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从下午三点开始就要进行一系列的战斗,所以今天我睡到了八点多钟才起床。我起床之后,发现天边红日、大巴掌和千里眼已经起床了,并且已经吃过早饭了。他们正在准备马匹和枪械,准备好之后就会出发到匪帮小空谷上面缓坡的岩石处,在那里事物埋伏起来。
事实上他们比起我要更加辛苦,因为他们比我要更加早进入战斗状态。而且负责放哨的人员,也是十分辛苦的。他们在夜间要轮流放哨,到了需要行军的时候,他们也不能够休息。所以我们只能够让他们,在今天上午也轮流睡觉,争取多一点休息的时间。
一会儿之后,天边红日、大巴掌和千里眼就准备出发了。大家跟他们送别,相互叮嘱着一定要小心行事。昨晚我们就已经约好了,没有特殊的情况他们不要先行开火。等到我向他们发出了指示之后,他们再开火以证明已经占据了狙击的位置。灵草还为他们每人准备了一份干粮,让他们中午埋伏的时候食用。他们将干粮放在了鞍囊里面,然后就骑上战马出发了。
今天是一个大阴天,一直没有见过太阳的踪影。在层层的暗淡云雾下面,一大片的乌云一路地铺展开去,已经快要到达东方的天际了。而且由于快速的横向铺展,在天空中还拉出了一条一条的纹路。因此这一大片乌云也变淡了,里面露出了隐隐约约一丝一丝的暗淡天空。有一些的乌云,还变成了灰白色。
东方天际那一缕云彩,当我认真一看的时候,竟然发现原来是一个巨大的云层。我原先只是看到了它的侧面,以及它向着旁边延绵过去。而且这个巨大云层的轮廓,多么像是落基山的景色。下面的乌云是一大片的牧草,到了山脚变成了一棵棵的树木,上面有闪光的白云则是连绵的雪顶了。
当一阵疾风吹来时,天空中一群原本在盘旋飞舞的蜻蜓,也立即进入了战斗状态。它们发了疯似的,张牙舞爪地飞行着。一次一次地上扬,要战胜这一阵疾风。但是疾风没有停下来,一直在不停地吹拂着。于是这群蜻蜓放弃了,它们一次一次地后撤,只是在后撤的过程中,一次一次地回身战斗一下。
在这一阵疾风中,一只白色的蝴蝶也受到了侵袭。这只白蝴蝶在疾风中颤抖地翻飞着,好不容易攀到了一朵飘拂着的野花上。不过疾风马上将它吹翻了,它只是紧紧地攀住野花,悬挂在了野花上面。但是这只白蝴蝶在坚持了一下之后,终于也放弃了。它松手之后,被疾风吹走了好大一段距离,然后躲入了一个茂密的草丛中。
在送走天边红日、大巴掌和千里眼之后,我便去找了一些紧密的实木支干来,并且将它们砍成了长短一致的尺寸。然后我又去找到了绅士,绅士将他的手提箱和安妮的小手提箱都交了给我。接着我便将这些实木段,放到了绅士的手提箱中。将我特制的左轮手枪,放在了安妮的小手提箱里。
因为在昨天晚上跟安妮谈完了时尚设计的事情后,我们几个负责去战斗的人员又进行了一次商量。在商量的过程中,我想出了一个计策。这个计策就是将木段放入绅士的手提箱,将我特制的左轮手枪放入安妮的小手提箱。向匪帮宣称这两个手提箱中,分别放了两万和一万美元。在行动的过程中,这两个手提箱都不会真的给匪帮。绅士的手提箱将在行动的过程中,给我充当盾牌用。而且我还将从安妮的小手提箱中,突然取出我的那支特制左轮手枪,向匪帮展开奇袭。
安妮的大本子、单发手枪和一些杂物,则被昆娜打成了一个小包袱。这个小包袱平时安妮可以将之背在身上,或者是提在手里。假如安妮嫌拿着这个小包袱劳累,也可以将它跟绅士的行李绑在一起。
安妮在十点半钟的时候也起床了,不过她告诉大家,实际上在天刚亮的时候,她已经起来过一次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要行军了,所以她有一点紧张,在天刚亮的时候就醒来了。她醒来后走出了帐篷,在营地里面走动了一下。只见银星和白石正在放哨,其他人则都还没有起床。她还看到在河水处,有一对驯鹿的母子在静静地饮水。由于四周一片的寂静,驯鹿母子饮水的声音,还有它们的蹄子踩在小石子上的声音,她都听到了。
安妮想了一下,又说道:“我看见的不知道是一双驯鹿母子,还是一对驯鹿父子。因为那只大驯鹿的头上,还有一双很大的角。”
我告诉安妮:“那应该是一对驯鹿母子,因为一般都是驯鹿的母亲带着小驯鹿,雄驯鹿则是很少带着小驯鹿的。而且雌性驯鹿也会长角,在这么多种类的鹿里面,只有雌性驯鹿会长角,其他的雌性鹿都是不会长角的。”
安妮又好奇地问道:“我觉得鹿是一种特别的动物,因为牛和羊都会长角,但是鹿的角上面好像还有一层皮肤,而且长颈鹿的头上面只有一双很短的角。”
我笑着说道:“从中可以想到,鹿是一种刚刚学会长角的动物。它们的角是从皮肤的下面长出来的,所以在角的上面还包裹着一层皮肤。不过这些鹿为了让自己的角可以更加锋利,常常会在岩石或树木上面将那层皮肤磨掉,让自己可以更加容易地用角刺穿猛兽的心脏。”
安妮又问道:“这些鹿刚刚学会长角,是否会打不过那些猛兽呢?”
