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就五天过去了,这五天里我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独自探索和玩耍。我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怀有着极大的热情。发现了有趣的东西后,我常常会花很多时间仔细研究。只不过我作的这许多研究,黑白猫说我这是在犯傻。
我可以说是完全了解这个世界了,又还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这是我们猫咪的内在天性,黑白猫其实是已经丢失了这些天性。我的性格其实是狂热、炽热又固执倔强的,而且倔强到了执拗的程度。不过黑白猫跟我争执,说我的那些研究毫无意义时,我认识到跟他争论是更加没有意义的。于是我便十分和气地跟他说,我们各自保留着自己的意见,谁也不要去改变谁。
我就是这样,是一只很难对付的猫咪。我执着于一些别人不关心的东西,但是谁也别想改变我。假如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却不会指出他的不对,也不会跟他展开一场辩论,而是会快速地与他和气收场。
另外我又是一只内心十分着急的猫咪,在我内心里面我会十分急切地要将问题弄个清楚,我不能容忍一件事情被拖下来,也不能容忍一个问题困扰着我。只有当这些问题向我证明,确实是不能够立即弄清的时候,我才会重新冷静下来,慢慢等待事情的发展。
我又回忆起以前在女主人家里,是多么专注地看着电视里面的一切,又是那么缓慢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我又感叹自己小时候对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好奇,而且我的兴趣还开始从那些小东西,向着整个世界和宇宙改变。我是那么关心各种的鸟类是怎样在天空飞翔的,又是对宇宙的最边缘那么感到好奇。
不过当我是那么严肃认真地看着电视时,女主人和她的朋友们却将这看作是一件可笑可爱的事情,并且将我看成小调皮和小淘气。只有当我做出一些十分迅疾的动作,在橱柜跳上跳下,又在大厅跑进跑出,她们才对我有了一点改观。
这几天凌晨的时候,我也会躲在那个格子里,用那个娱乐平板收看一下科普的节目。我看到了大群大群的海豹、海狮和海象,它们在各种的沙滩、礁石、冰块和荒岛上。不过我觉得还是海狮跟我们猫咪最像,它会向着天空张一下嘴巴,然后又摇一下脖子,好像是在说:“真舒服呀!”
从这些大海里的哺乳动物,我又想到在大海里最大型的哺乳动物是鲸鱼,在陆地上最大型的哺乳动物是大象。由于鲸鱼的体形比大象要大得多,所以肯定是在大海里更加容易生活,也就是大海里有着更多的食物。大海里有着大大小小各种鱼类,还有无数鳞虾这样的食物。陆地上则只拥有各种各样的树木,以及大片大片的草原。
不过也不是的,在陨石撞落地球之前,陆地上不是有着身形庞大的恐龙吗?各种的树木和草,已经可以将它们供养起来了。我一下又感到惊奇,为什么那个时候恐龙没有去大海里生活呢?或许还真的是有恐龙在大海里生活的呢,只不过是我不知道而已。
我用娱乐平板一查,还真的有好几种恐龙,是回到了大海里生活的。在世界各地,都找到了它们的化石。只不过在陨石撞落地球之前,还要早两三千万年的时候,它们已经提前灭绝了。
为什么这些大海里的恐龙会提前灭绝呢?我估计就是这些大海里的恐龙繁殖得越来越多,而且它们的体形又巨大,大海里的大小鱼类给它们一下全吃光了,于是就突然集体灭绝了。只有那些体形很小,躲在了海底石缝石洞里的小鱼小虾和其他生物留存了下来。
所以还是体形小一点好,只需要一点点食物就够了。而且当大型灾难来临,你的身体比较小巧的话,也容易找个地方躲起来。好像兔子一样,他们挖一个地洞,就可以躲进去了。好像我这只猫咪一样,在那个小格子里就可存身了。
不过我又不禁为那些大海里的鲸鱼担忧起来,因为现在它们的体形这么大,又进化出了捕食鱼类和微小生物的不同种类,它们又不断的繁殖下去,大海里的各种生物不是又会给它们吃光了吗?
