打败匪帮,而且上帝也会保佑我们去取得胜利的。”

  千里眼则笑着说道:“但是坏人总是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行事,他们往往可以避开上帝来做坏事。或者是也做一些好事,将上帝蒙骗起来,让上帝以为他们是好人。又或者是他们犯了很大的罪,到最后上帝还是宽恕了他们。”

  安妮说道:“欺骗上帝的人,是最可恶的。所以欺骗上帝的人,将得不到宽恕!无论是谁欺骗了上帝,他都要陷于牢狱,还要被打入地狱!”

  我笑着说道:“安妮,你可真的是很坚毅勇敢呀!你能够这么憎恨这些坏人,荣誉应该属于你呀!”

  安妮笑着说道:“不过无论如此,我今天真的很高兴。我除了看到了十分美丽的溪水、野花和青草,还参加了这一次的战斗。少年酋长,你真的是一个十分理想的战友呀!”

  很快我们就到了掷矛、折矛、巴伦和汤姆的哨位,我们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向他们讲了一下,他们听了都十分的高兴。接着千里眼就留在了下来,跟他们一起坚守哨位。卡特则跟我们一起,回到了小沼泽旁边的营地。

  这个时候,已经接近傍晚时分了。碧色的树叶,布满在了灌木的身上。金色的阳光,则流淌在了小沼泽里的绿水上。这生命的光芒,为叶片注入了力量。又荡漾在了绿水上,仿佛在快乐地歌唱。

  当一阵清风吹过时,这些绿水上的光芒,除了是在不断地晃动着,还好像在上下跳动着,以及左右晃荡着。好像一大群小天使,欢快地沐浴在了河水里。他们金色的翅膀,在一下一下地拍动着。忽然又化作了一颗一颗金色的心,在那么欢快地跳动着。

  一大片厚重的乌云,飘浮在了天空的正中央。不过由于快要落下的太阳,用许多光线将它照射得非常的暖和,所以它是不会凝聚成雨水的。而且整个的天空,也还是非常光亮的。许多纤薄轻盈的云丝,则飘浮在了那一大片乌云的旁边。

  一大片朦朦胧胧的橙色暮光,也悬挂在了天际上面。几条长长羽毛状的青云,则悬停在了暮光的前面,并且还在向着暮光飘去。天空又是那么蓝,还因为太阳的即将落下,而呈现出了一种鲜艳的感觉。

  我骑在马上,一头散乱的长发时不时被清风吹拂了起来,也让我感到内心十分的平静。不再耀眼的太阳,将它美丽的光芒撒在了我们身上。让我的鹿皮衣,散发出了一种淡黄的光彩,仿佛落日的余晖。

  大家见到了我们,都感到十分的高兴,绅士也终于放下了心来。我安排族人将那名匪帮俘虏看押起来,等到我们吃过晚饭之后再来审问他。接着我们就将此行的经历,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大家。老绅士阿瑟和几个白人劳工听完了后,都说我真的是非常的神勇,有我带领着一众部落战士保护着大家,大家应该可以放心了。

  接着,我还向绅士道歉,说自己确实有些想得不太周全,让自己和安妮落在了匪帮的包围之中,让我们出现了险情。绅士则安慰我说,将所有事情都想得很周全,确实是非常难的。好在我的技艺高超,将十名匪帮都杀死和制服了。

  天边红日则说到了,这一次我凭一人之力,就打败了匪帮十个人,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从这一次战斗也可以看出,匪帮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最终肯定可以摆脱他们的纠缠。而且我们这次能够安全归来又大败了匪帮,真的是一件十分值得庆祝的事情。应该要多做一些好吃的,再喝上一点点威士忌,来好好庆祝一下。大家都觉得确实应该如此,于是绅士就让黄旭日去告诉昆娜和灵草,让她们在晚餐中准备好一点的食物。

  大家说完,安妮又很高兴地说道:“爸爸,今天的战斗又是很像一场足球赛,只不过是我和少年酋长两人对阵匪帮十个人。匪帮怎么也打不败我们,我们则轻轻松松地打败了他们!”