我笑着说道:“并不是这样,鹿刚刚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向猛兽发起反击,所以具有更加大的反抗精神。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的牛、马、狗和羊都已经被人类驯服了,但是没有怎么见过鹿被人类驯服。鹿虽然是一种温和的动物,但是它们不喜欢听命于人类。”
这个时候绅士也说道:“是的,在印度即使是大象也已经给人类驯服了,不过还没有怎么见到鹿被人类驯化,可见鹿确实具有一种十分大的反抗精神。”
安妮笑着说道:“太好了,鹿具有一种反抗精神,不愿意屈服于人类!”
我笑着说道:“是的,实际上那些猛兽和人类都不太美好,那些猛兽看到了年幼或老弱的猎物,立即就会兴奋起来,要去捕食它们。人类也很喜欢捕猎,而且还要驯服这些动物,要它们为自己做事。而且人类跟那些猛兽一样,都很喜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过在母鹿和一些善良人的心里,都酝酿出了一种不畏强暴保护弱小的心理。而且那些善良的人们敬恶除奸和锄强扶弱的行为,还慢慢得到了更加多善良人的认同!”
我们又说了一下,叶片尖儿带着叶芽儿也来了。叶片尖儿做的那两块头巾,安妮和叶芽儿都很喜欢,此时她们都将头巾戴在了头上。安妮还告诉叶片尖儿,自从戴上了叶片尖儿送给自己的头巾后,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都变得活泼好动了起来,也许是叶片尖儿通过这块头巾,将自己活泼的性格传递给了自己。而且这块羽毛装饰的头巾,因叶片尖儿的赠送而变得神圣。
绅士也说到了,这两块头巾确实很漂亮,跟欧洲的那些女式礼帽具有很大的不同。这样一件漂亮得好像艺术品一样的头巾,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实际上人们都喜欢那些新颖独特的东西,这两块头巾上垂挂着的经过了揉制羽毛,容易让小女孩子显现出一种文雅气质,所以确实是十分的美丽别致。
安妮又问绅士,好像欧洲的男男女女都喜欢戴着一顶帽子,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绅士则向我们说到了,欧洲的男男女女确实是每个人都会戴一顶帽子。原因是为什么,绅士倒不是知道得太确切。这应该是一个传统,留传下来就是每人都戴帽子的。而且这应该也是一种礼节,因为在欧洲还有脱帽致敬的礼节。
安妮又调皮地问道,原因会不会是白人怕晒,而我们印第安人不怕晒。因为我们印第安人里,除了酋长和勇士会戴鸟羽冠,其他的人都不怎么戴帽子,只会以一些简单的羽毛来装饰自己的头发。
绅士则笑着说到了,也许有这方面的原因。英格兰阳光不多雨水多,戴一顶帽子出门既可以防雨水,也可以防晒。不过意大利和法国都是阳光灿烂的地方,也许白人的皮肤确实不怎么经得起阳光的暴晒。而且英格兰的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以及法国的法兰西人,都源自德国的日耳曼人。德国拥有着许多的森林,日耳曼人也许大多生活在森林里面,不怎么需要晒到阳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晒不得阳光的特性。
到了十一点钟,我们就吃午饭了,因为我们十二点多就会出发了。大队伍也会随后出发,驻扎在离小空谷一英里的地方。在午饭之前,族人和白人劳工们已经将帐篷全部拆了,并且将所有行李收拾妥当,只是差没有放到马匹上。
由于有大量的人员要参与战斗,所以前哨和断后的人员我们也进行了重新安排。由于我们的敌人主要在前面,所以前哨的战斗人员我们的安排是掷矛、折矛、卡特、巴伦、亨利和汤姆,断后的战斗人员是银星带着三名战斗族人,火鸟、胖麻雀、巴德、迪恩和韦恩则在大队伍里保护着大家的安全。
由于我们要在出发前将绅士击晕的事情,是不能够提前让绅士知道的,所以前哨人员的名单,出现的仍然是卡特。而我们的断后人员,其实应该说是压阵的人员。因为他们不会落后大队伍太过的多,只会在大队伍后面两三百英尺跟随前进。因为我们考虑后面出现匪帮的机会太少了,压阵的战斗人员要更加多地给予大队伍支援。而且在小空谷旁边快速通过时,我们的队伍也不宜拉得过长。