昨天凌晨我看的一个科普节目,讲述的则是生活在丛林里的一种黑冠猕猴。它们眉骨突出,脸上没有皮毛,嘴巴上有嘴唇,头顶有一缕竖起的毛发,尾巴很短。我觉得各种的猩猩,应该就是由这种黑冠猕猴进化出来的。我记得虽然黑猩猩的头顶没有竖起来的毛发,但是大猩猩的头顶是有竖起的毛发。而且人类为什么有头发,可能也是因为黑冠猕猴是他们的祖先。还有一点就是,这种黑冠猕猴手脚长度的比例,跟人类是十分接近的。
而且这种黑冠猕猴,还具有很强的能力。它们在树上和地面都十分敏捷,还十分善于游泳。它们找到了食物,也不会急急忙忙地吃,而是会存储在自己颊囊中一段时间,等到合适的时候才吃。
从这种黑冠猕猴,我又想到各种各样的哺乳动物。人类说他们出生时是一张白纸,不过其实并不是这样。各种的哺乳出生的时候,都是携带着自己的DNA的。在很大程度上,DNA已经决定了你是凶恶或善良。
那些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豹子、鬣狗和野犬,它们是完全不吃素的,这就决定了它们只能去捕食那些食草动物。它们在捕猎的时候,只能非常残忍地咬死那些可怜的食草动物,也就造成了它们凶残的性情。
我们猫咪则不同,远古时我们只捕食一些鼠和蛇,又吃一下昆虫和野果子,最多再捕一些鱼来吃。我们杀的都是一些不太善良的生命,这就造成了我们比较友善的性情。虽然人类将我们当作了小奴隶,我们对此再怎么感到不满,也没有怎么去伤害人类。
人类的话,又是一种既虚伪又复杂的哺乳动物。总体人类在思想上,都在歌颂和平善良,但是私下里又都在进行各种大大小小的争斗。在远古时残酷地抢掠和屠杀,到了后来又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战争,到了现在各种的人类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仇恨和矛盾,很容易会引起战争。
现在人类的社会,也处处在进行着各种争抢。各种的商铺其实都是在相互抢生意,各种的企业则是在争抢市场。各种的人,又是在竞争职位。在运动场上,人类又希望分出一个高低。赢了比赛会狂欢,输了比赛竟然还会跪地痛哭。双方的球迷,常常还会争吵和打架。
假如说人类创造了什么美好的东西,可能只有各种的种植、生产、科学和艺术是美好的。不过人类的创意,又是十分有限的。他们创造的车辆,只是模仿屎壳郎推着的粪球。他们创造的飞机,只是模仿鸟儿飞行而已。他们创造的电脑,只是大脑的一个复制品。他们最关心的机器人,其实只是要复制自己而已。
在各种的香水、沐浴露和洗发水中,人类的创意都从未能超过大自然。这些用品的香气,其实都是来源于各种花朵、果实和木头的气味。人类从未纯粹依靠自己创造过哪种香气,而又能够被自己喜欢。
我的头脑就是这样,不是在漫长时间之后的一次盛放,而是不断地开花结果。我脑海中的一个想法,与已经知道的知识,会构成一粒种子。当它见到了阳光,又吸收了水分,就会生根发芽。再吸收了一些二氧化碳之后,就会慢慢长高长大和开枝散叶,最后开放出美丽的花儿,结下或是甜美或是苦涩的果实。
我还再次思考幸运这一个事物,我觉得相信自己拥有着幸运,总是一件好事。因为你至少可以开心一点,另外就是你可以自由地行事,相信幸运可以帮助你逃脱厄运的降临。而且假如你将幸运当作了自己的信念,并不会让你不去努力。相反由于你相信自己终会成功,就会更加努力地去追求,去拥抱那美好的未来。
在这几天里,每天上午我都会和黑白猫一起去领面包。面包时多时少,并不能够完全解决我食物上的问题。领完了面包,我们还会聊一下天,有时候还会到哪里去玩耍一下,然后才会分开行事。
那三只凶猫看到我们在一起,就更加不敢来欺负我了。不过我跟黑白猫不是同盟或搭档的关系,我跟他只是比较纯粹的某一种朋友。我心里面并没有想过,有一天黑白猫会挺身而出帮助我。不过我们一起玩耍一下,这肯定还是一件好事。