  接着,安妮还拿出了那个小植物娃娃,高兴地说道:“爸爸,你说这是一个小娃娃,还是一个小精灵。我觉得她有着一双长翅膀,应该是一个小精灵!”

  绅士笑着说道:“安妮,这个小精灵确实很可爱!”

  安妮又笑着说道:“假如我们的新家建好了之后,我觉得可以在家里挂很多这种小精灵。只不过这种树叶和草叶做的小精灵,很容易就会枯败了!”

  我笑着说道:“这些树叶和草叶质地很坚硬,是枯而不败的。它们干枯之后,只会变成金黄色,是不容易腐朽的。我曾经采过一些干枯的芦苇花放在帐篷里面,大半年都没有多少改变。只是绒毛变得更白了,并且发散了开来,白花花的一片,非常的美丽。”

  安妮又说道:“不过我觉得这些小精灵,如果是银质的将要更加好。它们挂满了在家里面,闪闪发光的,将会是多么漂亮呀!”

  我们又说了一会儿,我便将白马的马鞍卸了下来,让白马自己去饮水吃草。在白马离开前,我轻轻地拍了一下白马的脖子,说道:“白马,你是勇敢的,你也会去苏丹的,那是个不一样的世界!”

  安妮听到了,笑着说道:“白马确实精力旺盛,充满了力量。白马已经跑了一整天了,还是那么有力量。”

  接着,我又将今天的胜利,跟白马的速度和耐力很有关系,告诉了大家。是白马利用自己的速度,摆脱了后面追赶的匪帮。以及早一步到达了树林,让我们可以轻松地依据着树林和乱石,一步一步打败了匪帮。

  接着火鸟和天边红日,又向绅士谈论起了,我们的马匹都是西班牙人安达卢西亚马的后裔。不过这一个马种,在北美大草原上繁衍生息下来,成为了一种很结实,很有耐力的马儿。它们成为了一种很实用的马匹,可以骑乘、可以驮货物,可以拉车,当然还是一种非常优秀的战马。小约瑟夫酋长带领着族人,打了那一场逃亡到了加拿大边境的战争之后,我们的马匹在美军中也有了很高的声誉。

  我们又说到了,落基山里面的野马,也是安达卢西亚马的后裔。只不过由于在落基山里生活,又让它们拥有了不同的天赋。就好像我的白马一样,它们拥有头脑清醒和稳健的特点,性格上也更加的灵活。

  我们正说着,火鸟忽然想起我和安妮还没吃午饭,就叫我们到昆娜和灵草那里去先吃一点东西。我们到了昆娜和灵草的临时灶前,由于晚饭的食物还没有做出来,于是昆娜拿了一些午饭时的烤饼给我们吃。

  于是我们坐在草地上,一边吃着烤饼,一边望太阳落山。灵草又告诉我们,由于今天休整了一整天,她就跟银花、叶片尖儿和叶芽儿,到小沼泽的边上去采了一些野浆果回来,还有一些野百合的根茎。她们已经将这些野浆果和野百合根茎,全部放入了今天晚饭的浓汤里面。今天晚饭的浓汤,味道应该会相当的好。

  昆娜也说到了,实际上我们的卡马夏花根茎,比起土豆要好吃多了。土豆由于出产丰富,又由于在很早时就培育了耐寒品种,所以在英格兰北部、苏格兰和爱尔兰都有广泛种植。但是土豆的口感并不怎么样,一般都要经过油炸,或者是炖很久,而且要放很重的调味料,才会比较的好吃。而我们的卡马夏花根茎,则是稍稍带有一种清甜的味道。

  我则说到了,实际上我们北美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生活方式跟英格兰人是十分相似的。英国人放牧有大量的牛群,再配上土豆这样的食物。我们内兹佩尔赛人、平头族人和拉科塔人,则是捕大草原上的野牛,再配上卡马夏花根茎这样的食物。北美大草原就是一个大牧场,上面有许多的野牛,很容易就可以捕到几头,真是吃也吃不完。所以我们的生活,原本是十分轻松和欢快的,而且生活里还有许多庆祝活动。人们就是这样在各部落里面的温馨情义中,度过了自己人生中的一件又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