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卡特也一直在劝说绅士,让他不要去参加枪法比试的战斗,但绅士还是坚持要亲自参加战斗。在午饭前准备食物的时候,昆娜也向绅士劝说到,绅士是一个太过温和的人,从来没有人看见他发过火,所以面对着凶恶的匪帮,绅士不一定能够胜任战斗。
绅士则说到了,自己虽然平时温文尔雅的,但是却不缺乏战斗的勇气。他有着更加强烈的意愿,要将老绅士阿瑟救出来,所以由他去参加战斗,是再适合不过的了。而且他还更加的理智,不会像野小子和爱德华一样容易做出过激的行为。有他去参加这一次的战斗,应该会更加容易将老绅士阿瑟救出来。
吃完了午饭,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出发之前安妮还是要向我们讲一番鼓舞的话,而且鼓舞词是她在昨天晚上睡觉前写好的。不过这一次安妮没有站在马车上,而是骑在了白马的上面。只见安妮手拿一支小木棒,向大家讲道:
当战斗来临的时候,最需要的是勇气。
幸运的是,在我们的队伍里,有你们这么优秀的勇士。
因荣誉燃烧起来的勇气,也是因爱燃烧起来的勇气,会让你们一往无前,以及所向无敌。
战争不是什么好事情,不过保护自己的族人和朋友,却是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战争让人间变地狱,但是假如你们可以消灭所有邪恶的敌人,就可以让地狱变天堂。
我一直都相信,你们拥有着无限的能量,可以在最后的一刻打败匪帮。
我要向上帝为你们祈祷,保佑你们顺利打败匪帮,将老绅士阿瑟救出来,以及全身而退。
我还要唤起一种强大的力量,让整个世界都痛恨战争,让整个世界都痛恨暴力,最终将战争和暴力完全消失!
安妮说完之后,大家都说安妮是讲得越来越好了。又说到我们讨厌战争,所以更加要打赢战争。
我们临行前,腿上受伤的科里,还勉强站起来向我们拥抱送行。
科里一边拥抱我们,一边说道:“我可以想像到,这一次的战斗肯定充满了危险,你们一定要小心呀!”
野小子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科里笑着说道:“你可别大意,上次我的大腿就吃了一个枪子。这一次你们要从匪帮中救出阿瑟,那是更加的惊险了!”
科里和野小子在讲话的时候,卡特从背后突然一掌打在了绅士的肩颈交接处。绅士立即向前摔倒了,不过他摔倒后又立即爬了起来。绅士转过身来向卡特喝道:“卡特,你这是干什么?难道这是在用这种方法,让我不能够去参加战斗吗?”
也许是卡特的格斗技巧不太熟练,所以他这一掌并没有将绅士击晕。卡特用双手扶住绅士的肩膀,恳切地说道:“对不起,艾伯特,我求你不要去参加战斗了,这一次的战斗太危险了,你留在队伍里稳定军心更加好!”
绅士严肃地说道:“安妮刚才也说了,为保护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去战斗,是一件最神圣的事情。阿瑟是我的朋友,少年酋长可以不顾性命去救他,我怎么能够不去呢?”
绅士又向着安妮说道:“安妮,你也希望拥有一个勇敢的爸爸,对吧!”
安妮迟疑了一下,说道:“爸爸,我支持你去,我希望有一个勇敢的爸爸!”
这时候我们失神的族人游魂也说道:“绅士,我也支持你去!”
游魂说完,大家都笑了起来,火鸟拍着游魂的肩膀说道:“游魂呀!虽然你头脑简单,不过你这一次说的,可能是对的!”
卡特见绅士执意要去,也就没有说什么了。我们飞身上马后,就向着小空谷出发了。我们让马匹在河床上前进,河水流动得十分的平缓。在清风的吹拂下,河水一边流动一边晃动,泛出了许多光彩。一棵柳树将自己美丽的颜色,也倒映在了河水里。让一抹一抹的翠绿,在河水里面荡漾着。
一树白杨树倒映在河水里,则成为了一棵魔树。只见它分岔出来的几个枝条,在河水中不断扭曲着,有时还要离断一下。枝干之间的距离也时宽时窄,好像是一个魔鬼在跳着一支奇特的舞蹈。
阴暗的天空和乌云,则组成了河水中的云天。河水里的云天不是以高见称,而是被混成了一大片,并且饰以了许多的光泽和阴影。而且疾风还会将这所有的景色都抹去,让无数细小的波浪将所有的景色都化作了发亮的小碎片。
天空阴沉沉的,完全看不到太阳。乌云化作了很薄很轻的云丝,飘浮在了很高的天空上。而在它们的上面,是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厚实云层。在远方一层一层的乌云,则在向着天际推展开去。到了天际,乌云变成了美丽的淡蓝色,而且还带着许多的亮光。也许晴朗的天空,是在那遥远的天际之外吧!