不过我在生活上,还真的是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千辛万苦脱离了小奴隶的身份,不应该再向人类去乞讨。黑白猫则开导我,我们作为小动物,在人类的身边生存,总是要依靠人类的施舍。他说这一种乞讨并不难,你只需要在某一户善良人家的门前静静地蹲坐,有人进出时轻声叫唤一下,就很可能会得到食物了。又或者你找一个会有很多人经过的角落蹲着,人类经过的时候就轻声叫唤一下,那些人类也很可能会提供食物的。他还是说乞讨一下没什么,我们为了生存,这是周旋之策。
我心里面想的是,乞讨的话就是依靠人类生活,是一种依附于人类的行为。我所追求的,是做自己灵魂的真正主宰。但是乞讨的行为,很容易让自己的灵魂,慢慢变得习惯听命于人类。我们猫咪跟人类的关系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假如人类将我们当作真正的伙伴对待,这还是可以的;假如是乞讨和施舍,就不行了,
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婆婆,我也再没有找她讨吃的了。我从黑白猫那里知道,老婆婆和老伯伯这一对老夫妻,他们的名字是温妮和阿诺。老婆婆是帮别人缝补衣服的,老伯伯则会修补皮鞋,以及是手工制作皮鞋和皮包。
我不是觉得他们穷,才不去求助于他们。其实老婆婆心地善良,她给我提供一下吃的,我并没有将此当作是一种施舍,我只当作这是一种帮助。假如有机会的话,我会还给她的,或者是帮回她的。
我不去向老婆婆求助,主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十分麻烦她的事,她未必刚好有剩饭。假如我经常去求助,那就等于给了她一种额外的负担。假如她认为自己有长期向我提供食物的义务,那么她每天就要花心思来做这一件事了。
只不过就是,我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动,还是会常常给她看到的。她看到我以后,就会高兴地向着我叫唤而且。而且她每次的叫唤都不同,有时候是妙妙,有时候是咪咪,有时候是喵喵。每一次我都是欢快地向他叫唤一声,然后就接着走了。只是有一次她远远地看到我走过去,从屋里拿了一块蛋糕给我吃。
我觉得这位老婆婆,还真的是一个好人呀!我真的是幸运,她除了向我提供食物,还将一种爱和温暖送给了我。她的笑容,让我感觉到了温暖,也感受到了爱。当我吃得满脸都是奶油时,她笑得是多么开心呀!
而且我觉得,爱是一件无法说清楚的事情,爱就是十分的喜欢你,见到你十分的高兴,又愿意将各种各样的美好送给你。又是会来关心和帮助你,看到你很高兴,她自己也会感到很高兴。
我是不会向人类乞讨的,也是不会向上天祈求的。假如真的要向上天祈求,我就祈求上天保佑这一位老婆婆吧!保佑她永远开心快乐,保佑她永远健康长寿,保佑她永远幸福安康,还保佑她的生活精彩灿烂。
为了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想到的第一个对策是忍饥挨饿。因为我觉得自己只是暂时在村庄里面探索和玩耍一小段时间,以后就会到郊野公园旁边的小河边上去捕鱼。我想像着,假如真的太饿了,我就将肚子紧紧地收着,克服掉那种饥饿的感觉,最多就是瘦下来一大圈。科普节目里面的那些熊不就是这样吗?在秋天的时候捕许多溯流而上的鱼来吃,吃得自己圆圆滚滚的,再在冬眠里瘦下来几大圈。