  我又说到了,只可惜我们草原印第安人的土地,被一点一点地蚕食掉了。我们赖以为生的野牛,也被白人屠杀殆尽。大部分的印第安人,都被圈禁在了保留地里,被白人安排过农耕的生活。实际上农耕也有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土地里的粮食出产很多。跟植物在大自然中是一样的,作物在农田里自己就会生长,人们只需要去稍稍除点杂草,再稍稍地去灌溉一下,并不用花多大的劳力,就可以得到大量的粮食了。只不过白人强制性地,让我们印第安人这样生活,肯定是会让我们极大抵触的。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每一个人应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由别人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这一种选择,往往是根据环境来的。就比如我们内兹佩尔塞人的溪流和河流里有许多的大马哈鱼,那么我们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就变成是吃大马哈鱼了。现在时间已经来到了这一天,我们印第安人的抵抗和挣扎都已经失败,成群的野牛也已经消失了,往日的时光也是肯定回不去了。但是我们至少还是应该自己去选择以后应该怎样去生活,而不是由别人来安排一个生活方式给我们。而且我们印第安人应该要走出这个旋涡,不要认为农耕是白人塞给我们的生活,就认为是一种不好的生活方式。我们应该自己去思考,不能被白人扰乱了我们的思考。假如农耕出产很大,可以让我们变得十分富裕,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农耕的生活。假如有其他的生活方式是更加美好的,又是我们自己喜欢的,我们又当然应该选这种生活方式。

  昆娜很同意我说的,称我们很应该选择好自己的生活方式,困在保留地里确实是不行的。而且他们白人自己,也应该多思考一下,选择一种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很多白人没有想着要去作出选择,只是稀里糊涂地生活下去。

  昆娜还说到了,我们印第安人身上,有许多值得他们钦佩的地方,这些也是值得他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其实大家都应该去追求美好生活,但是又不贪婪于金钱,而且还不去跟别人作对比。

  昆娜又问我,假如我们部落里的族人,要到外面去开创自己的新生活,这样是否可以。我回答昆娜,说这样当然是可以的,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当时我的父母,跟其他的几个家庭,组合成了这一个小部落,在落基山的边缘地带狩猎,也是一种这样的行为,是不需要通过谁批准的。

  昆娜则说,这倒也是,我们的部落就等于一个大家族,家族里面的人要出外做自己的事业,当然也是可以的。绅士就是到了印度去,跟着一个富商做事,后来存了一笔积储,才带领大家来到美洲。

  昆娜向我诉说了一下,又向灵草和安妮诉说到了,安妮的妈妈是那么的美丽、智慧和优雅,但是没有去追求挤身名利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她又说好多的事情,都已经成为往事了,而且没有留在多少人的心里。不过这些往事,却似乎在不断地叮嘱着自己,要去多多诉说一下,不要白白流逝了。

  昆娜在诉说着,一阵清风则在将小沼泽岸边的一小片芦苇在吹拂。我想起刚才跟安妮说过芦苇干花的事情,于是就跑去准备摘一支芦苇花。清风吹拂着这一片芦苇,好多芦苇小花飞了起来,它们一直地飘,飘到了很远的地方。有一些芦苇小花,还落到了小沼泽的绿水里。它们在水面漂浮着,而且还被清风吹拂着,不知道最后要到哪里生根发芽。

  我看着这些芦苇花,想要找一支完好的。不过完好的意思,就是还没有多少芦苇小花飞走了。我找到了一支比较完好的芦苇花,不过它离陆地太远了。之后我又找到了一支刚刚开放,还湿湿地粘在一起的芦苇花。这一支芦苇花就好像刚刚洗过了一遍,显得十分的湿润柔和。

  我折下了这支芦苇花,并且小心地将一些包叶剥掉,将它插在了鹿皮包上面。不过在插好之后,这支芦苇花一个翻身低垂了下去。当清风吹过时,它又一个翻身飘扬在了风里。我看着这一支芦苇花,发现好像有一些不美的地方。我细看之下,原来是几缕小穗条缠结在了一起。我拨弄了一下,它们才又回复了完美的姿态。