我们前面的山坡上有一棵树,叶子已经掉光了,但是它的树皮还坚韧,还带着许多的水分。也许这棵树还没有枯死,到了来年的春天又会长出新叶。因此一只鸟儿选中了这一棵树,将自己的窝巢建在了枝桠上。
小河的边上还有一些白杨树,当你真切地去看的话,可看见那些白色的树皮上,有着千疮百孔的创伤。有一些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小伤口,有一些则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大伤口。这些伤口都是枝干的脱落造成,而且这些伤口是永远不会愈合的。随着白杨树的长大,伤口只会变得越来越大。
风云变幻,不知道是刚才的乌云化开了,还是从哪些聚集来了新的乌云。现在的乌云已经连成了几大片,将整个天空都覆盖了。一条大大的乌云,完全连贯着从南到北悬浮在了天空。而且所有的乌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牵连,在某一个末端的位置,总有一条薄薄的云丝,与其他的乌云联系住。
一路上面我们警觉着有没有伏兵,又同样小心翼翼地过了那个不太陡峭的悬崖,以及从那个岩洞下面经过。路上面我们谈论到了,即将要与匪帮进行的战斗。我还向绅士说到了,我们人类总主要的优点就是十分灵便,走一下,跑一下,跳跃一下,拿一件什么东西,快速地拔枪开火,都可以很轻松地做到。实际上拔枪开火讲求的就是灵便,而不是什么强蛮的力量,也不是什么强悍的精神。
我们还说到了,探索这个人类的社会,其实就是要探索这个社会里的都是一些怎样的人。所有的人都应该追求做一个善良的人,大家能够和睦友好地相处。但是如果这个人类社会里,有着一群凶恶残忍的人,那么一切的事情就要用枪来解决了。
我们一边说着,还惊起了草丛中的一只很大的鸟。它被惊起后飞得极快,它飞快地拍动着翅膀,好像一支箭一样向着远处飞去。当我的视线想要去看清它时,它已经飞出了很远一段距离。一只鸟儿安祥宁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我们捣毁了。
这一次营救老绅士阿瑟的行动,老乌鸦同样陪伴着我们。出发的时候它是站在我的肩膀上,后来又几次“啊、啊”地鸣叫着,飞到了一些树木上去,然后又回到了我的肩膀上。有了老乌鸦的陪伴还是好的,因为一听到老乌鸦沙哑的鸣叫声,我的内心就会有一点高兴。
没过多久,我们就开了那个小空谷。在进入小空谷的过程中,我偷偷地看了一下空谷上面缓坡上的几处大岩石。从岩石后面露出来的一点点人影来看,萨满、大巴掌和千里眼已经将匪帮的狙击手制服了。
我们来到了汤普森和霍尔,以及三个快枪手和一众匪帮的面前。我们这一次前来枪法比试,实际上比上次来谈判少了三个人,不知道匪帮有没有看出来。不过即使他们看出我们少了三个人,这一群愚蠢的匪帮也不会想到这三个人去了哪里。
当白马收住脚步的时候,我向汤普森指了指挂在白马身上的两个手提箱,然后说道:“钱我们已经带来了,就看你们的快枪手是否可以赢我了。只不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竟然成了宿敌!”
我们印第安人推崇讲出内心里面的真话,谎言则是一种特殊的语言。不过我们印第安人头脑非常灵活,很容易就能够分清应该跟谁讲真话,应该跟谁讲假话。
汤普森冷笑了一下,然后说道:“谁叫你太过的厉害呢?让我们没有顺利地抢到这位绅士的钱,又让我们的快枪手没有顺利的取胜!”
我正色地说道:“不是我太过厉害,只是你们的洛克天生好斗,除了喜欢撒泼行凶,还喜欢到处挑衅!”
绅士则厉声向汤普森说道:“幸而有这位少年酋长,跟我们并肩作战,我们才保住了周全。不过我要警告你,假如你敢伤害了阿瑟,我肯定会跟你拼个鱼死网破!”
野小子也喝斥道:“确实,你们一门心思作恶,也要担心一下自己的安全!”
霍尔听了狂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不过所有的纷争,今天就可以全部解决了!”