想到了捕鱼,我又想到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中,好像没看到人们吃鱼。我知道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是在地中海边上,但是他们似乎没怎么捕鱼。而且在他们的神话中,海神波塞东的威力那么巨大,在大海上面又有各种的妖怪和危险。也许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畏惧大海的。他们肯定会觉得,在陆地上种着粮食,再养上一些牲畜要轻松得多。
不过那个时候的人类,当然是不怎么会捕鱼了。人类的那一双手,就算一条大鱼在他们面前,他们肯定也很难抓到。即使是抓住了,那条大鱼又滑溜溜的,肯定会被大鱼逃走了。波塞东手拿的鱼叉,也并不怎么好使。鱼叉要刺穿鱼的身体,才有可能将鱼收获。而且鱼挣扎扭动几下,也很容易从鱼叉上掉回海里。我们猫咪和熊都拥有一双爪子,爪子是将鱼勾回来的,捕起鱼来就轻松了。
不过挨饿还是太过难受的,当我缩在格子里忍饥挨饿时,想到了那些大灰狼,每天这样饿着肚子找吃的,觉得那种日子都不知道是怎样过的。那些狮子和豹子,它们捕食也是十分困难的,捕到了食物还不一定打得过成群的鬣狗,它们的日子也过得是多么难受。那些人类也是的,他们上学就要努力了,工作后仍然要努力,老是担心被别人竞争了下去,而且是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他们的日子也真的是过得难受。
当我实在是饿得眼冒金星的时候,我的第二个对策就是重要进行偷窃行动。我的想法确实是经常改变的,我觉得经常变一下是好的,可以看看到底是哪一种方法好,又有可能一不小心找到了一个新方法。
我觉得小偷小摸一下,应该问题不大。只要小心和冷静一定,人类是很难抓到我们的。我暂时做一下流浪猫和小混混,这也问题不大。这同样也是暂时的,过上一段时间,我就会成为自己捕鱼的自由猫咪了。
而且我觉得,小偷小摸确实是好。哪一户人家,如果有一些食物放在桌面,肯定是吃剩下的。反正是人类煮多了,自己又吃不完,我偷来吃了,这不就正好了吗?假如你向人类乞讨,人家可能还要忙着找食物给你,甚至还要专门为你开一个罐头。
不过在这五天里,我只偷窃了两次。因为我想着,假如能够忍过去,还是忍着好了。我发现偷窃的最好时间是下午,因为上午人类通常不会剩下多少早餐,到了晚上他们又通常会关好门窗。
我偷窥的时候,还会异常的小心。我发现了饭厅或厨房里有食物后,还会屋前屋后看一下屋里面是否有人。进了屋之后,也不急着偷吃。而是会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看看屋子里有没有人,他们在干什么。而且逃跑的路线我也想好了,怎样跳上桌子,脚应该踩哪里,怎样跃出窗户,我全部都已经想好。只要有半个动静,我就会无比疾速又悄无声息地逃离,保证不被屋主知道。而且我偷吃得也不多,偷吃了几块肉之后,我会将盆子里面的菜肴调整一下位置,让它们看起来多一些。
在这五天里面,由于我吃得很少,还真的瘦下来了一大圈,成为了一只瘦瘦高高的流浪猫。由于整天饿着肚皮,我的皮毛上粘了灰尘也懒得去整理。只有完全忘了肚子饿这件事,我才能够十分惬意地去做一些事情。
在前两天,我还向黑白猫谈起了那一家麦当劳。黑白猫则叫我不要去想那家麦当劳了,因为客人吃剩的食物,会倒入专门的垃圾袋中,然后又放入垃圾房中,会有专门的人来运走。麦当劳里食物的制作控制得很好,到了关门时不会剩下多少食物,通常都会被经理和店员分吃掉,不会出现面包店提供给猫咪的情况。
黑白猫还告诉我,那家狗仔餐厅的老板名叫哈伦。假如在没有什么客人时,你在他的餐厅门口徘徊一下,他就可能会拿出一些食物给你。不过他的餐厅很兴旺,没有客人的时候很少。因为他很会经营,几乎跟村庄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了朋友,于是大家就更加愿意去他的餐厅。