  我回到安妮身边,将这一支芦苇花送给了她。并且告诉她,假如有安宁的住处,将这支芦苇花插在哪里,它就会成为一支完美的干花了。因为在这个世上,植物们的种子大多没有美好的归宿。各种各样的植物,已经将土地都占满了,已经没有多少插足之地了。我再轻抚了一下这支芦苇花,发现它真的拥有十分完美的形态。

  这个时候昆娜和灵草,告诉我们马上要开始晚饭了。那边的天边红日,也叫我们快到草地上的宴席上去。我们到了之后,看到天边红日已经为每个人倒了一小杯的威士忌,而且宴席上还有落巢。天边红日告诉我,是他找族人将落巢从哨位处换了回来的。因为喝威士忌的话,遗漏了落巢不太好。不过他会监督落巢,不准他超过小半杯的。

  风干肉和饼干,以及一些罐头,已经摆在了餐布上,但是浓汤和烤饼还没有拿过来,于是绅士便讲起了一些关于威士忌的事情。绅士说到了,但凡是苏格兰、爱尔兰和英格兰人,对威士忌都是比较熟悉的。虽然现在威士忌在欧洲和美国都非常流行了,但是最早的时候只限于在苏格兰和爱尔兰人里面饮用。威士忌应该是爱尔兰人发明的一种大麦及其他谷物酿制和配制的烈性酒,后来流传到苏格兰后则更加地风行了起来。苏格兰人酿造威忌应该已经有四百年历史了,但是当时酿制的规模都很小。有点像是每个家庭自己酿制的形式,只是酿了给自己喝的。酿得稍稍多一点的,只是会拿到乡村小镇里售卖。后来蒸馏技术提升了,可以大规模地酿制了,才有了可以向外销售的可能。

  但是在最初的时候,英格兰人喝的大多是外国人酿制的酒,法国和西班牙人酿制的白兰地,荷兰人酿制的金酒。白兰地是用葡萄酿制的,金酒则也是用大麦、黑麦和谷物酿制。英格兰人一直喝着白兰地和金酒,觉得威士忌是一种不上档次的酒。

  到了十九世纪初,英国与荷兰打起了贸易战,英国不再从荷兰进口金酒了,慢慢地英格兰人将目光放到了之前不受欢迎的威士忌上面。后来英王乔治四世到了苏格兰,也说要品尝一下当地酿制的威士忌。他喝了以后对威士忌大加赞赏,于是威士忌在上流社会也流行了开来。苏格兰的一些地主和商人,也开始认识到了可以通过大量酿制威士忌赚取财富。

  但是威士忌要在法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受到欢迎,这又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欧洲各个国家的人们,都已经习惯了喝葡萄配制的白兰地了。但是到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来自北美的一种根瘤蚜虫病,传播到了欧洲每一个葡萄园里,几乎让所有的葡萄树都病死了。由于白兰地酿制的停顿,所以威士忌在整个欧洲也流行开来了。

  绅士还说到了,在英国每当出现威士忌酒税,或者是消费税令法,各地都会纷纷出现许多的地下酿酒产业。而且在印度等殖民地,也出现了许多各种的威士忌仿制品。因为英国的军队里,有着大量的苏格兰人,他们对酿制威士忌都非常在行。

  我们问绅士,什么是威士忌的仿制品。绅士则说自己对威士忌的酿制方法,不算太过的熟悉。只知道是要让大麦发芽,再将它们捣烂发酵,然后酿制成全麦的威士忌。这种全麦威士忌,再跟其他麦子和谷物酿制的威十忌调配,就成为了市场上卖的威士忌了。那些所谓的仿制品,应该也是用大麦和各种谷物酿制,应该算是口味稍有不同的一种威士忌。

  绅士又说到了,苏格兰一个很著名的威士忌品牌尊尼获加,是由一个当时年仅十四岁的年轻人在1820年创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就叫尊尼获加,当时他的父亲刚刚去世,他便继承了父亲的一家杂货铺。他在杂货铺里调配威士忌,他之前拥有调配茶叶的经验,将这种经验运用在了对威士忌的调配中,而且还大获成功了。很快他调配的威士忌就远近闻名了,后来还远销到了欧洲各地。