霍尔这么的自信,肯定是自持有着周密的计划。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狙击手已经被我们制服了。
帕克这时也高高在上地说道:“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把你们放在眼里,如果要比试真正的拔枪射击,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人可以赢我!”
我正色地说道:“狂妄会腐蚀一个人的心灵,现在比试还没有开始,谁胜谁负还很难说!”
巴里这时也将自己口中叼着的雪茄点燃,然后猛吸了口,又以嘲笑的口气,向我说道:“我非常不喜欢印第安人,我倒想看看你怎么赢帕克!”
霍尔也故作轻松地笑着说道:“哈哈,我看你们还是准备好用三万美金来赎那位老绅士吧!”
我厉声说道:“无论枪法比试的结果如何,假如谁敢伤害老绅士的话,我立即会以武力进行回应。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仍然能够站在天与地之间,就要等着瞧了!”
汤普森听了面露愠色,不过他又马上好像很威严地说道:“废话少说,快点开始枪法比试吧!我很想看一下,你是怎么输给帕克的!”
这个时候绅士喊道:“等一下!在枪法比试之前,你们要将阿瑟带出来,我们要知道他的状况怎么样!”
汤普森狡诈地笑了一下,说道:“怎么,你们不信任我们吗?你们以为我们会不守信用吗?”
野小子则喝斥道:“你们这一群诡计多端的家伙,谁都会对你们产生怀疑!”
汤普森听了心中不悦,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办法,于是就向小空谷深处的松树林里呼唤了一句:“将那个老绅士押出帐篷,给他们看一下!”
一会之后,两个匪帮就将老绅士阿瑟押出来了。老绅士已经被抓了几天,他的精神状况明显差多了。不过他见了我们后,还是立即喊道:“救命呀!你们一定要救我呀!”
绅士则向汤普森厉声说道:“你们将阿瑟带过来,再开始枪法的比试!”
汤普森又狡诈地一笑,然后说道:“不行,将老绅士带了过来,你们乘机救人怎么办?”
绅士一脸怒容,不过也不好说什么。我也早就预料到了,匪帮不会将老绅士阿瑟押过来的。于是我向汤普森严厉地说道:“先比试枪法可以,不过你们谁也不要在我背后搞鬼。假如谁偷偷拔枪,那么我的同伴就会立即向他拔枪开火,他的绝命时刻也就到了!”
现在的情况确实很危险,萨满、大巴掌和千里眼,是部落里最突出的三名战士,但是此刻他们都不在我的身旁。假如枪法比试的时候,某一个匪帮心血来潮突然想要从背后向我袭击,那也是说不定的事情。我先将情况说明,那些动了心思的匪帮,也就不敢贸然动手了。
接着我又问道:“枪法比试要怎么比?”
汤普森向手下的匪帮喊道:“来人啊!将苹果放到木桩上去!”
然后汤普森指了一下那十二根木桩,说道:“这里有十二根木桩,你和帕克站在木桩以外五十英尺处一同开火,看看谁能够将全部的苹果击中。如果大家都能够将全部苹果击中,就看看是谁更早完成射击。”
我笑了一下,说道:“左轮手枪里只有六粒子弹,也就是说每一粒子弹都要射中苹果,只要有一粒子弹射不中苹果,那么就不能击中全部苹果了!”
我的特制左轮手枪,放在了安妮的小手提箱里。如今我腰上左右两边各有一支普通的左轮手枪,我确实只要一枪不能射中苹果,就不能将全部苹果射中了。不过我这样说,也是自己的一个习惯,让人们醒起左轮手枪只有六粒子弹。而我的特制左轮手枪却有七粒子弹,可以予以敌人料想不到的袭击。
汤普森奸笑了一下,说道:“确实如此,现在你们下马走到木桩前面五十英尺处,我数一二三,当我数到三的时候,你们就拔枪射击。”
接着我和帕克便下马走到了木桩前面五十英尺处的位置,等待着汤普森数一二三发令。老乌鸦则从我的肩膀上飞了下来,站立在了白马的头顶上。老乌鸦昂首站立着,姿势的确十分的优雅。它的身上有着一条一条美丽的曲线,它在飞行和战斗的过程中,这些曲线就会舞动起来。
帕克站在我的身边,双腿分得很开,好像很威风一样。实际上这样分腿站立很笨重,只是防止自己跌倒而已,但是会让自己难以移动。假如一个人足够灵活,双腿则不需要分得那么开。而且如果你是在战斗的话,也不仅是要稳稳地站着,你要随时跑出去,或者是扑出去,以进行战斗。
我的内心里非常平静,因为拔枪开火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太过熟悉的事情了。而且我心里面知道,如果你的拔枪达到了极速的时候,你再怎么努力也只有这个速度。我和帕克都已经达到了极速拔枪的程度,我可以保证他赢不了我,我要赢他也十分不容易。
汤普森以他凶悍地声音,拉长了语气喊道:“一、二、三!”