哈伦的那只小沙皮狗,名字则是叫罗宾。这只小沙皮狗倒是挺可爱,有一次黑白猫在狗仔餐厅没多远的地方看到,哈伦坐在小沙皮狗的旁边,拿着一包很大的零食在吃。小沙皮狗看到了十分嘴馋,好几次用爪子触碰哈伦,但是哈伦假装不知道。后来小沙皮狗一边跳跃一边吠叫,哈伦才拿了一些零食给小沙皮狗吃。
在这五天里,除了食物的问题,其实还有好几件高兴事。那天我去了村庄边上的那个荒野草地之后,第二天我又去了那里玩耍。在看望了小雏菊之后,我又花了很多时间来练习爬树,我爬树的技艺真是得到了很大的长进。
刚开始的时候,还出现过一些险情。我会忽然在一个树干上失去平衡,差一点从树干上掉下来。好在我会死死地用爪子抱住树干,然后有点狼狈地重新爬上去。经过了几次险情之后,我就变得熟练起来了,可以很自如地在树上攀爬、奔跑和跳跃了。
说出来可能你们不信,不过这却是直的。其实爬树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技巧。在一些比较平的横向树干上,你多走几次就可以很自如了。在一些比较陡的树干上,你则要想好怎样落爪和用力,乘着一股冲上去的动力,快速地一次过攀上去。相隔开来的两个树干,只要你看得很准又多练习几次,也是可以稳稳地跃过去的。假如是又有粗大枝干,又有分支的地方,你则是可以先看好落脚的几个地方,然后快步跑过一些树干,又飞跃到分支上面,接着又快速地向上攀爬的。
我爬得很熟练之后,每二天就在村庄大街上,找到了一棵合适的大树,攀爬到了一个很高的树干上,伏在那里看来来往往的路人。我喜欢看这些人类,主要就是在看得很多之后,可以慢慢猜到他们的故事。
这一次我看了很久之后,就有些看得出神了。我忽然看到树下有一个中年男性,正在抬起头来察看我,他的样子还挺凶恶的。于是我立即挺直了身子,看看他会有什么举动,假如有情况就立即逃离。
不过这个中年男性,并没有什么下一步的举动,只是很好奇地观察着我。接着又有两个路人,也站在了树下向我张望。没一会大树的下面,就站了十多个人了。而且老婆婆和老伯伯,也在他们的行列之中。
大家议论纷纷,说我为什么爬到了那么高的树上,从没有看见猫咪爬到过这么高的树上。老婆婆则说认得我,说我是否爬了上去不敢下来了,还说是否要打电话叫警察来,让警察帮我从树上下来。
听到老婆婆这样说,我在心中说道:“我难道是一只不敢下树的猫咪吗?”
接着我便立即站立了起来,快步向我身后的树干走去。走到了一个树杈处,我张望了一下,发现有一个树干是通向一幢二层小楼的顶部的。于是我便两三个跳跃,走过了这一段树干,然后又一个飞跃,跳到了小楼的顶上。接着就伏在了楼顶,看看众人有什么反应。
只听见下面的人群,正在众口交赞我身手矫健。我听到了心中喜滋嗞的,我拥有豹猫的基因,又经过了反复的练习,当然就可以轻松爬树了,不是普通猫咪可以比的。接着我还听到老婆婆说我行动迅疾,真的像一个小飞侠。我听了更是感到高兴,便在这啧啧称赞声中,从这幢小楼的另一边,找了个地方下到了地面。
第二件高兴事,就是那几间丢空的房屋,我也去大大地探索和玩耍了一番。这些丢空的房屋里,大部分的家具都已经搬走了,只留下了零零散散的几件家具。房屋里的电灯,也是点不亮的。房屋里的水龙头,拧开了也是不出水的。不过这些房屋,都是两三层的小楼,里面有楼梯可以上下。于是我便在屋子里,上上下下到处折腾了一番。只不过好玩是好玩,就是弄得我一身都是灰尘。
第三件高兴的事情就是,有一天凌晨两点钟,我忽然想到了要在大街上散一下步。我走在了大街上,发现群星没有脚步声,它们只是默默地在夜空中旋转。夜晚黑漆漆的,整个世界都在沉睡。我走在了这个大街上,没一个人知道。一片树叶,被风吹得无声飘落,接着又一边翻滚着,一边被风吹远。