  没多久,昆娜和灵草她们就将烤饼和浓汤拿过来了。我们吃着烤饼,都说今天的烤饼特别好吃。烤饼的边上又焦又脆,但是里面却是很松软的。昆娜则告诉我们,平常的烤饼都是没有发酵的。这一次休整一天,于是她就有时间将面团发酵一下了。

  大家则说到了,将面团发酵后进行烤制,或者是将食物放在浓汤里炖煮,实际上都是殊途同归的。那就是让食物变得软一些,更加容易入口,更加容易咀嚼。那些作为点心的蛋糕,则是做得更加的松软了,而且还要放很多的奶油和糖进去。

  不过大家又说到了,食物并不一定是越松软越好,我们硬硬的各种风干肉吃起来也很香。原因就是吃风干肉,需要大口大口地咀嚼。大口地咀嚼之后,这个人就兴奋起来了,就更加容易感受到食物里面的美味了。

  总的来说,食物并不是软的好,或者是硬的好,而是各种软硬的食物搭配着吃才好。人们不喜欢总是吃同一种食物,也不喜欢总是吃同一种口味,总是喜欢变换一下。而且我们喜欢吃的东西,通常都含有比较多的营养。我们觉得淡而无味的东西,通常含有的营养就比较少。

  大家喝着浓汤,又说今天浓汤的味道也特别好。昆娜则告诉我们,因为大家说要吃得好一点,所以今天的浓汤里除了放入了野浆果和野百合根茎,她还特意放了一些胡椒。我又仔细地品味了一下,发现胡椒这种浓烈的味道,确实很令人喜爱。而且这一种浓烈的味道,是要跟盐的咸味配合起来后,才会显出它的美味。野浆果的酸味对浓汤的鲜美,也有很大的提升作用。浓郁的奶酪味道,加上了胡椒的味道,再加上了野浆果的酸味,味道就更加的丰富了,更加的好了。

  于是我向大家说到了,一个食物如果要让其美味程度提升,加入一些新的味道进去很重要。而且多种美好的味道,如果混合在了一起,也会让人觉得十分的美味。假如想要烹饪得好,就要想着在食物里多加入一些美好的味道进去。

  大家听了,都说我讲得很有道理。绅士则说到了,英国不是美食国家,法国才是美食国家,可能就是法国的食物富于变化。但是法国的食物富于变化,则可能是被逼出来的一种结果。因为英国有着大量的牧场,所以有着丰富的牛肉供应,人们也就不去想着做出新的食物来了。而法国的牧场比较少,而且又养了许多的奶牛,他们的牛肉供应是不够的,所以法国的人们便想到了,要去吃陆地上的蜗牛和大海里的牡蛎。蜗牛和牡蛎本来滑滑腻腻的并不怎么好吃,但是法国的人们动了很多的脑筋将它们做得好吃了,于是就成为了一个以美食著称的国家。

  接着我们又说到了,我们确实可以和昆娜一起去开设一些餐馆,去研究一些美食出来。法国的人们是没有办法,被逼着创造出了一些美食出来。我们则可以刻意地多动一些脑筋,创造出一些新的美食出来。而且我们不同的人合在了一起,大家都多提供一些意见,也是会更加便于创造出新美食的。

  一直听着我们说话的黄旭日,这个时候也说到了,中国很注重用黄豆来做调味料。用黄豆做出来的调味料,有酱油、豆瓣酱和甜面酱,以及各种各样的黄豆酱。这些黄豆酱里面,有咸的,有甜的,有鲜的,有辣的,味道都十分的好,不过在中国以外就很少见到了。奶酪十分的美味,就是因为它非常的香浓。黄豆酱的美味,原理也是同样的。这些黄豆酱,都是将黄豆发酵制成的,所以味道都是非常浓烈的。