在汤普森喊到三的一瞬间,我立即无比迅疾的拔枪开火。我的动作是彼此相随的,就如马匹四蹄的狂奔一样。“怦怦怦怦、怦怦怦怦”一阵猛烈的枪响,十二个苹果都被打烂了。大家确实谁也看不出,到底是哪一个的速度更快。
我和帕克都回过头,看看双方有什么表示。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野小子喊道:“你们看,少年酋长用的是左手!”
由于我事先没有向绅士他们说起,绅士、野小子和爱德华都感到十分的震惊。落巢和闪影则知道我的左手同样是这么厉害的,所以没有感到太过的惊奇。但是一众的匪帮则十分的惊诧,还低声发出了一阵惊叹。
不过汤普森老奸巨滑地说道:“我们比试的是拔枪的速度,以及射击的准确性,跟左右手没有关系!”
实际上我左右手的拔枪,都已经达到了极速。我用右手拔枪的话,也同样是不能赢帕克的。这次我用左手拔枪,实际上是有用意的,那就是要让匪帮知道我左手的厉害。
我微笑了一下,向众匪帮厉声说道:“为什么我没有用右边这支枪,因为这支枪里的六粒子弹是留给你们的!”
接着我又向汤普森说道:“现在没有分出胜负,我们后退三十英尺再次比试,你看如何?”
汤普森想了一下,同意了我的提议。接着他就叫匪帮,重新将苹果放到木桩上去。我退后了三十英尺,将那支子弹打完的左轮手枪扔给了闪影,闪影则将一支上满子弹的左轮手枪扔给了我,然后将那支空弹的左轮手枪上满子弹。这个时候帕克也退到了我的身边,准备再次进行枪法比试。
汤普森再次准备发令,在汤普森开始数的时候,老乌鸦已经不声不响地飞到了空中。就在汤普森数到三的一刹那,老乌鸦已经飞到帕克背后的头顶,并且发出了一声十分令人厌恶的怪叫。而且还嗖地一声向着帕克的后脑勺扑了过去,准备要去啄帕克的后脑勺。我对老乌鸦的行为和动静,已经是异常的熟悉。我没有理会老乌鸦,同样无比迅疾地拔枪开火,“怦怦怦怦”一连六枪,将六个苹果都击得粉碎。
但是帕克受到了老乌鸦的袭击,已经忘记拔枪射击。虽然帕克戴着帽子,但是给老乌鸦啄了一下,仍然是疼痛难忍。帕克立即回身去驱赶老乌鸦,老乌鸦已经非常迅速地逃离了。但是这个时候帕克已经拔枪在手,一边骂着“小畜生”,一边向着老乌鸦连连怒射。在帕克举枪射击的瞬间,老乌鸦已经连连扭转、翻腾和倒飞,躲避着帕克的子弹。我看得心惊胆跳,立即用手去拨开帕克的手。但是这个时候帕克的六粒子弹已经打完,而且最后一粒子弹就打在老乌鸦脑袋的旁边。老乌鸦被子弹震得头晕脑涨,扑喇扑喇地向着地面坠落。在快要坠落到地面的时候,才张开了翅膀滑翔了一段距离,然后降落在了地面。老乌鸦在地面上急跳了几步之后,又重新飞到了空中,并且逃逸到了我们背后的松树林里。老乌鸦虽然显得有些狼狈,不过总算安全逃离了。
在老乌鸦发出怪叫时,匪帮里面已经骚乱了起来。在老乌鸦降落到地面的时候,巴里和几个匪帮都想拔枪向老乌鸦射击。我则无比迅疾地将右边的左轮手枪拔了出来,然后大喝了一场声:“谁都别动!”
由于匪帮知道我的厉害,所以都停止了拔枪。本来绅士、野小子、爱德华、落巢和闪影,也都在准备拔枪。但是看到匪帮都停止了拔枪,于是也没有再去拔枪了。野小子还高兴地叫道:“太好了,少年酋长赢了!”
帕克没有射中老乌鸦,气得龇牙咧嘴,他气恼地喊道:“是那只小畜生袭击我,这一次比试不算!”
汤普森也阴险凶悍地说道:“这一次的枪法比试,不仅仅是不算数,而且还应该算你们输。因为你们那只乌鸦破坏了枪法比试,所以应该算你们输!”
我们早就商量过,汤普森和霍尔不可能让我们轻松救走老绅士阿瑟。于是我在这个时候,就回头向绅士打了一个眼色。
绅士正色向汤普森说道:“这一次确实不能够算我们赢,不过我也知道你们收不到钱,是不会释放阿瑟的。现在我们就将三万美金给你们,但是你们要保持释放阿瑟!”