十分幸运的是,我还看到了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我感觉是它的生命在燃烧。这一颗流星,用自己的速度撞向了大云层,虽然令自己粉身碎骨,但是却燃烧出了美丽的光芒。假如说我要为那颗流星命名,我将要说它是璀璨之星。
从这颗流星我又想到,我们不能等待着一个自己期望中的明天,我们不能等待着那一个梦想中光明的未来。也许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的未来,但是你却可以努力奋斗。好像那颗流星一样,去撞击那一片浩浩瀚瀚的大气层,燃烧出美丽的光芒。
而且我觉得,这是一种英雄主义,是一种对光明的勇敢追求。最重要的就是,我们是要拥有信心,以及是自己不屈的努力。我们要跨越困难,而不是被困难打败。我们要多动一点脑筋,寻找一些不同的路径迂回前进,找到那个光明的未来。又至少是去努力将身边的一切改变,让之更加适合我们的期待。
第四件高兴的事情,那就是我跟独狼流浪汉拥有了某一种友谊。事情是这样的,上次流浪汉训斥了史丹尼之后,我就对他产生了某一种好感,认为他是一个正义守护者。于是就常常到露营草地那边去,伏在树上的一个隐蔽处,一边观察他,一边养神。
我看到那个金丝眼镜男孩,由于得到了流浪汉的帮助,所以每次上下学的时候,都会跟流浪汉聊上几句,或者是欢快地打个招呼。我还发现金丝眼镜男孩很像一只猫咪,他动作举止很像一只猫咪,他的神情和眼神也很像一只猫咪,还有他讲话的时候也是很像一只猫咪。因为他整个人,都有一种缩在某个角落,观察着这一个世界,与这个世界打交道的感觉。
那个史丹尼和他的伙伴,每次经过露营草地时,则会低着头快步走过。并且小声地嘀咕几句,可以是暗暗咒骂流浪汉吧!说到了史丹尼,我就想到了足球,又想到了橄榄球。我一直认为橄榄球比较粗野,又是相比于足球更加自由的球类运动,肯定是早于足球的一种更加原始的球类运动。后来看了教育频道的一个介绍橄榄球的节目,才知道原来橄榄球是因不满足球的规则而创造出来的。
1823年时,英格兰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在一次学校足球比赛中,一个学生因自己的失误感到非常抱歉,以至于一时情急捡起球就往前跑。虽然他这样做是犯规的,但是大家都崇敬他的这种行为,后来有许多学生都模仿他的这种行为,慢慢地橄榄球就被创造出来了。到了现在那所学校的门墙上,还镶嵌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此碑纪念WW埃利斯的勇敢行为。他先拿着球跑,不顾当时的足球规则,所以创造了特色显著的橄榄球运动。”
从此之后,我就不怎么讨厌橄榄球了。我认为足球和橄榄球,是两种不同的球类运动。足球更加讲求技巧,故意限制了用手来触球,增加了比赛中的难道,让足球变得更加有意思了。橄榄球则当然是更加自由,让你在比赛中要整个人去闪避对方,又增加了顶牛这一种粗犷模式,还增加了许多连滚带爬的情形。
确实是这样,足球和橄榄球都十分激烈,比赛中都很容易受伤。但是足球在带球过人的时候,往往有一种十分优雅的感觉。橄榄球在带球过人的时候,则更加多地是一种整个人的灵活性。这个人要变成一条泥鳅,闪过对方的防守球员,以及是在人群中钻过去。
再说回流浪汉,在他身上还发生了一件趣事。前几天早上,那个金丝眼镜男孩跟他聊了几句之后,他正在准备将拆好了的帐篷放入背囊。那个博美犬的女主人,经过露营草地不知道到要到哪里去。
她经过流浪汉时,竟然挑逗地说道:“欧文,我看见你向我抛媚眼!”
流浪汉听了,没有很兴奋,也没有生气,只是十分友善地说:“诺玛,你看错了,我没有呀!”