  黄旭日还说到了,在中国也是很少吃牛肉的,因为牛要用来耕田,只有很老了才会宰杀吃掉。在中国吃的比较多的,是猪肉和鸡鸭鹅肉。他在中国的时候,就吃过一个很创新的菜,叫做野鸡肉卷。当时他很好奇,因为在当地并没有野鸡。后来别人告诉他才知道,原来这个野鸡肉卷是将鸡肉和猪肉卷在一起做成的。而且卷在了一起,吃起来就真的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

  大家听了,则笑着说到了,假如要开办一些餐馆,应该让黄旭日也加入进来。因为中国有着许多不同的食物,以及不同的调味料。将这些食物和调味料,跟我们想出来的食物和调味料结合起来,肯定更加容易创造出新的美食。

  绅士则说到了,将黄旭日加入进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因为中国本身就是以美食著称的国家,有着非常复杂的烹饪方法。而且华人已经在世界各地,开设了许多的物美价廉的餐饮,很受各种人们的欢迎。我们非常愿意创新的心理,跟复杂的烹饪方法结合起来,肯定更加容易获得成功。

  最后大家还说到了,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吃,最担心的就是饿肚皮。人类实际上是跟那些野兽比较相似的,因为食草的动物是并不怎么担心饿肚皮的,只有那些野兽才会担心捕不到猎物饿肚皮。人们拼命赚钱和存钱,也是担心有一天会饿肚皮。这一种担心饿肚皮的心理,肯定是一种不太好的心理。野兽凶猛地捕猎,人类凶猛地赚钱,都是这种心理驱使的。假如以后整个世界都富足了,人类的凶残性可能就会减少了。

  安妮则说到了,她一直就没有这种凶残性,因为她一直没有担心过饿肚皮,她也一直没有担心过会贫苦起来,也一直没有贪婪于金钱。她一生下来就不愁吃穿,虽然绅士不担心她会饿着,但还是会让卡特和昆娜多买各种的糖果给她吃。所以自己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不会想着去跟别人争抢。

  吃完了晚饭,我们就在营地旁边找了一个沙土地,来审问那名身材瘦削的匪帮。这个沙土地上,还有着许多小石砾,以及一些碎枝条。刚才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也已经让野草拿了一些食物给那个匪帮吃。银星将匪帮押来了之后,取下了他眼睛上绑的布,接着就准备开始审问了。

  萨满拿出了一把战斧,架在了这名匪帮的脖子上,厉声说道:“我们向你问话,如果你有半句谎言,我马上就一斧子将你了结。如果你答应说真话,我们就解开你身上的绳索,让你坐下来慢慢讲!”

  匪帮吓得心惊胆战,哆嗦着说道:“我讲真话,我讲真话,我不会有半句虚言!”

  萨满和银星一起将这名匪帮的绳索解开之后,便让他坐在了地面上。

  接着萨满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匪帮回答道:“我叫罗伊!”

  萨满又问道:“你是怎么进入匪帮队伍的?”

  这名叫罗伊的匪帮说道:“我是一个倒霉蛋,我本来做一点小生意,还找了一个老婆,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坏朋友,他将我的钱全骗走了。后来我去别人的仓库里偷东西,还被抓到监狱里去了。”

  罗伊一边说着,一边痛哭流涕了起来。看到他这样的表情,我们都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了。

  罗伊哭了一下,又抽泣着说道:“我被关了三年放出来,发现老婆已经带着我儿子走了。我本来已经身心疲惫,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就垮了下来。我当时身无分文,不可能翻身的了,而且我也不想去打那些苦工,已经不准备要活的了。不过后来遇到汤普森手下的人,就被招募到匪帮里面去了。我加入到匪帮里面,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不过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未来的,最终只有慢慢地死掉。”

  看着罗伊消瘦的面容,我忽然想起好像之前没有见过他,于是我问道:“罗伊,之前我们打过交道吗?”

  罗伊立即说道:“没有,没有,这是我第一名见到你们,之前只是听说你们躲在一个树林里,霍尔和汤普森带着人马围攻你们。你们还偷袭了我们在草原上的那个据点,抢走了一大批的金钱物资。”

  我又问道:“那么你是驻扎在哪个据点呢?”