我回到了白马的身边,取下了那两个手提箱,然后说道:“你们将老绅士带过来,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汤普森狡猾地笑了一下,说道:“不行,你将钱拿过来,我们验清楚了,就会放人!”
我立即说道:“不行,你们是不讲信用的人,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否则的话我们就改日再来攻打你们!”
汤普森见我这么说,就向松树林里的匪帮叫唤道:“将那个老绅士带过来!”
在老绅士阿瑟被带过来后,汤普森就下了马,并且叫霍尔、尼尔森和巴里也下马,让他们和帕克站到自己的身边,然后向我凶悍地说道:“你拿着钱慢慢走过来,我们验明了钱款,就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接着汤普森又向其他匪帮喊道:“你们都看好了,小心他们耍什么花样!”
现在的情况是汤普森站在中间,他左边的是帕克,更加左边是两个匪帮押住老绅士阿瑟;他的右边是霍尔,更加右边是尼尔森和巴里。
而且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之间风云突变,一大片一大片的积云聚集到了我们的头顶,仿佛是一场雷雨将要来临。我们的四周一点风也没有,空气紧张到了极点。老乌鸦还在我们身后的松树林里,“啊、啊”地叫唤了两声,仿佛是在提醒我一定要小心。
我的双手各拿着一个手提箱,一步一步向着汤普森走去。走到场地中间的时候,又忽然起了一阵大风,将我一头狂野的乱发吹拂了起来。似乎将我的一种强大的战斗气息吹拂了起来,让我去向敌人发动一轮狂风暴雨般的进攻。
当我走到汤普森的面前,忽然转过了身向绅士说道:“绅士,这些钱不能够给他们,给了他们你到加利福尼亚买地的钱就没有了,你们两手空空地去到加利福尼亚怎么办呢?”
在我讲话的时候,汤普森已经偷偷地将我右边的左轮手枪取了出来,并且对准了我的后脑,然后说道:“别动,你右边那支左轮手枪已经在我手里了,你不要那么多废话了,慢慢地转过身来,将钱交给我们!”
我假装看了一下自己右边的枪袋,然后假装惊讶地轻轻“啊”了一声,接着就慢慢地转过身去。当我面对着汤普森的时候,将绅士的那个大手提箱放到了地上,然后用右手托着安妮的小手提,用左手将手提箱盖打开。
在打开小手提箱盖的同时,我还假装气愤地说道:“这些钱都给你!”
不过在我话没有说完的一瞬间,我已经用左手从小手提箱中抽出了我的那支特制的左轮手机,然后用右手拔出自己身后的回旋梭镖。接着我便手握回旋梭镖,迅疾无比地向着帕克的右手打过去。帕克、尼尔森和巴里,看见我已经被汤普森用枪指着脑袋,全部都放松了警惕。回旋梭镖一下打中帕克的右手背,他立即疼痛得惨叫了一声。
汤普森看见我动手,立即抠动了扳机。但是“咔嚓”一声,却没有子弹发射出来。他哪里会知道,这一切都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的,我右侧的左轮手枪是故意没有装子弹,而且是故意让可以轻易拿到的。
我要打伤帕克右手的用意,则是因为他的拔枪确实很快,也许在我未注意的情况下,他就可以拔枪伤害我们的人了。尼尔森和巴里的拔枪则是稍慢一点的,在他们有动作要拔枪之际,我可以先行射杀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我轻轻松松地将自己特制的左轮手枪指着汤普森的脑袋,然后向着众匪帮喝道:“谁都别动,谁动一下我就立即打死汤普森!”
接着我又喝道:“汤普森,你叫人将老绅士放了,咱们就两不相欠。如果不是的话,我就叫你立即脑袋开花!”
汤普森看到此情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一边慢慢往后退,一边战战兢兢地说道:“别冲动,我会叫他们放人的!”
不过汤普森没有叫匪帮放人,只是自己一味地往后退,他肯定是想着退到有遮挡的地方后,让埋伏着的狙击手伺机开枪。
我又厉声喝道:汤普森,你不用往后退了,你埋伏的狙击手已经被我们拿下!你没有看到吗?我们这一次前来少了几个人,就是他们将你们的狙击手拿下了!”
我又向众匪帮喝道:“你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要不的话放会被我们的狙击手击毙!”
接着我又向缓坡上面喊道:“萨满,让他们见识一下你们的厉害!”
我说完了之后,“怦”的一声枪响,汤普森的帽子就被打飞了。接着又“怦”地一声枪响,霍尔挂在身上的那个铁质酒杯也被击中,再次为这一伙匪帮敲响了警钟。
这个时候绅士也飞奔到了我的身旁,用左轮手枪指住汤普森喝道:“叫他们放人!”