到了这时,我才知道了流浪汉的名字。而且似乎村庄里的人,似乎都认识这一位流浪汉。不过其实也是的,这个村庄又不大,流浪汉又这么古怪。他来到了村庄之后,大家肯定就会传说起他的事情了。
而且我观察了流浪汉两天,还知道了他许多其他的事情。我发现他白天会在图书馆和美术馆里面安营扎寨,晚上则睡在自己的帐篷和睡袋里。我还知道了他在白天,是将背囊寄存在老婆婆那里。而且他还有一把吉它,也是寄存在老婆婆那里。有一天在下午的时候,他还将吉它拿到露营草地,弹奏了七八个曲子。也许是老婆婆比较友善,所以他才将东西寄存在老婆婆那里的。
到了晚上的时候,流浪汉就会拿出一个便携灯出来,在草地上看书和做笔记。看了一会儿书之后,又会闭着眼睛,或是仰望着夜空,沉思冥想上老半天。我看到他看书少,沉思的时间更加多,又没想出什么东西,十分浪费时间。
我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咪,你们应该是已经知道的。女主人的内心是怎样,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过这个流浪汉却十分古怪,让我猜不透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于是那天晚上,我就从树上跳了下来,走到了离他比较近的草地上,找了一个稍稍隆起的地方蹲坐了下来,静静地观察着他。
我看了一下流浪汉的旧衣服和旧背囊,又看了一下他手上那本崭新的书。我又想道,不介意过一种简朴的生活,这其实是一种十分好的思想。因为假如不是这样的话,你就会一门心思地想着去发财,想尽各种办法去赚钱。不过虽然过简朴的生活好,但是也要想各种办法让自己生活得更加快乐和幸福才好。整天愁眉苦脸的,总不是一件好事情。
流浪汉起初没有发现我,当他抬起头来看到我时,还吓了一跳。他惊奇地向我说道:“你这一只大猫!”
当他定下神来时,就站了起来,并且向我走了几步,接着就没有继续靠近我了。从他的举动我看出,他是害怕将我吓走了。流浪汉和老婆婆真是两种人,他们都十分的友善,但老婆婆会直接表达自己的爱和关心,流浪汉则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
流浪汉坐了下来,仔细地看了我一眼,就笑了起来,他笑着说道:“我知道了,你就是那只袭击史丹尼的大猫,你还挺有正义感的,会去惩罚坏人呢!”
接着流浪汉又说道:“你是一只流浪猫吗?我看出来了,你是一只豹猫!”
看来这个流浪汉对猫咪还是不太了解,他并不知道我是一只孟加拉猫,只是从我身上的豹纹,将我称为豹猫。其实我的祖先在亚洲的丛林中生活,还是受保护动物,又怎么会出现在这一个村庄里呢?
流浪汉又接着说道:“你静静地看着我,你是在观察我吗?我觉得你在小脑袋里,还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呢。这一个世界上,人们都在梦游,他们工作、吃饭、逛街和玩乐,但是他们都好像在梦游一样,没有用脑袋去思考各种问题。”
流浪汉越说越高兴,他又接着说道:“其实他们可以去思考一下亲情、友情和爱情,还可以思考一下这个人类社会。大家都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里,假如这个人类社会里面的错误能够改正过来,假如这个人类社会可以变得更好,大家不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了吗?”