  罗伊说道:“我驻扎的据点,可能是在这里的西南面。汤普森派人叫我们分成小队,在落基山里面搜寻袭击你们,我们走了两三天的路,方向都已经有些搞乱了。”

  我一想,罗伊说的方向,不就是我们要走出落基山的方向吗?于是我又问道:“你好好想一想,那个据点的位置在哪里?你是怎么到这里的,那个据点是怎样的,附近都有些什么?”

  罗伊想了一下,说道:“据点那里有三间长屋,是洛克找人砍伐附近的树木新建的。据点在落基山的一个山谷里,但是距离大草原不太远。沿着山谷向西北方向走,不用多久就可以到大草原了。再沿着西北偏北的方向走,就可以到达霍尔的据点了。我们的据点是由汤普森负责的,当时驻扎在那里的有六十多人。我们被每五人一个小队,分成了八个小队,分开向着东北方向搜索前进。我们的小队是向着偏东方向走的,两三天里面我们沿着山谷走了很多路,而且还跨过了两个山脊。”

  罗伊又说道:“在我们据点向南一两天路程的地方,还有一个洛克的据点。我没有去过那个据点,不过听说也是在靠近大草原的山谷里。我也没有见过洛克,不过听说他表面上喜欢跟手下开一下玩笑,但实际上是一个十分癫狂和残忍的人,所以大家都很怕他。我们到了匪帮里面,实际上只有任人摆布,没有丝毫办法了。而且洛克还会常常离开据点一大段时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们离开了罗伊,在一旁小声地商量。看来这两个据点都在我们的西南方向,刚好挡在了我们离开落基山的路线上。匪帮总共有三个据点,恰好将我们拦在了落基山里。我们从据点之间插过去,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老幼妇孺大队人马,万一被匪帮发现追了上来,就很难进行防御了。我们如今只有在落基山里一直向南走,走到远离了这三个据点的地方,才重新走到大草原上。

  我们又谈论到了,在飓风肆虐的时候,善良的人会远没有邪恶的人成功。这个匪帮头子洛克,凭着自己的狡猾和残忍,竟然积累下了这么多的钱财,建立了这么大型的一支匪帮。而且他还丝毫不吝惜金钱,花了这么多钱在食物、烈性酒和枪械上,养住了这一支军队。洛克所花的金钱,就好像那台马克沁机枪的扫射一样,大笔的钱币就这样被发射出去了。

  接着我们又回到了罗伊身边,我向他问道:“洛克招募这么大一支匪帮,他到底要干什么呢?”

  罗伊说道:“据其他人说,洛克在外面还有许多人马,在做打劫银行和劫掠货物这些大买卖。但是将我们招募回来已经有两个多月了,还没有让我们去做过什么事情。只是一直说有更加大的买卖,要由我们这批人去做,但是一直没有具体说是做什么买卖。后来有些人多次去问汤普森,到底是怎样的大买卖。汤普森就含糊地说,大概是抢劫联邦政府的储备黄金这样的大买卖。大家都说这些储备黄金都有大批的美军士兵押运,我们去抢劫肯定不会成功。汤普森又说到时候大家去就是,跟美军士兵打起来后,会有巧妙方法将他们引开的。汤普森说的大家都不是很相信,不过我们都是十分卑贱的人,也懒得去想那么多了。”

  这时萨满又问道:“但是我们这里则肯定没有黄金储备的,只有一点点这位绅士到加利福尼亚去购买土地的钱。洛克要一次一次地来袭击我们,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罗伊说道:“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不过洛克是一个很邪恶的人,也许是既然你们跟我们纠缠上了,他就不计我们的性命要跟你们玩下去了。”

  萨满又说道:“但是据说他还要将跟我们争斗的事情,向着外面用报纸的方式宣扬出去,并且说是要为自己扬名立威,这似乎也是不太合情理的做法。”

  罗伊说道:“这一件事情,我们也不太明白。我们只是听命行事,如果拒绝效忠的话,就会十分的危险了。不过洛克是一个这么乖张的人,他肯定有着许多十分奇异的想法。”

  我听罗伊这么说,就说道:“所以加入了匪帮,就成为了一个奴才,必须要听命令,而且还要点头哈腰的,你说加入匪帮有什么好处呢?洛克倒是聪明,招募了你们回去,他就成为了一个皇帝。而你们则是傻瓜,每周只可拿到十五美元,就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奴才了。”

  罗伊辛酸地说道:“我的那些同伙,都是一些粗俗无耻之徒,我也是不想活命的人了,也不在乎做奴才替人卖命了。”

  我又问道:“你还知道这个洛克的什么事情吗?”