汤普森看到此种情形,于是连忙向那两个匪帮叫道:“放人,放人,将那个老绅士放了!”
两个匪帮放了老绅士阿瑟之后,绅士连忙跑过去扶住阿瑟,向着后而退去。
我向绅士说道:“你先扶阿瑟进入松树林,我们随后就会过来!”
在绅士扶着阿瑟快要到松树林的时候,我拿起了绅士的那个手提箱,护在了自己的胸前。一边向后退,一边厉声喝道:“你们谁也别动,现在有长长短短八九支枪指着你们,谁动一下小命就没了!”
我将绅士的手提箱护在胸前,是当作盾牌来使用,要是哪个没长脑袋的匪帮拔枪向我开火,也有这一个盾牌可以阻挡。
我一边后退,又一边向帕克喝斥道:“帕克,你不能怪我打伤你的手,你要怪只能够怪洛克,是他安排了这场愚蠢的枪法比试!”
当我退到了落巢、闪影、野小子和爱德华的身边时,我又向匪帮们喝道:“我们除了要救走老绅士,还要让大队人马从外面的山谷通过。我们进入了松树林后,你们依然一动也不能动,要不我们的来福枪就会开火的!”
野小子也向匪帮喝斥道:“你们这伙蠢虫,我劝你们最好老实点,要不你们的小命就不保了!”
接着落巢、闪影、野小子和爱德华都下了马,一边用左轮手枪指着众匪帮,一边牵着马一步一步往后退。我们退入了松树林之后,就守在了松树林边缘的松树后面,观察着匪帮的举动。
我回头看到老绅士阿瑟还吓得一直在哆嗦,于是我笑着向他安慰道:“没事了,我们已经安全了!”
老绅士阿瑟则哆嗦着向我表示感谢:“少年酋长,这一次真的是太感谢你了!”
接着我们便让闪影骑马带着老绅士阿瑟回到大队伍里,并且通知大队伍从山谷里通过。然后我们便监视着匪帮的动静,又时不时进行一些喊话,将匪帮们威慑住。
野小子喊话道:“你们千万不要动,要不我就将这里搞成一个烂摊子,让你们不可收拾!”
落巢也向匪帮喊话道:“你们谁也别碰枪,谁碰枪我就叫谁活不了!”
我则向匪帮喊话道:“我要警告你们,这一次我们走了之后,你们也不要再来纠缠我们。假如有谁伤了我们的人,他是绝对没有好日子过的。我们都是猎人,追踪猎物是我们最拿手的事情。在这个落基山里面,假如我们要来主动搜寻你们,你们是插翅难逃的!”
过了大半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大队伍就在从我们身后的山谷中通过了。又过了半个小时,闪影跑来告诉我们,大队伍已经全部通过,并且已经走远了。于是我们也准备在不惊动匪帮的情况下,悄悄地从松树林中撤离。
我们让闪影将我们的马匹牵到松树林外面去,过了一会儿之后野小子又进行了最后一次喊话:“谁都不准动,你们这些混球,你们要知道我子弹的厉害。我的子弹可以令你们的鲜血,从身体里喷溅出来!”
接着我们便轻手轻脚地,向着松树林外面撤出去。我们让闪影将马匹事先牵出去,是担心撤离时马匹叫唤,让匪帮知道了我们的动向。我们撤离了松树林之后,并没有快速地奔驰而去。而是依据着一处处的岩石,一步一步地慢慢后撤。我们这样后撤,是为了便于阻击匪帮。
我们后撤了一段时间之后,已经快要到七点钟了。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大片一大片的乌云,正在天空上面缓缓飘过。而且在乌云的背后,还有一丝一丝的闪电。这好几天的天气都是由此,常常会乌云密布,还有一些闪电雷鸣,不过都没有形成雨水。
就在这个时候,一大伙匪帮已经追了上来,他们一边叫嚷着,还一边放枪。我们连忙埋伏在了岩石的后面,准备跟匪帮交火。不过这些匪帮十分的胆小,在射程之外就下马躲到了岩石后面,向着我们不断地放枪。
由于匪帮的火力,没有怎么威胁到我们,我们也就没有怎么理会他们,只是在岩石后面守住。在僵持了一阵之后,一个匪帮忽然已经冒到了离我们比较近的位置,并且还在猫着腰前进。我正想举枪瞄准,对他进行射击。不过“怦”的一声枪响,那个匪帮已经倒在了地上。我心里面想着,肯定是萨满、大巴掌和千里眼,偷偷地在山坡上面对我们进行支援。这个匪帮被打死之后,那些匪帮变得老实了,不再敢冒到前面来了。
一直到了天完全黑了之后,我们才再次进行了后撤,这一次匪帮没有再追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