流浪汉一下向我说了这么多话,也许是平常他没机会向人说话吧!原来流浪汉还那么蔑视人类,说人类都在梦游。其实我才是喜欢梦游呢,不过我的梦游跟那些人类的梦游又是多么不同。我的梦游是在梦中游到了远古的恐龙年代,游到了天空中的星星之间,游到了叶绿素的镁原子旁边。那些人类的梦游,则是不怎么动脑筋地,开着汽车去上班,或者在地铁上发呆,异常熟练地做着自己的工作,不知滋味地大口吃着食物。
对于这些人类,我当然也是十分蔑视的,不过我更加是漠视。因为我根本不关心人类的事情,更加不关心人类的社会。我只是好玩一样,看看他们身上有着什么故事。又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些人类是多么愚蠢,他们过着愚蠢的生活,又做出了多少愚蠢的事情。
我有点表示同感地“喵嗷”叫了一声,然后又看着流浪汉手中的那本书。因为我忽然想到,假如知道他在看什么书,就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了。由于这时已经将书合上,所以我看到书名是《阿提卡之夜》。
流浪汉看到我在看他的书,于是又高兴地说道:“大豹猫呀!原来你喜欢我这本书呀!可惜你不识字,这本书送给你也没用。要不这样,你喜欢这本书的话,我将书里面几段精彩的内容,念给你听一下。”
流浪汉将书翻了一下,就向我念道:
人之生命确实类似于铁器,
若你频繁使用,则易于磨损;
若你搁置不用,则会被锈蚀所吞噬。
同样,我们看到人因操劳而衰竭,
如果你无所事事,懒惰和懈怠会带来比劳作更大的损害。
流浪汉念的时候,我在心中偷笑。我心里面想着,我其实是会看文字的,只不过流浪汉不知道而已。另外就是,流浪念的这几句,不知道是不是一首诗。不过我觉得还是挺有道理的,生命总是在损耗和衰老的,所以你用与不同都是在损耗和衰老。不过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一个不太聪明的人。他执着于生命的磨损和锈蚀,这是一件十分错误的事情。其实他应该像我们猫咪一样潇洒不羁,自己喜欢的事情就花力气做一些,自己累了就痛痛快快地睡一觉。
接着我便有点不屑地,“喵呜”叫了一声!
流浪汉笑着说道:“你也觉得很对,是吧?”
我感到十分气愤,我哪里是觉得很对呢?
流浪汉接着又说道:“我再为你念一段吧!”
于是他翻了几页,又念道:
经验赋给我生命,记忆乃生我之母亲。
希腊人称我为才智,你们管我叫智慧。
我立即又觉得,这几句也说得不对。因为人类太注重经验教训了,他们太害怕之前的失败了,所以就认为总结了之前的经验教训,避开了可能的失败,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其实人类应该思考的,是现在自己身处一种怎样的环境,要怎样创造出一些美好的东西出来。
接着流浪汉又说道:“大豹猫,这一本《阿提卡之夜》,是古罗马学者奥卢斯·革利乌斯写的。他在希腊阿提卡学习时,晚上看了各种各样的书,他将有趣的地方收集起来,就成为了这一本书。”
其实在一开始,我就觉得“阿提卡之夜”是一个很美丽的名字,有着一种朦朦胧胧的色彩。接着我又想像着,那一位古罗马学者在那些寒冷的夜晚,将各种有趣文字记录下来,还真的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不过我还是觉得,看太多的书没什么用。将各种有趣或正确的内容记录在本子上,或者是记录在自己的脑袋里,也是没有什么用的。最重要的还是,你要动脑筋自己想一想,而不是看一下别人怎么说。
当然了,看书跟我看科普节目,其实又是一样的。都是可以让你了解,各种各样的事物。问题是你看了之后,要动脑筋自己想一想。就如这位古罗马学者一样,他看了很多书之后,觉得这里说得很对,那里说的很有意思。觉得生命如铁器,就为生命忧愁了起来。也没有想到,书中说的并不完全正确。他只是自己完全堕入了书中去,觉得操劳也不是,休息也不是。他其实应该好好想一想,自己以后到底要怎样。怎样让自己更快乐,又怎样让世界更美好。当然他还要想到,不能没日没夜地快乐与操劳,要每日都睡一个好觉。
不过我还是觉得听流浪汉说说,还是挺有意思的。所以两天之后,我又跑到了露营草地那里,听流浪汉说起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因为我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听众,我喜欢听流浪汉向我诉说,我觉得听了他的诉说,可以了解一些其他的东西。
而且在跟流浪汉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发现流浪汉并不是一个很严肃和忧愁的人。他只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十分的严肃和忧愁。跟别人打交道时,还是十分轻松的。也许是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想着一些太过晦涩的问题,所以就陷在了那些没有意思,又不需要有答案的问题里。
另外就是,跟流浪汉接触了两晚,我还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不过跟女主人相比,他肯定是一个没有多少钱的穷人。还有就是,他在翻东西的时候,我看到他有一顶鸭舌太阳帽,帽子上有一个海军标志,不知道这是否跟他的身份有关。