  罗伊想了一下,说道:“反正这个洛克是一个十分冷酷无情的人,他蔑视正义,还蔑视上帝,说自己要替代上帝来发号施令。不过他酷爱黄金,非常贪婪于金钱。”

  萨满又问道:“洛克重金聘请回来的三个快枪手,怎么没有看到他们呢?”

  罗伊说道:“这一次派出小队搜索和骚扰你们,确实没有派他们出来。据说是想用抑制法,先抑制他们一段时间,等到他们非常想去战斗了,才将他们派出来。而且好像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是要专门给他们去做的。”

  我说道:“这三个知名的快枪手,竟然要被这么低劣的方法来对待。通常只有很低等的人,才会被别人这样愚弄和利用,他们自己还不知道。”

  萨满也说道:“这个世界一片黑暗,大多是因为金钱的罪恶。那三个快枪手,也是用金钱聘请回来的,他们只有俯首听命于洛克了。”

  到了最后,我们又告诉罗伊,虽然他很可能没有欺骗我们,但我们还是不能完全信任他的。我们今晚还是会绑住他,并且蒙住他的双眼。明天我们会给他一些粮食,将他带到溪流那边的山谷里放走。这里离外界很远,估计他是很难逃到哪里去的。他可以暂时回匪帮据点,就说自己被抓住审问,但是没有说出有用的情报,之后又侥幸逃脱了出来。以后他可以看情况,找机会逃离匪帮据点。

  银星带走了罗伊后,绅士则说可能在偌大的一个美国,没有人比洛克更加邪恶和荒唐了,制造了这种奇异又混乱的场面出来。这一支匪帮就像一个巨大的毒瘤,将这里一大片的土地毒害了。我们则谈到了,洛克把事情搞得太大了,最终这一个毒瘤都会坏死掉的。我们是没功夫去管他了,我们还要远远地躲开他们,而且去忘掉他们。

  入夜了,夜幕下的世界,变得安宁了起来。那些纵身跳跃,以及快乐歌唱的鸟儿,已经全部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了月光和星光,以及树影构成的大地。那些青翠的叶子们,化作了这黑暗的树影,化作了这温柔的夜晚。云丝在月亮脸前飘动,一再地改变着月亮的容貌。

  由于战斗了一天,所以安妮吃完晚饭,昆娜就带着她去睡觉了。水边草儿还没有睡,还在跟水中云儿说着什么。长毛则贴在水边草儿身上,眼神已经变得游离和朦胧,眼皮也越来越重,眨了几下之后,就睡着了。长毛是那么依恋于水边草儿,要贴着水边草儿才睡得安宁。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了野草的洞箫声。这洞箫声一开始十分的清越,后来又连续地低徊,给人感觉好像是在呜咽一样。当洞箫声出现了一个激昂音,才让我感到了一些快乐。之后洞箫声又向着远方飘去,飘向了远方的夜空。这优美又忧伤的洞箫声,也许只有我们的族人才会懂。不过我心里面又想到,也许只要稍作改变,这忧伤的曲子就会变成一支激昂向上的曲子。

  野草吹完了一曲,我坐到了他的身边,向他说道:“夜晚是多么安静,夜深了之后,那些星星也更明亮了!”

  野草笑了一下,说道:“是的,夜深了之后,空气也变得更加清新了!”

  我又说道:“今晚的夜空,跟我们小时候见到的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

  野草又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是的,夜空一点也没有改变,总是那么宁静美丽!”

  我又说道:“我觉得每次面对着夜空的时候,它总是会一点一点地感染我,让我的内心变得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